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戒嚴時期,中華民國政府於臺灣實施的相當特殊附加稅捐,徵收期間從1955年-1989年。
該稅捐雖名為勞軍,但實際卻是1950年代-1980年代的「第一夫人」蔣宋美齡主導﹔俗稱婦聯會的「反共愛國婦女聯合會」所收入運用。其徵收方式,1955年-1981年,每進口1美金的貨物,就必須繳交新臺幣五角的勞軍捐,1981年-1987年5月每進口1元美金的外國貨品,則須繳交3角臺幣,1987年6月-1989年,則下降至新臺幣2毛。因為是附加捐,1970年代之後,臺灣許多商品都會將附加捐反應在成本上,並直接嚮消費者徵收。例如於戲院電影票根上,會印上全票X元,外含附加勞軍捐X元字樣。
因為婦聯會不受內政部管轄,勞軍捐並無明細。據報導,除了蔣宋美齡生活費用支出外,尚節餘千億元(2003.10.31立法院發言紀錄)。另外,類似外圍陽明文教基金會,也有所數十億的獲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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