佛教用語 : 法學 : 影視歌麯 > 安居
目錄
《安居 nestle》
詩人: 宋伯仁 Song Baren

  窮通豈在苦勞神,且作安居懶散人。
  買地種花多種竹,煮茶邀客也邀鄰。
  求名豈識書三上,得興無過醉一巡。
  喜得滿{上竹下差}收芋慄,杜陵應未笑全貧。
No. 2
  古印度婆羅門在雨期禁足的習慣◇為佛教沿用,在古印度雨季的三個月(約5月至8月)裏,禁止僧尼外出,說外出易傷草木小蟲,應在寺內坐禪修學,接受供養。這段時期稱安居期”。在中國,安居期在夏歷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
ān jū ān jū
  安穩地生活;定居
No. 4
  安靜、安定地生活。《孟子·滕文公下》:“ 公孫衍 、 張儀 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 漢 焦贛 《易林·蒙之巽》:“患解憂除,皇毋相於,與喜俱來,使我安居。” 唐 杜甫 《惜別送劉僕射判官》詩:“ 梁公 富貴於身疏,號令明白人安居。”《京本通俗小說·拗相公》:“ 荊公 想, 江寧 乃 金陵 古蹟之地,六朝帝王之都,江山秀麗,人物繁華,足可安居,甚是得意。” 明 劉基 《銜泥燕》詩:“藉爾華屋好安居,年年壘巢生爾雛。”
No. 5
  謂居住。
No. 6
  猶安處。《雲笈七籤》捲六十:“譬於器中安物,物假器而居之,畏器之破壞,物乃不得安居。”
No. 7
  安逸。《逸周書·柔武》:“五曰盤遊安居,枝葉維落。”
No. 8
  佛教語。又稱坐夏或坐臘。僧徒每年在雨季三個月內不外出,靜心坐禪修學。安居的日期,因各地氣候不同,亦不一。 晉 法顯 《佛國記》:“安居後一月,諸希福之傢勸化供養僧。” 南朝 宋 謝靈運 《山居賦》:“安居二時,鼕夏三月,遠僧有來,近衆無闕,法鼓朗嚮,頌偈清發。”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睹貨邏國故地》:“而諸僧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五日解安居,斯乃據其多雨,亦是設教隨時也。”
No. 9
  梵語 va^rs!ika 或 vars!a,巴利語 vassa。意譯為雨期。為修行制度之一。又作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結夏、坐臘、一夏九旬、九旬禁足、結製安居、結製。印度夏季之雨期達三月之久。此三個月間,出傢人禁止外出而聚居一處以致力修行,稱為安居。此係唯恐雨季期間外出,踩殺地面之蟲類及草樹之新芽,招引世譏,故聚集修行,避免外出。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捲四,解釋安居之字義,即形心攝靜為安,要期在住為居。
  安居之製始行於印度古代婆羅門教,後為佛教所采用。於長阿含捲二遊行經、佛本行集經捲三十九等中,記載釋尊與弟子安居修行之事跡。僧伽羅剎所集經捲下等,則列舉出釋尊於四十五年間坐夏之地名。關於釋尊在成道後與弟子第一次舉行安居之地點,諸經典所說不一,然一般多以鹿野苑為第一次安居之所在。又據善見律毗婆沙捲三載,阿育王之子摩哂陀與諸比丘在錫蘭(今斯裏蘭卡)支帝耶山(巴 Cetiyagiri)之迦那迦室(巴 KaN!t!aka)坐夏三個月。至今錫蘭等南方佛教諸國仍依照律之規定而行安居之製。
  據十誦律捲二十四所舉,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等出傢五衆應行安居,優婆塞、優婆夷在傢二衆則可不行安居。又出傢五衆中,比丘與沙彌一起安居修行,比丘尼與沙彌尼、式叉摩尼一起安居修行。於巴利律藏大品入雨安居犍度(Vassupana^yika-kkhandhaka)等中,規定比丘等若不行安居,則墮惡作(巴 dukkat!a,突吉羅)之罪。
  關於安居之場所,四分律捲三十七安居犍度舉出樹下、小屋、山窟、樹空、船上、聚落等處,或依牧牛者、壓油人、斫材人等安居。五分律捲十九安居法則禁止於無救護處、塚間、空樹、皮覆屋、露地處安居。又於安居前,須先修治房捨,並將房捨、資具等物公平分配予大衆。至於分配日期,據摩訶僧祇律捲二十七床褥法條所舉,若安居之處所較近時,可於四月十五日分配;若安居之處所較遠,或安居之人數過多,而須移至別處安居時,則可提早於四月十三日分配。又入安居時,須對所依之人(有德之比丘)表白結製安居之旨意,方可入安居,稱為對首安居;若無所依之人時,則於心中自表結製安居之旨意,以入安居,稱為心念安居
  於安居期間禁止外出遊行,違反此規定者得惡作之罪。然據四分律捲三十七所舉,若能即日歸回者,可准許外出;或有特殊事宜,獲得僧伽之認可,以七日、十五日等為期限者,亦可准許外出,此種方法稱為七日法、受日法。此外,若有違規外出者,即得惡作之罪,稱為破安居、破夏,將失去接受安居施物分配之資格。然若因避離猛獸、毒蛇、火難、水難、王難、賊難、食料難、女人、親族等障難,或為調解破僧等事而離開安居之場所,則不獲罪。
  安居之時期,一般多以一夏九旬(即三個月)為期。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捲上之四,以四月十六日為安居之始日,七月十五日為終日,翌日為自恣日;摩訶僧祇律捲二十七則以七月十五日為自恣日;大唐西域記捲二、捲八所舉之安居期為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關於安居之種類有二說:一說為前安居、後安居二種,前安居始於五月十六日,後安居始於六月十六日。一說為前安居、中安居、後安居三種,前安居始於四月十六日,中安居始於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後安居始於五月十六日。此外,大乘法苑義林章捲二本引用涅盤經之說,將結製中之一日分為五分,依次敘述佛陀早起著衣、外出乞食行化,乃至為比丘衆、諸天善神說法等一日中之行止。
  安居之首日,稱為結夏;圓滿結束之日,稱為解夏、過夏、夏竟、夏滿、夏解、安居竟。結夏與解夏期間,稱為半夏。據四分律捲四十三迦絺那衣犍度載,安居結束時應作自恣、解界、結界、受功德衣等四事。即於安居圓滿後,大衆反省安居中之行為,若有罪時則自宣己罪,相互懺悔,稱為自恣;自恣之日稱為自恣日、佛歡喜日。又安居結束時,應解除安居期間禁止外出於結界範圍之規定,此為解界。又安居圓滿後,比丘、比丘尼等增加法臘一歲。法臘又稱夏臘,為出傢人定長幼次序之規準。
  一般多於夏季舉行安居,然亦有於鼕季結製安居者,稱為鼕安居。我國、西域地方及日本皆有鼕安居之製。據大唐西域記捲一羯霜那國載,十二月十六日為鼕安居之首日,翌年之三月十五日為終日。
  我國行安居之製始於姚秦時代,其時由於十誦律、廣律等之傳譯,皆詳細解說安居之作法,我國僧人乃依之而行結夏。另如出三藏記集捲三新集律來漢地四部序錄、廣弘明集捲二十四等,則載有我國僧人結安居之事跡。我國之安居制度雖承襲於印度,然因風土民情之差異,故未全然沿用印度之作法,而有部分變通之處。如大宋僧史略捲下賜夏臘條所載,中唐至五代時,有未依安居之行儀而賜增夏臘之事。此外,安居在我國亦有隨意隨處而行之說,即認為修行隨處可行,並不限於安居期間,故於年中行事中,未將三個月之安居修行視為必行之事。如百丈清規月分須知章中,記載各月之行事,然卻無安居之事項。另據釋氏要覽捲下解夏草條載,印度比丘於自恣日時,須以茅草(即吉祥草)為僧伽之座,自亦坐於茅草上而行自恣。此種習俗傳至我國則有所改變,如宋代江南地方之僧,於解夏日時以茅草贈與檀越。
  日本之安居制度行之久遠,約與灌佛會、盂蘭盆會等同時由我國傳入。於安居期間亦舉行講經,稱為夏經。平安時代安居中除講經外,尚行寫經,稱為夏書。又於夏解日將夏書收納於寺社中,稱為夏書納、夏解納。又安居期間隱居在寺社中,稱為夏籠;隱居之堂,稱為夏堂;安居中所修之念佛等,稱為夏念佛;結夏安居之僧、稱為夏僧;安居期間,避離不淨之食物,稱為夏斷。
  日本之安居,係采夏、鼕二期並行之製,在形式上歷來變化不少,但至今仍被隆重舉行。其中,尤以禪宗特重安居之行事,即以每年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為夏安居之時期,以十月十五日至翌年一月十五日為鼕安居之時期。(中阿含捲二十九請請經、月燈三昧經捲五、正法念經、四分律捲五十八、南海寄歸內法傳捲一、捲二、景德傳燈錄捲十七曹山本寂禪師章下、嘉泰普燈錄捲十四雪庭元淨禪師章下、禪苑清規捲二、興禪護國論捲下)
百科大全
  anju
  安居
  v□r□ika
  見僧伽制度。
佛教百科
  【安居】又名坐夏,或坐臘,即在夏季的三個月中,僧徒們不得隨便外出,以便致力於坐禪和修習佛法。
佛教百科
  【安居】 (行事)Vars!a,印度僧徒,兩期三月間禁外出而致力坐禪修學,是名兩安居。異名為坐夏,坐臘等。始此謂之結夏,解此謂之解夏。業疏四曰:“形心攝靜曰安,要期在住曰居。”其安居之因由,(參見:布薩)
英文解釋
  1. n.:  settle down
  2. vi.:  nestle
近義詞
安居, 安居
安居社區
安居居委會
安居
相關詞
遂寧遂寧鄉鎮住房小區價格房地産
包含詞
安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