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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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官署名。一般设有: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
  元官署名。天历二年(1329),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后改大都督府。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哈刺鲁万户府等诸部侍卫军与地方戍军。有大都督、同知、副都督、佥都督事管官。
  明官署名。大都督府,创始于朱元璋所部成为相对独立政权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实录》:至正二十一年三月,“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
  大都督府本是独立在六部之外的产物,是明朝武人当时唯一与文官内阁制度,一样只直接受命于皇帝的机构,后来被分化为五军都督府.但大都督府仍然存在,只是丧失了议政权,而仅能执行皇帝的命令,军事机构的统领关系上大都督府仍然统领各级军事机构。
  如:崇祯三年,平台召见秦良玉,平台赐诗后,秦良玉回家按皇帝旨意仿故宫修建大都督府
百科辞典
  大都督府
  headquarters of military governor
  dQdUdUfu
  大都督府(headquarters of military gover-
  nor)中国古代中央或地方最高军事长官
  官署。大都督一称始于东汉末年,授予指挥
  大军、从事重大征伐活动的统帅,为临时性
  官称,战时任命,事毕则罢。魏晋南北朝
  时,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为一国
  最高军事长官;设于军事重地称镇城大都
  督、防城大都督者,则为地区性军事负责
  人;称都督诸州军事者,因常兼驻地州刺
  史,则为地区性军、政、民长官。至北周及
  隋,都督诸州军事改称总管,遂为正式官
  名,其官署称总管府。唐初沿隋制,置总管
  府,旋复称都督府,武德七年(624)定制,
  于各州按等级分置大、中、下都督府,凡总
  领边境及军事要地10州以上者称大都督
  府。太极元年(712)设并、益、荆、扬4个
  大都督府。开元中,增潞州大都督府,合为
  5个。凡大都督府,设大都督、长史各1人,
  下设录事参军事等职,有功、仓、户、田、
  兵、法、士等曹,主要掌管地方军及镇戍、
  食粮、城陛等,对当地折冲军府有督导之
  职,但无直接隶属关系,故属地区性最高军
  事机构。唐中期以后,以节度使、观察使为
  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大都督府遂名存实亡。
  五代时,军事要地亦间沿置,如后唐设有十
  州大都督府。元置大都督府,设大都督、都
  督同知、副都督、金都督等职,专领左右钦
  察两卫及龙诩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哈
  刺鲁万户府。又设山东、河北路蒙古军大都
  督府,则属地区性军事领导机构。元至正十
  六年(1356),朱元璋称吴国公,置江南行
  枢密院。1 361年,又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
  统领中外诸军事,包括各行军元帅府。明
  初,即为中央最高军事机关。设大都督为长
  官,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等官,旋
  又增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副都督、都督
  金事及断事官。府下辖都镇抚司,总领禁
  卫,守御京师皇城。明洪武九年(1376)罢
  副都督。一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
  前、后五军都督府,大都督府遂废。
  (王亮功)
包含词
大回鹘龟兹安西州大都督府单于军克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