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法学 : 航运 > 大副收据
目录
No. 1
  大副收据是指在海运中,货物装船后,由船长或大副签发的收货单。
  收货单是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船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本提单。收货单上如有大副批注,则在换取提单时,将该项大副批注转注到提单上。
No. 2
  大副收据 mate’s receipt
  又称收货单,指当托运人将准备装船的货物送到码头,并由承运人或其办理运输的代理人收讫备运,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主要是船上大副根据装载货物的实际情况向托运人签发的一种单证。
  大副收据确认收到货物并记载货物的数量和状况,而且也可能记载托运人或货主的名称。由于大副收据是签发提单的重要依据,而且依照法律规定,承运人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即承担对货物的责任,所以在装货的过程中,大副必须将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装货单的记载进行细致核对。只有大副收据的收受人或占有人,才有权要求将提单签发给他。大副收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已装船货物的物权凭证,不可以向第三人转让或为第三人创造针对承运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