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六歷是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六種古歷的合稱,是我國最早的歷法。在漢武帝頒布實行《太初歷》前曾使用過,其原本早已遺失,現今衹能根據歷史文獻推算出大概情況。根據現今的研究,認為六種歷法都是以365又1/4日一回歸年,所以又稱古六歷為“四分歷”。《古六歷》以29又499/940日為一朔望月,在19年中設置7個閏月。古六歷中各歷的差異主要是歷元、實行地區和所有歲首不同。
各歷采用的歲首是:黃帝、周、魯三種歷子為歲首,即以包含鼕至的那個月份,相當今天實用的夏歷十一月為歲首;殷歷以醜為歲首;夏歷以寅為歲首,即以鼕至所有在月之後的兩個月,相當於夏歷正月為歲首;顓頊歷以亥為歲首,即鼕至所在月之前的一個月,相當於夏歷十月為歲首。
由於古六歷原本早已遺失,其中《顓頊歷》也衹是在考古中發掘到一些資料,其餘五種歷法,至今衹留存一些片斷資料。根據這些資料不難發現漢代初期曾流傳的所謂“古六歷”並不是黃帝、顓頊、夏禹等人編訂的,而是周朝末期的托古偽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