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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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
dì fāng zhì dì fāng zhì
  地方上的大事年鉴
概述
  地方志是记述特定时空内1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简称方志。方,地方,方域;志,记也;“永志不忘”、“日志”即取此意。方志,就是对一个地方的记载、记述。一个地方、地区的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单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应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资料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简而言之,地方志者,地方之全史也。它属于史学范畴,但不是国史、正史,而是地方史;由于它记载面十分广博,故推而论之,地方志亦可称地方的百科全书。
  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镇为纲,每镇一图一志,详细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沿革、地理、户口、贡赋等。 南宋以后,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两代最多。据1976年统计,我国仅现存的地方志即达8000多种,约12万卷。
  地方志的地方,不仅仅是针对中央的那个地方,也不只是行政区划界定的区域,而是广义上的某个区域。它既可以是某个行政区域,如省域、市域、县域、乡域、村域等。也可以是1个地理概念,如江河的流域、山脉所在的区域、海域等。还可以是国域、国外的某个区域,如某个国家、某个国家的某个区域、跨几个国家的某个区域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
  地方志按它记述的空间不同可以分为行政区域志和非行政区域志2大类。记述空间是行政区域的有:国志、省志、自治区志、直辖市志、市志、县志、乡志、镇志、村志等。记述空间不是行政区域或跨行政区域的有:山志、江(河)志、海域志、海岛志、寺(庙)志、南极志、远东志、西欧志、北美志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
  按照志书记述的内容不同可分为2类。1类是综合性志书。综合性志书记述的内容是所志时空的方方面面,从自然到社会、从经济到政治、从美德到陋习,无所不包。一统志、省志、县志等即属此类。另一类是单一性志书。单一性志书记述的空间可以是某个行政区域,也可以是几个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还可以是国外的某个国家或跨国家的某个区域。这类志书的名称庞杂,如:山东文化志、中国戏曲志、欧洲风俗志、南极矿业志、日本服装志、西非报业志、平邑县水利志、临沂市农业志、亚洲铁路志、东欧工业志、北戴河水产志、世界人口志、西欧教育志、各国领海志、北美物产志、南极探险志、世界航天志、北极动物志、太平洋生物资源志、中国淡水渔业志、杂志、怪异志,等等。。(王照伦:理论方志学纲要.海南史志,1995,)。
  按照志书记述的时间不同可分为通志和断代志2类。通志记述的时间上限是被志事物的发端,下限是志书断线(截止时间)。如《费县志》(时限是开天辟地到1985年)。断代志记述的时限是某个时期或者说某个历史阶段,如《费县志(1986-2005)》。
方志的名称来源及演进
  方志这一名称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及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的记载。周秦以降,方志之称逐渐增多,并趋于普遍。如《后汉书·西域传》“二汉方志,莫有称焉”,左思《三都赋》“方志所辨,中州所羡”,郦道源《水经注》“因其方志所叙,就记缠络焉”等记载就是。宋以后,方志这一名称就基本固定为地方文献的专用名词。此外,方志还有过不少别名异称,诸如图经、传、录、乘、考、书、簿等。
  方志的源头较多,如《周礼·职方》、《尚书·禹贡》、《山海经》是其主要源头,这些文献的内容和形式,都和后来的地方有一定源流关系,其内容不外乎记载各地山川、土地、户口、贡赋、物产、关塞等,其编纂形式或是按照四方邦国,或是按照九州土地,或是以山、海、大方为序,对有关情况加以记载,对后世的地方只有一定影响,但是它们还不算是地方志
  地方志的发端是秦汉之际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郡书记载一地的先贤、耆旧、节士的事迹,如《陈留耆旧传》、《兖州山阳先贤赞》等,地理书记载一地的疆界、区域、山川、道理、物产、户口、风俗等,如《秦地图》、《三秦记》等。都邑簿记载都邑城郭、官署、街坊、闾巷、寺院、古冢、坟墓等。如《三辅黄图》、《三辅宫殿名》等。成于东汉的《越绝书》,记载人物、地理、都邑,内容全面,可以认为是地方志发端的代表作。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志进入大发展时期,出现《豫章古今记》、《荆州记》、《华阳国记》,皆初具地方志模型。至宋《太平寰宇记》之后,受该书影响,地方志又有所变化。
百科辞典
  difang zhi
  地方志
  local chronicles
    记录某一地区 (行政区域) 自然和社会情况的文献,简称方志。中国地方志最早可溯源到春秋战国时期,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曾设有“外史”一职,“掌四方之志”。地方志又导源于古代的地理书《山海经》、《尚书·禹贡》等,唐代李吉甫所纂《元和郡县志》记录很多古迹,体例大致仿《山海经》,宋代乐史纂《太平寰字记》增加人物、艺文等方面内容,确立了后世方志的体例。中国古代地方志数量众多,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现存宋代至中华民国时期的地方志有8500多种,11万多卷,其中清代方志有6000多种,约占80%。古代方志纂修的目的是资治、存史和教化,对于今天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学术研究和新地方志的编纂都有参考价值。80年代,中国各地大规模地修纂新地方志,10年间出版的方志达数百种。
    古代地方志按记载的地 域范围 可分为总志、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等。按记载的内容范围可分为通志、专志、杂志等。地方志的内容极为广泛,例如通志一般包括行政建置、沿革、疆域、山川、津梁、关隘、名胜、资源、物产、气候、天文、 灾异、 人物、艺文、文化、教育、民族、风俗等,可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状况和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成就。方志的特征有:①地方性,它多按行政区划范围记载,具有明显的地方色彩。②连续性,一部地方志修成后,往往不断续修,使之前后相继 ,便于考察该地区政治 、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演变情况。③内容广泛,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以及社会人物等无所不包。④资料性,它以史实为主,述而不作,资料丰富。⑤可靠性,资料多来源于地方档案和实地调查、采访、测绘等,较为可靠。
     (罗友松)
    
英文解释
  1. n.:  local chronicles; annals of local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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