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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數字是東亞地區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字同音的漢字取代數字,以防止數目被塗改。
以下為數碼與大、小寫數字的對照:
數碼 小寫數字 大寫數字
0 零 零
1 一 壹 (弌)
2 二 貳 (弍)
3 三 叁 (弎)
4 四 肆
5 五 伍
6 六 陸
7 七 柒
8 八 捌
9 九 玖
以下為進位數碼與大、小寫數字的對照表:
數碼 小寫數字 大寫數字
10 十 拾
20 二十 廿 (nian去聲)
30 三十 卅 (sa去聲)
100 百 佰
200 二百 皕(bi去聲)
1000 仟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佈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册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一直使用到現在。ja:大字 (數字)
大寫數字的來歷
侯嘉亮
大明政權建立之初規定:每年全國各布致使司、府、州、縣,都要派計吏到戶部呈報地方財政的收支賬目及錢糧數。各級政府之間及與戶部之間的數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退回重報。由於地方與京城相距遙遠,為節省時間,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帶上了蓋有官印的空白賬册。如被退回,則隨時填寫更正。又因為空白賬册上蓋有騎縫印,能做別的用途,戶部也就沒有幹預。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戶部侍郎郭桓特大貪污案東窗事生,震驚全國。郭桓勾結刑、禮、兵、工等六部小官員及各省官僚、地主,貪污稅糧及魚????等,折米二千四百餘萬石。這差不多和全國秋糧實徵的總數持平!除此之外,還侵吞大量寶鈔金銀。
貪官們就是利用空白賬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氣,大做假賬。以此欺騙皇帝老兒,魚肉百姓。朱元璋竜顔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數萬人,皆處死。係獄、充邊、擬罪者不計其數。
為反貪枝廉,朱元璋還製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並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範,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大寫,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條。
朱元璋是個佃農出身的孤兒,他討過飯,當過和尚,打過雜投,深知老百姓的疾苦。他對貪官污吏搜刮氏脂民膏恨之入骨。因此,還製定了比對待敵人還狠毒的鐵血手段——“剝皮囊草”,以此酷刑來鎮壓這幫蛀蟲。規定:凡貪贓白銀六十兩以上的郡守、縣令(含朝廷同級官員),按貪款數額多少,判决梟首示衆、凌遲處死直至誅滅九族。隨後還要“剝皮囊草”——用貪官的人皮檀成草袋子,高懸於公堂旁邊,是謂“敕法以峻型,誅一以警百”。明太祖此舉可謂“鐵血政策”,駭人聽聞!用現代人的眼光看,簡直太野蠻殘酷了,但反映了他對貪官污吏的切齒痛恨與不共戴天!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摘自《咬字嚼字》2004年12期
大寫數字起源於何時
計數的數目字用大寫,是自古一直沿用到民國的,解放後,有些賬目纔逐漸改用阿拉伯數字。那麽,使用大寫數字是起源於何時呢?《咬文嚼字》2004年第12期上刊登的侯嘉亮先生《大寫數字的來歷》一文是這樣說的:“為反貪樹廉,朱元璋還製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並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範,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大寫,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條。”這就是說,用大寫數字記數,是起源於明太祖朱元璋。
上面的說法可靠嗎?據有關的資料記載,並非如此。大寫數字的使用,最遲也得再上溯近七百年,首倡者當推富有改革精神的唐代武則天。她是絶無僅有的敢於自創文字的女皇;她的名字武曌的“曌”字,就是明證。據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考據傢顧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嶽觀造像記》,可知《岱嶽觀造像記》是則天朝所樹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寫數字。顧炎武考證說:“凡數字作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後所改及自製字。”
大寫數字在則天朝以後不僅使用在碑石上,也出現在詩文中。唐著名大詩人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長慶集》中《論行營狀請勒魏博等四道兵馬卻守本界事》有這樣的記述:“況其軍一月之費,計實錢貳拾漆捌萬貫。”其中“貳”“拾”“漆”“捌”都是大寫數字。顧炎武說這個“漆”字,本應作“桼”,多的三點是後人妄自加鑿的。“漆”後簡為“柒”,又省作“七”。
大約到了宋代,官府文書所用計數數字都得用大寫。宋代學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數改用畫字》中寫道:“今官府文書凡計其數,皆取聲同而畫多者改用之。於是壹、貳、叁、肆之類,本皆非數,直是取同聲之字,藉以為用,貴點畫多不可改換為姦耳。”
上面所舉有關的記述,都充分證明,使用大寫數字記數,是在武則天當政的時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它並非像侯先生所說的始於明代朱元璋時期。
為防腐,朱元璋發明大寫漢字數字
明朝以前人們記賬都是使用“一二三”等漢字和自己創造的一些簡單符號,這種記數的方法簡單實用,而最大的缺點就是太簡單了,容易塗改。這就讓一些貪官污吏有了可乘之機,比如把“一”改成“二”、“三”、“六”、“七”等。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深感元朝末年貪污腐敗之嚴重,他認為治理貪污不光要嚴懲罪犯,更要從制度上堵住貪污之門,所以大寫的“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成了朱元璋的發明之一。這些漢字寫着雖然麻煩,但可以有效避免塗改數字,故沿用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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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數碼
數碼小寫數字大寫數字大寫數字的另外寫法0零零1一壹弌2二貳弍3三叁弎4四肆5五伍6六陸7七柒8八捌9九玖
倍數
數碼小寫數字大寫數字讀音10十拾20二十廿nian30三十卅sa100百佰200二百皕bi1000一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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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佈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册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一直使用到現在。
大明政權建立之初規定:每年全國各布致使司、府、州、縣,都要派計吏到戶部呈報地方財政的收支賬目及錢糧數。各級政府之間及與戶部之間的數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退回重報。由於地方與京城相距遙遠,為節省時間,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帶上了蓋有官印的空白賬册。如被退回,則隨時填寫更正。又因為空白賬册上蓋有騎縫印,能做別的用途,戶部也就沒有幹預。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戶部侍郎郭桓特大貪污案東窗事生,震驚全國。郭桓勾結刑、禮、兵、工等六部小官員及各省官僚、地主,貪污稅糧及魚????等,折米二千四百餘萬石。這差不多和全國秋糧實徵的總數持平!除此之外,還侵吞大量寶鈔金銀。
貪官們就是利用空白賬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氣,大做假賬。以此欺騙皇帝老兒,魚肉百姓。朱元璋竜顔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數萬人,皆處死。係獄、充邊、擬罪者不計其數。
為反貪枝廉,朱元璋還製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並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範,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大寫,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條。
朱元璋是個佃農出身的孤兒,他討過飯,當過和尚,打過雜投,深知老百姓的疾苦。他對貪官污吏搜刮氏脂民膏恨之入骨。因此,還製定了比對待敵人還狠毒的鐵血手段——“剝皮囊草”,以此酷刑來鎮壓這幫蛀蟲。規定:凡貪贓白銀六十兩以上的郡守、縣令(含朝廷同級官員),按貪款數額多少,判决梟首示衆、凌遲處死直至誅滅九族。隨後還要“剝皮囊草”——用貪官的人皮檀成草袋子,高懸於公堂旁邊,是謂“敕法以峻型,誅一以警百”。明太祖此舉可謂“鐵血政策”,駭人聽聞!用現代人的眼光看,簡直太野蠻殘酷了,但反映了他對貪官污吏的切齒痛恨與不共戴天!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大寫數字起源於何時
計數的數目字用大寫,是自古一直沿用到民國的,解放後,有些賬目纔逐漸改用阿拉伯數字。那麽,使用大寫數字是起源於何時呢?《咬文嚼字》2004年第12期上刊登的侯嘉亮先生《大寫數字的來歷》一文是這樣說的:“為反貪樹廉,朱元璋還製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並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範,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百、千’改為大寫,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條。”這就是說,用大寫數字記數,是起源於明太祖朱元璋。
上面的說法可靠嗎?據有關的資料記載,並非如此。大寫數字的使用,最遲也得再上溯近七百年,首倡者當推富有改革精神的唐代武則天。她是絶無僅有的敢於自創文字的女皇;她的名字武曌的“曌”字,就是明證。據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考據傢顧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嶽觀造像記》,可知《岱嶽觀造像記》是則天朝所樹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寫數字。顧炎武考證說:“凡數字作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後所改及自製字。”
大寫數字在則天朝以後不僅使用在碑石上,也出現在詩文中。唐著名大詩人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長慶集》中《論行營狀請勒魏博等四道兵馬卻守本界事》有這樣的記述:“況其軍一月之費,計實錢貳拾漆捌萬貫。”其中“貳”“拾”“漆”“捌”都是大寫數字。顧炎武說這個“漆”字,本應作“桼”,多的三點是後人妄自加鑿的。“漆”後簡為“柒”,又省作“七”。
大約到了宋代,官府文書所用計數數字都得用大寫。宋代學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數改用畫字》中寫道:“今官府文書凡計其數,皆取聲同而畫多者改用之。於是壹、貳、叁、肆之類,本皆非數,直是取同聲之字,藉以為用,貴點畫多不可改換為姦耳。”
上面所舉有關的記述,都充分證明,使用大寫數字記數,是在武則天當政的時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它並非像侯先生所說的始於明代朱元璋時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