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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
  出口押匯(outward bill/outward documentary bills/outward bill credit/bill purchased)
  【出口押匯概述】
  出口押匯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在嚮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的申請,憑企業提交的全套單證相符的單據作為質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將款項墊付給企業,然後嚮開證行寄單索匯,並嚮企業收取押匯利息和銀行費用並保留追索權的一種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出口押匯的對象及條件】
  i、對象:
  企業如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以信用證作為出口結算的方式,即可憑信用證項下的出口單據嚮銀行申請敘做出口押匯
  ii、條件:
  企業如需嚮銀行申請敘作出口押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應在申請行開立人民幣或外幣往來帳戶,辦理進出口結算業務,並在押匯融資業務項下核算一切收支;
  2、企業資信良好,履約能力強,收匯記錄良好,具有一定的外貿經驗;
  3、出口的商品應為企業主要出口創匯産品,適應市場需求,國內外進銷網絡健全暢通,並能取得必要的配額及批文;
  4、企業應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能按時嚮銀行報送財務報表,接受銀行對您的企業生産經營及財務狀況的實時審核。出口押匯款項應用於合理的資金周轉需要;
  5、開證行及償付行所在地政局及經濟形勢穩定,無外匯短缺,無特別嚴格外匯管製,無金融危機狀況,且開證行自身資信可靠,經營作風穩健,沒有故意挑剔單據不符點而無理拒付的不良記錄;
  6、信用證條款清晰完整且符合國際慣例,經銀行認可無潛在風險因素。轉讓信用證銀行原則上不予辦理出口押匯
  7、敘作出口押匯的單據必須嚴格符合信用證條款,做到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對遠期信用證項下的出口押匯,須在收到開證行承兌後方可敘作。
  【出口押匯的幣種、利率、期限】
  出口押匯的幣種為單據原幣種,押匯利率按照國際金融市場的狀況、申請行籌資成本、開證行資信風險等因素確定。
  押匯金額比例由銀行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最高額為單據金額的100%,銀行預扣銀行費用、押匯利息後,將淨額劃入企業帳戶。如實際收匯日超出押匯的期限,銀行將嚮企業補收押匯利息。
  即期出口押匯期限按照出口收匯的地區及路綫來確定,遠期信用證押匯期限為收到開證行承兌日起至付款到期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止。如超過押匯期限,經銀行嚮開證行催收交涉後仍未收回議付款項,銀行有權嚮企業行使追索權,追索押匯金額、利息及銀行費用。
  【出口押匯的申請】
  i、企業如需嚮銀行申請敘作出口押匯,須嚮銀行各分支機構的國際結算部門或總行國際業務部貿易科提交以下資料,包括:
  1、經工商局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藉款人有權簽字人授權書及簽字樣本;
  3、公司近期財務報表;
  4、銀行需要的其他文件資料。
  ii、企業應填製《出口押匯申請書》及《出口押匯質押書》各一式二份,加具公司公章及有權簽字人簽字,連同出口單據和正本信用證一並交銀行辦理進行審核;
  iii、 銀行在收到企業提交的《出口押匯申請書》和出口單據後,如符合條件,經審核無誤後敘做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的作用】
  客戶出口交單後,憑與信用證要求相符、收匯有保障的單據嚮銀行申請短期融資,客戶能在國外收匯到達之前提前從銀行得到墊款,加速資金周轉。
  【出口押匯特點】
  1、押匯 / 貼現係短期墊款,押匯期限一般不超過180天,貼現不超過360天。
  2、押匯 / 貼現係預扣利息後,將剩餘款項給予客戶,利息按融資金額×融資年利率×押匯天數 / 360計算。
  3、押匯 / 貼現係銀行保留追索權的墊款,不論保種原因,如無法從國外收匯,客戶應及時另籌資金歸還墊款。
  【辦理出口押匯業務的要求】
  1、出口押匯的申請人應為跟單信用證的受益人且資信良好,銀行為客戶提供出口押匯融資時,與客戶簽定出口押匯總押書,並要求客戶逐筆提出申請,銀行憑其提交的單證相符的單據辦理出口押匯出口押匯按規定利率計收外幣利息。
  2、出口押匯是銀行對出口商保留追索權的融資,但銀行如作為保兌行、付款行、或承兌行時不能行使追索權。
  3、銀行衹辦理跟單信用證項下銀行承兌票據的貼現,申請人辦理貼現業務應嚮銀行提交貼現申請書,並承認銀行對貼現墊款保留追索權。
  4、貼現票據的期限不超過360天,貼現天數以銀行貼現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實際天數,貼現利率將按規定執行並計收外幣貼現息,貼現息將從票款中扣除。
  【辦理出口押匯的條件】
  1、所交單據與信用證要求相符。
  2、信用證項下單據收款有保障。
  3、已辦妥相關手續。
  4、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銀行將拒絶接受押匯申請:
  5、來證限製其他銀行議付。
  6、遠期信用證超過180天。
  7、運輸單據為非物權憑證。
  8、未能提交全套物權憑證。
  9、帶有軟條款的信用證。
  10、轉讓行不承擔獨立付款責任的轉讓信用證。
  11、單證或單單間有實質性不符點。
  12、索匯路綫迂回麯折,影響安全及時收匯。
  13、開證行或付款行所在地是局勢緊張動蕩或發生戰爭的國傢或地區。
  14、收匯地區外匯短缺,管製較嚴,或發生金融危機,收匯無把握的。
  15、其他銀行認為不宜提供押匯的情況。
  【貼現條件】
  1、銀行衹辦理跟單信用證項下銀行承兌票據的貼現。
  2、對於政治局勢不穩定、外匯管製嚴、對外付匯睏難的國傢和地區的銀行以及資信不好的銀行所承兌的匯票不辦理貼現。
  3、對於無貿易背景、用於投資目的的遠期承兌票據不予貼現。
  【貼現的辦理手續】
  1、客戶應先同銀行簽妥《出口融資總質押書》,明確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係。
  2、客戶應嚮銀行提供註册、經營、財務情況有關資料,作為銀行融資審核的依據。
  3、每筆具體融資,客戶應另嚮銀行提供《出口融資申請書》。
  4、融資申請批準後,銀行將按客戶指示將款項入賬。
  5、出口收匯後,該筆收匯將用於歸還銀行墊款。
  6、出口收匯不差,客戶仍應另籌資金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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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出口押匯實際上也是銀行對出
  口商提供的一種短期融資。出口商發運出口貨
  物之後,將貨運單據交給銀行,銀行在審核單
  證相符之後,嚮出口商付款,即對匯票或單據
  付給對價,這一付款行為稱為議付(negotia-
  tion),也叫買票(Bill Iharchased)。銀行將單據
  寄交開證行索回貨款衝回原來墊付的資金。這
  種議付直到收回貨款的全過程就是出口押匯
  全過程。出口押匯與信用證打包放款不同,
  者是在出口商發貨之前,即在其組織出口貨源
  時嚮其提供的貸款。前者則是出口商發貨之
  後,嚮其提供的一種融資,時間和環節上都後
  於打包放款。因此銀行放款的時間後者長(通
  常為三個月—六個月)前者短(通常為
  10—20天)。此外,後者是在嚮開證行收回
  貨款後,銀行收回本息,前者則是由銀行在辦
  理押匯時即扣除押匯日至約計收回款項之日期
  間的利息。相同的一點是銀行在提供貸款時均
  按信用證金額或單據上表示的金額的一定比例
  提供而非百分之百提供貸款。
  銀行辦理出口押匯時,要求出口商出立質
  押書(玩tter of Hy卯thecation)或總質權書
  (Gene耐玫tte:ofH幾犯thecation),前者適用於一
  筆業務,後者連續有效可周轉使用。在質押書
  中規定了議付行的追索權和處理貨物的權利。
  除對信用證項下業務辦理出口押匯以外,
  對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業務也可辦理出口押
  匯。其程序和信用證項下出口押匯基本相似。
英文解釋
  1. :  bill purchased,  outward documentary bill
  2. n.:  bill purchased (B/P); outward documentary bill
包含詞
進出口押匯出口押匯核算
信用證項下出口押匯出口押匯和進口押匯
出口押匯及遠期票據貼現總質權書的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