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性戀
目錄
中國歷來女同性戀
  “宮花寂寞紅”,這五個字多麽深刻地描述了幾千年來千千萬萬的女性在深宮中青春之花寂寞地開放又枯萎。性是人類的一種自然需求,在正常情況下,無論男人和女人都渴求愛情、婚姻與性的幸福,可是宮女們的這種人生權利被殘酷地剝奪了。在後宮,宮女們接觸的男人衹有皇帝和太監,太監是沒有性能力的,而皇帝衹有一個,在宮廷女性中能得到皇帝寵幸的又有幾個呢?
  白居易的《上陽白發人》一詩,充分地描繪了“一生遂嚮空房宿”的性寂寞和性饑渴:
  宿空房,秋夜長,夜長無寐天不明;
  耿耿殘燈背壁影,蕭蕭暗雨打窗聲。
  春日遲,日遲獨坐天難暮;
  宮鶯百囀愁厭聞,梁燕雙棲老休妒。
  鴛歸燕去長悄然,春往秋來不記年,
  唯嚮深宮望明月,東西四五百回圓。
  在這種性寂寞與性苦悶的情況下,宮廷女性怎麽辦呢?有人逃走了,如古人筆記中曾記載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宮,在市上徜徉遊覽,一批宮女“皆淫奔而不返”。還有女性自嘆薄命,以自殺了此餘生,如隋煬帝時的侯夫人。但是以上這些情況畢竟是極少數,而多數宮女是默默忍受,有時也尋求一些方法進行性的宣泄。
  性宣泄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一是和太監結成挂名夫妻,藉以得到感情上的安慰,這稱“對食”或“菜戶”;二是以手或工具進行“自慰”;三是搞同性戀。在中國古代,女同性戀多稱為“磨鏡”,雙方相互以廝磨或撫摩對方身體得到一定的性滿足,由於雙方有同樣的身體結構,似乎在中間放置了一面鏡子而在廝磨,故稱“磨鏡。”,也有一人女扮男裝,在腰間係一假陽具和對方進行性交的,這在古代的春宮畫上有一些記載與描繪。
  女尼和道姑的同性戀
  中國的女尼和道姑,自漢、唐以後開始多了起來,但是在社會上一般對女尼和道姑都無好感,因為在以男子為中心的社會中,人們總認為女子應在傢中侍夫育兒,而出傢總是“不守婦道”。在中國古代,“三姑六婆”素來沒有好名聲,《紅樓夢》第一百二十四裏就說:“我說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更是古代社會中的男子攻擊、誣衊的對象,在許多古代小說中,尼姑庵、女道觀嚮來被描繪成養漢淫亂的場所,人們通常認為尼姑、道姑進入一般人傢的閨房,不是送春藥,就是拉皮條,或是搞同性戀。
  有首詩說:“斷俗入禪林,身清心不清。夜來風雨過,疑是叩門聲。”就是說女出傢人與人私通的情況。“三言兩拍”是明代最有影響的擬話本小說,它反映了宋元以來市井階層的生活狀況、思想觀念和欣賞情趣,其中有些內容描繪了尼姑、道姑偷漢的“淫行”。
  例如馮夢竜的《醒世恆言》第十五捲《赫大卿遺恨鴛鴦縧》、凌初的《拍案驚奇》捲三十四回《聞人生野戰翠浮庵》都描述了男子進入尼庵,被一群尼姑拖住不放,日夜宣淫,輪番大戰,最後虛脫而死的事情。還有不少民歌民謠,都有嘲笑和尚、尼姑私通以及女尼和道姑性混亂的內容。
  實際上,對上述狀況應具體分析。古代女子削發為尼或為道姑有許多不同的原因:一種人是真心皈依教門,恪守戒律,了此一生,這是多數。另一種是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觀作為一個歸宿或一時的棲身之地,如有些妓女年老色衰,或為人所棄,無路可走,就去做尼姑、道姑了。第三種女人不過是把出傢入尼庵、道觀作為一種實行“性開放”、“性自由”的手段而已。
  唐宋之時,貴族女子出傢為尼為女冠的特別多,其中濃妝豔抹、喜交賓客、放蕩佻達的不在少數。《湘山野錄》載:“中國長公主為尼,掖廷隨出者二十餘人。詔兩禁送至寺,賜傳齋。傳旨令多賦詩,唯文僖公彭喬年尚有記者雲。”又《柳亭詩話》也記載道:“李義山詩《碧城》三首,蓋詠公主入道事也。唐之公主,多請出傢。義山同時,如文安、潯陽、平梁、邵陽、永嘉、永安、義昌、安康(諸公主)先後乞為女道士,築觀於外,頗失防閑。”
  這“築觀於外,頗失防閑”幾個字點明了問題的實質。公主們住在宮裏,搞“性自由”畢竟不方便,在宮外當女冠,情況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兒媳楊玉環,開始時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進道觀當女道士,道號“玉真”,他們在道觀頻頻幽會。
  此外,女尼、女冠們廣遊全國,出入宮禁與民傢都比較自由、方便,與女子接觸更不受限製,這都給她們的性活動創造了有利條件。“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魚玄機這樣的風流女道士絶非個別。除了搞異性戀之外,搞同性戀的更多,而社會對搞女同性戀更為寬容,因為這不破壞婚姻家庭,不算“失節”,也不影響子女的血統。當然,也不會被認為是什麽“好事”,元代的陶宗儀就認為女尼、女冠等不能隨意進入女子的閨房,以防生亂,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戀的發生。
  民間婦女的同性戀漢、唐以後
  如果說,宮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於接觸男性的機會少,因而以搞同性戀作為一種性宣泄,那麽這實際上是受了男女兩性交往的限製,女同性戀是不得已而為之,這就是現代性科學所謂“境遇性同性戀”,如果環境允許她們和男性廣泛接觸,她們還會“從良”、“還俗”、“擇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間婦女的同性戀,是受心理變化、傳統風俗的影響,完全是自願而為之,這種同性戀就穩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風盛行一樣,廣東順德也有許多蠶女不嫁,願終生為處女的風俗。她們被稱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於傳統上養蠶絲之地被視為聖潔之所,男子是不可進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準男子進入。這些蠶女互相結盟,滴血為約,永不外嫁;她們結拜為姐妹,親如夫婦,禍福與共,終生不渝。
  她們結盟的儀式稱為“梳起”。舉行這種儀式時,像新嫁娘出嫁一樣,將做姑娘時常留的大辮子梳成別的發型,到寺內神前,當衆殺公雞喝血,拜神發誓,凡是經過“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約均屬無效,而男傢也不能強娶,但男傢可以索取與要求賠償聘金和重新訂婚的費用,這費用就由那對結拜姐妹共同負擔。
  清末民初的上海有個叫“磨鏡黨”的女同性戀的團體
  清代梁紹壬所著的《兩般秋雨盦隨筆》捲四《金蘭會》中還有這樣的記載:
  廣東順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結姐妹,名金蘭,女出嫁後歸寧,恆不返夫傢,至有未成夫婦禮,必俟同盟姊妹嫁畢,然後各返夫傢,若促之過甚,則衆姐妹相約自盡,此等弊習,雖賢有司弗禁也。李鐵橋廉使令順德時,素如此風,凡女子不返夫傢者,以朱塗父兄,且鳴金號衆,親押女歸以辱之,有自盡者,悉置不理,風稍戢矣。
  以上是說有些女子雖然勉強“出嫁”,但是事實上和丈夫沒有發生關係,而主要是同性相戀。有個官吏以行政命令強禁這種風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懷疑的。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不是僅靠強迫命令、行政處罰就能解决的。
  《清稗類鈔》中還記載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謂“磨鏡黨”的組織,這是一個女同性戀的團體,該書第三十八捲《洪奶奶與婦女昵》雲:
  滬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慶裏,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絶少,而婦女與之昵,俗所謂磨鏡黨者是也。洪為之魁,兩女相愛,較男女之狎昵為甚;因妒而爭之事時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為之判斷,黨員唯唯從命,不敢違。
  有妓曰金賽玉者,適人矣,與洪有同病,遂挾巨資出,易姓曰陳,居九江裏,與洪衡宇相望,為洪所惑,盡喪其資斧,幾不能自存,洪之服禦奢靡,揮霍甚豪,固皆取給於所歡之婦女,而得於洪者尤多也。
  與洪昵者,初僅為北裏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紛紛入其黨,自是而即視男子為厭物矣。
  從以上這篇論述中可以看到,女同性戀具有多麽大的誘惑力,在當時號稱“十裏洋場”的上海,女同性戀者似乎還有相當大的力量。
  與男風相同,女同性戀也是古代小說、尤其是性小說的內容之一。這是因為,小說是反映現實生活的,而女同性戀在生活中並不少見。例如明代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與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簾花影》都不僅有女同性戀的敘述,而且後者還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頭髮而感到性滿足的描寫,這是女同性戀加上“性虐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漁所著《憐香伴》中的雀箋雲和曹語花、清代曹雪芹《紅樓夢》中的薔官和薇官、蒲鬆齡的《聊齋志異》中的封三娘和範十一娘,都是對女同性戀的描寫。
  從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戀看來,其原因和表現是十分復雜的。許多王公貴族、達商富賈的同性戀,大部分算不上什麽“戀”,而是一種淫亂,他們對異性玩弄膩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戀,是十足的性變態;而多數人的同性戀,則出自一些心理的變化、民俗與環境的影響,他們是真正的“戀”,是一種生活方式。
  而這種感情和生活方式並不是什麽罪過——對古代這形形色色的同性戀一概斥之為“淫亂”、“穢行”、“變態”是錯誤的,當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對。察古是為了知今,我們研究古代的同性戀是為了說明,社會上的這一性現象具有很遠的歷史源流,它的原因復雜,有些成因(如統治階級的淫亂與性壓迫)現在已經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現代和古代並沒有什麽本質的區別,這對我們研究與認識現代社會中的同性戀是有幫助的。
  同性戀是一種文化 要理性地判斷
  同性戀其實也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象地球圍繞太陽運轉一樣簡單。可是由於種種原因,許多人並不真正瞭解這個隱秘和世界,而又由於不瞭解導致了誤解乃至憎惡都是很正常的。
  其實,任何現象的存在必定是有其原因的,同性戀也不例外。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自然,而不是什麽心理變態,這一點已被越來越多的心理學家所認同,同性戀不僅在人類存在,在動物界也被觀察到過,並非人的專利,也許,性對象的取嚮本身就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人們常把同性戀看作精神病,性變態,性倒錯,其實他們的心智是完全正常的,遠的不說,當代也有一些諸如洛加尼斯,範思哲等在各自領域取得非凡成就的同性戀者。
  同性戀在世界上亙古以來就有,中國也不例外。在中國古代的小說《金瓶梅》與《紅樓夢》等名著裏都有同性戀人物或同性戀行為的描寫。馮夢竜所著的《情史》裏有一章“情外篇”就是專門描寫同性戀的。其處理態度與異性戀並無兩異。而且在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中,也到處可以看到有同性戀的痕跡。其中也不乏經典的故事(斷袖、貽桃)和著名的人物(漢哀帝、董賢),還有其它研究也表明,中國古代對同性戀的態度比西方同時期要開明。
  同性戀是一種文化現象,同性行為自古以來一直存在,但是直到一個世紀之前,同性戀一直被認為是邪惡的“行為”,而不是一種“狀態”。同性性行為被基督教會譴責為罪惡,並在一些歐洲國傢,包括英國,被定為違法。
  有關同性戀的第一例案例研究1879年在美國發表,它把這一話題視為全新的,好像同性戀在此之前從來就不存在似的。把同性戀者視為一個幾乎不同的人種,將同性戀定為一種精神的錯亂,這一觀點在當時是很令人吃驚的。而用今天的術語來表達,醫療專傢們已經認為“性行為”和“性傾嚮”或“性取嚮”是不一樣的。前者是指某個人“做”了什麽,而後者是指某個人“是”什麽。
  在這一時期,很多專傢用“性倒錯”來形容新的意義上的同性戀者。這說明同性戀被認為是一種性別身份的倒錯,或者顛倒:“女同性戀在生理上是女性,而在心理上則是男性。另一方面,男同性戀在生理上是男性,在心理上則是女性。”性倒錯解釋了為什麽在男子身上可以找到女性化的被動,而在女子身上可以找到男性化的主動。研究專傢總結出:對於想要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要做女人的男人,同性戀關係是一種盡量接近正常異性戀的情緒上的努力。
  今天,同性戀,異性戀和雙性戀,被認為是不同類型的“性傾嚮”,其定義是:“持久的對某一特定性別成員在性愛,感情或幻覺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戀指的是“對自身性別成員基本的或絶對的吸引”
  然而,同性戀者畢竟是屬於性傾嚮的少數者,其性對象悖於異性戀者。當法律與社會約俗反映多數人或統治者的意志與意嚮時,對同性戀者的歧視與迫害成為必然。所以,要消除公衆對同性戀者的歧視,主要靠普及的教育,其中既要有感性的關懷,也要有理性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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