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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子
作者: 公孙龙 Gongsun Long
  《公孙龙子》是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后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著作,《汉书·艺文志》中收录了《公孙龙子》十四篇,但现在只保存下来了六篇。第一篇《迹府》也是后人搜集的有关他的事迹,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马非马” 论和“离坚白”而著名,他的这些思想分别见于《白马非马论》和《坚白论》中,这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在《公孙龙子》一书中,公孙龙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所具有的内在矛盾,他的特点就是夸大这种矛盾,并否认两者的统一,所以最后得出违背常理的结论。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颜色中的白色和质地的坚硬他也人为地分裂开来论述。
  
  另外,在《指物论》中他还着重论述了指与物的关系。“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称,“物”是具体的事物,它们的关系也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通变论》则论述了对运动变化的看法,《名实论》讨论名与实的关系。上述的五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
  
  《公孙龙子》的注释本,有宋朝人谢希深的注本,以及清朝陈澧的《公孙龙子注》,近代陈柱的《公孙龙子集解》,王启湘的《公孙龙子校诠》也可以参考。
  
  迹府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 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矣,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叶也。穿与龙会,穿谓龙曰:“臣居鲁,侧闻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业之日久矣,乃今得见。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非马之学,穿请为弟子。”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着也。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且夫欲学于龙者,以智与学焉为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马,是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不可。先生之所以教龙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齐国无士何也?’尹文曰:‘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齐王曰:‘善!此真吾所谓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可得也。’是时,齐王好勇,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广庭大众之中,见侵侮而终不敢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钜士也,见侮而不斗,辱也。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尹文曰:‘唯见辱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其四行,其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功,则赏之。无功,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 齐王曰:‘不可。’尹文曰:‘臣窃观下吏之理齐,其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与?’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见侮而终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敢斗者,辱也。谓之辱,非之也。无非,而王辱之,故因除籍不以为臣也。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罪而王罚之也。且王辱不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必以为臣者,赏之也。彼无功而王赏之。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十黄帝,不能理也。’齐王无以应焉。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犹知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类。”
No. 2
  《公孙龙子》是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后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著作。
  公孙龙,相传字子秉,魏国(今河南省北部)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20年至前250年间。他的生平事迹已经无从详知。中国战国时期哲学家。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
  《汉书·艺文志》中收录了《公孙龙子》十四篇,但现在只保存下来了六篇。第一篇《迹府》也是后人搜集的有关他的事迹,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马非马”论和“离坚白”而著名,他的这些思想分别见于《白马非马论》和《坚白论》中,这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在《公孙龙子》一书中,公孙龙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所具有的内在矛盾,他的特点就是夸大这种矛盾,并否认两者的统一,所以最后得出违背常理的结论。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颜色中的白色和质地的坚硬他也人为地分裂开来论述。
  另外,在《指物论》中他还着重论述了指与物的关系。“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称,“物”是具体的事物,它们的关系也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通变论》则论述了对运动变化的看法,《名实论》讨论名与实的关系。上述的五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
  《公孙龙子》的注释本,有宋朝人谢希深的注本,以及清朝陈澧的《公孙龙子注》,近代陈柱的《公孙龙子集解》,王启湘的《公孙龙子校诠》也可以参考。
  迹府第一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 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 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 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 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龙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 马耳!情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
  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 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
  “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亡归之矢,以射蛟口于云梦之 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 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与 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
  “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 无以应焉。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叶也。穿与龙会。穿谓龙曰:“臣居鲁,侧闻 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见。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 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非马之学,穿请为弟子。”
  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无以 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且夫欲学于龙者,以智与学焉为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马,是先 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龙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齐国无 士,何也?’尹文曰:‘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 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齐王曰:‘善!此真吾 所谓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可得也。’”
  “是时齐王好勇。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广众大庭之中,见侵侮而终不敢斗,王将以为 臣乎?’王曰:‘钜士也?见侮而不斗,辱也!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尹文曰:‘唯见侮 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 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齐王无以应。”
  “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功则赏之,无功 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齐王曰:‘不可。’尹文曰:‘臣口观下吏之理齐, 齐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烟,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 与?’
  “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 见侮而终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斗者,辱也。’谓之辱,非之也。无 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为臣也。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而王罚之也。且王辱不 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必以为臣者,赏之也。彼无 功而王赏之。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 十黄帝,不能理也。’齐王无以应。”
  “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犹好士之名, 而不知察士之类。”
  白马论第二
  “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是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 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 明。如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马非马也。白马 者,马与白也。黑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业。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 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与马也;异黄马与马,是以黄为非马。以黄马为 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辞也。
  以“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 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耳。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白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 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 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指物论第三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 可。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 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部为指。以有不为指 之无不为指,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 谓无物非指?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译文
  公孙龙,是六国时的辩士。因为痛恨名称和实体之间的混乱概念,借着自己的能力上的长项,得出了“守白”的结论。用比喻的方法,为“守白”做辩护,说白马不是马。所谓白马不是马,是说白是颜色的名称,马是形体的名称;颜色不是形体,形体也不是颜色。大家说颜色时不应该和形体合并,说形体时颜色也不应该跟在后面,现在合起来称为一样东西,是错误的。就像要在马厩中找白马,没有,然而有黑色的马,但是这样并不能说是有白马。不能说是有白马,就是说所要找的马没有了;这就是说白马竟然不是马。现在我想对此作一番推理辩论,以便大家正确理解名称和实体之间的关系。
  我和孔穿在赵平原君家相会。孔穿说:“向来听说先生大名,早就希望能成为您的弟子了,但是认为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说法是错误的!希望您能放弃这一观点,然后我就将请求成为您的弟子。”
  我说:“先生的话真是自相矛盾。我之所以能成名,就是因为我的白马论!现在让我放弃,我就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而且希望学习,是因为自以为智力与学问不如对方。现在您让我放弃,这是先教而后学;先教而后学,是矛盾的。
  “而且白马不是马的观点,也是你的祖先孔子的观点呢。我听说楚王在云梦之圃打猎时丢了他的弓。他的随从想去找回来。楚王说:‘不必了。楚人丢了弓,楚人又得到了,又何必找呢?’孔子听了后说:‘楚王的仁义不彻底。只要说人丢了弓,人又得到了就可以了,何必一定要说楚呢?’这样,孔子认为‘楚人’和所谓‘人’是不一样的。你肯定孔子说‘楚人’和所谓‘人’不一样的观点,却否定我说‘白马’和所谓‘马’不一样的观点,更是矛盾的。”
  “先生学习儒术却不是孔子的观点,想学习却让我放弃我所能教的,这样就算有一百个公孙龙,也不能满足你的要求呀。”孔穿没有办法应对了。
  公孙龙,是赵平原君之食客;孔穿,是孔子的后代。孔穿和公孙龙相会。孔穿对公孙龙说:“我住在鲁国,经常听到消息,推崇先生的智慧,说先生的行为,我希望受教已经很久了,现在才能见到。不过不同意先生的,只有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说法。希望放弃白马不是马的观点,那么我就请求成为您的弟子。”
  公孙龙曰:“先生的话真是自相矛盾。我的学问,就是白马不是马的论点。让我放弃,那么我就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没有什么可以教的而仍然向我学习,是矛盾的。而且您希望想我学习,是因为智慧和学问都不如我。现在让我放弃白马不是马的论点,是先教而后学;先教而后学,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我的,就像齐王和尹文的对话一样。齐王对尹文说:‘寡人非常喜欢「士」,但是齐国没有「士」,怎么办呢?’尹文说:‘我想先听一听大王所说的「士」是什么样的。’齐王没有办法回答。尹文说:‘现在这里有一个人,对君主很忠诚,对双亲很孝顺,对朋友很有信义,在家乡很平和,有这样四种行为,可以说是「士」吗?’齐王说:‘太好了!这真是我所说的「士」呀。’尹文说:‘大王得到此人,肯让他做官吗?’齐王说:‘当然愿意,就是怕得不到这样的人啊。’“当时齐王喜欢勇敢。于是尹文说:‘假如此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遇到侵侮而终不反抗,大王还让他做官吗?’齐王曰:‘这还是「士」吗?遇到侵侮而不反抗,这是耻辱的!耻辱的人则寡人不能让他做官了。’尹文说:‘只不过遇到侵侮而不反抗,并没有失去他的四种优良品行。而他的四种优良品行,是他所以能称为「士」的根据。但是大王一会儿让他做官,一会儿又不让他做官,那么刚才所说的可以称为「士」的人,现在就不能称为「士」了吗?’齐王又没有办法回答。”
  “尹文说:‘现在有一个君主,在治理他的国家,别人有错误就说别人错了,没有错误也说别人错了;有功就奖赏,无功也奖赏,却抱怨说大家不理解(?),可以吗?’齐王说:‘不可以。’尹文说:‘我看大王治理国家,就是像这样的。’齐王说:‘寡人治理国家,即使像先生所说的,大家虽然不理解,寡人不敢怨呀。难道还不够吗?’
  “尹文说:‘您怎么能这么说呢?大王的法律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大家担心违抗大王的法律,遇到侵侮而不敢反抗,是成全大王的法律呀。但是大王却说:‘遇到侵侮而不反抗,这是耻辱的。’把这称作耻辱,是认为这样是错的。没有错而大王以为有错,而且还因为这件事而除其籍,不让他做官。不让他做官,这就是惩罚了。这是没有错而大王却惩罚。而且大王以为不敢斗的人是耻辱的,一定以为敢斗者是光荣的;以为敢斗者是光荣的,就是大王认为是对的,想必让他做官了。让他做官,这是奖赏了。此人无功而大王却奖赏他。大王所奖赏的,正是吏所要铲除的;大王所肯定的,正是法律所否定的。在赏罚是非上,产生这么多谬误,即使有十个黄帝,也不能治理了。’齐王无话可说。”
  “所以我认为您的言语恰似齐王。您想要驳斥白马不是马的观点,却不知道怎么驳斥,这样,就像有好士之名,而不知道察士之法一样啊。”
《公孙龙子》
  《公孙龙子
  Gongsun}ongZI
  《公孙龙子
  中国先秦时期名家的主要代表介孙龙
  的重要著作。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公孙龙子》原有14
  后来多数散失。《隋书·经籍志》只在“道家”下列《守白
  。现存的《公孙龙子》一书只有6篇,保存在明代的农道
  中,其中除《迹府篇》是由公孙龙的弟子后来补录的
  其他5篇,即《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
  沐名实论》,经多数学者考证后,确认为公孙龙本人所
  篇论藏外论著
  《公孙龙子》一书是研究公孙龙哲学观点和逻辑思想
  的重要史料。其中《迹府篇》记载了公孙龙与孔穿有关“白
  马非马”等命题的辩论,并指出白马非马即是言“异白马
  与所谓马”。《白马论办从内涵和外延上,着重论证了“白
  马“与“马”在所指内容和范围上的同一和差别,同时还揭
  示了种名和属名不能等同或混淆的正名思想。《名实论》
  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夕强调“彼”之名必须专
  指彼之实,“此”之名必须专指此之实。《名实论》还强调
  “物”就是指天地及其所形成的万物,“名”则是对实的称
  谓。《指物论》提出了“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的朴素
  唯物主义观点。《坚白论》系统地阐述了唯心主义的“离坚
  白”思想。《名实论从《指物论》和《坚白论》这三篇反映了
  公孙龙的二元论的名实观。《通变论》既提出了“类”和
  “变”的思想,也提出了“二无一”、“鸡三足”、“青以白非
  黄”等论辩命题,是研究公孙龙和其他辩者诡辩思想和分
  类思想的资料。
  该书流传情况复杂,宋代以后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
  认为今本一《公孙龙子》是晋朝人根据零碎材料编纂起来
  的,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先秦《公孙龙子》的本来面目。
  一(周云之)
包含词
公孙龙子注公孙龙子译注公孙龙子悬解
公孙龙子形名发微公孙龙子刑名发微公孙龙子形名发微(精)
公孙龙子周公孙龙撰宋谢希深注公孙龙子释金受申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