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国家向公民或外国借的债。 国家和集体的债务 国家或地方举借的债。是国家以信用方式吸收资金的一种形式。分“内债”和“外债”。内债是向国内举借的债,分“长期公债 ”和“短期公债 ”。外债是向国外举借的债,其基本形式是向外国借款。 公债 是指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广义的公债 是指公共部门债务,狭义的公债 是指政府部门债务。 公债 是指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广义的公债 是指公共部门债务,狭义的公债 是指政府部门债务。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所指的公债 大多是狭义的,即政府举借的债。
一般把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家债券,简称国债,而把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
公债 的特点
公债 作为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与其他债券相比,显示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1、安全性高。在各类债券中,公债 的信用等级通常被认为是最高的。
2、流通性强。公债 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转让很方便。
3、收益稳定。公债 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公债 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
4、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规定对于购买公债 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享受税收上的免税待遇。 百科大全 Wikipedia Encyclopedia gongzhai
公债
public debt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举借的各项债务。一个国家的债务称为国家公债 或国债。是国家信用。
沿革 政府举借债务,由来已久。中国东周末期,周赧王曾高筑债台以躲避商人索债。在中世纪的欧洲,王室借贷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但那时候的借贷,还只是君主的私人信用,与近代的公债 是有区别的。
近代的公债 ,是信用制度发达的产物,是以国家的信用为依据的。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大量的闲置资金通过信用制度和金融市场进行融通调剂,这时候才有大量募集公债 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政府公共支出迅速膨胀,执政者为避免过多增加税收引起纳税者不满,往往采取举债办法以为挹注,又有了大量募集公债 的必要性,由此使国家信用不断发展。
类别 公债 按照借款对象不同可以区分为内债和外债;按偿还期限长短可以区分为长期公债 和短期公债 ;按有无利息及奖金可以区分为有息公债 、无息公债 和有奖公债 。此外,按有无担保可以区分为有担保公债 (担保品有黄金、外汇、矿山、铁路、邮电以及关税、盐税等)和无担保公债 。
内债 又称国内公债 ,是国家在国内举借的债务。一般采取国家发行有固定票面额的公债 券的办法募集,属于国家和公民的借款关系。内债的募集不增加本国的国民收入,内债的归还不减少本国的国民收入。但是通过公债 的举借和偿还发生了收入的转移,使有些人增加收益而有些人增加负担。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内公债 ,成了资本积累的杠杆之一。当资产阶级政府要增加开支而在举债和增税之间选择时,总是采取举债的办法。但是公债 的还本付息最终要靠税收来支付,近代赋税制度成了国债制度的必要补充。
外债 国家在国外举借的债务。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历史看,往往因本国游资有限,内债不敷需要,而向外国借债。外债不同于内债,借款时增加了本国当年可使用的国民收入总额,还款时减少了本国当年可使用的国民收入总额。纯粹消耗性的外债如军费、行政费等是有害的。用于经济建设的外债要看使用效果,效果好则加速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偿还能力;效果差将无力偿还,则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借外债必须适度,一般认为外债的还本付息额不能超过出口总额的20%或30%。外债过多,超过了偿还能力会使国家成为债务奴隶,甚至有可能损害独立自主的国家地位。
中国近代的公债 中国募集内债,始于清朝。1894年,清政府为应付甲午战争军需,举办“息借商款”,印发债券。这是中国举办国内公债 的滥觞。1898年又发行昭信股票,1912年发行爱国公债 。中华民国成立后,财政入不敷出,把募集公债 作为弥补预算赤字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采取高利率(年息八厘)、高折扣(按票面额的80%乃至60%收款),购买债券者所获实利远远超过产业利润,社会游资尽为公债 所吸收,工商业缺乏投资,致使经济发展陷于停滞。政府举债是用于维持统治机构和浩繁的军费,很少用于经济建设。结果是毫无偿债能力,只能用新债券换回旧债券维持。以后强行以纸币代替银元流通,印钞票比公债 更加方便,才减少了公债 发售。从1937~1949年实行的恶性通货膨胀政策,使往昔的公债 成为废纸,使得持有债券的企业和个人蒙受了极大损失。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中国举借的外债绝大多数都用于军政费用:①有的是用于镇压革命,如清朝政府于咸丰、同治、光绪年间,为了镇压太平天国、捻军、回民的农民起义,多次举借过外债;国民党政府为了镇压中国人民革命运动,举借过60多亿美元的外债。②有的是用于战争赔款,如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索要赔款2.3亿两白银,八国联军之役索要 n.: Bond, fund, offering, stock, underwriter, government bond, government enterprises revenue, the public debt, money lent to a government at a fixed rate of interest, government stock, public debt vt.: underwrite n. emprunt public 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