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 > 伽利略計劃
  在上世紀90年代的局部戰爭中,美國的gps出盡風頭。利用gps係統提供定位的導彈或戰鬥機可以對地面目標進行精確打擊,這給歐洲國傢留下了深刻印象。歐洲國傢為了減少對美國gps係統的依賴,同時也為了在未來的衛星導航定位市場上分一杯羹,决定發展自己的全球衛星定位係統。經過長達3年的論證,2002年3月,歐盟15國交通部長會議一致决定,啓動“伽利略”導航衛星計劃。
  “伽利略”計劃的總投資預計為36億歐元,由分佈在3個軌道上的30顆衛星組成。該係統與gps類似,可以嚮全球任何地點提供精確定位信號。由於“伽利略”係統主要針對民用市場,因此在設計之初,設計人員就把為民用領域的客戶提供高精度的定位放在了首要位置。與美國的gps相比,“伽利略”係統可以為民用客戶提供更為精確的定位,其定位精度可以達到1米,而gps衹能達到10米。
  按照計劃,第一顆用於測試的衛星將於今年年底在白俄羅斯的拜科努爾基地發射升空,2006年“伽利略”係統即可進行正式部署,2008年整個係統完工,正式為客戶提供商業服務。
  “伽利略”係統主要用於民用領域,而且面對的是gps這個運行超過20年的市場壟斷者,其市場開發的難度之大可想而知。因此,“伽利略”計劃采用開放合作的模式,通過吸收合作夥伴來擴大市場份額。中國經濟近年來快速發展,中國龐大的潛在用戶群對於確保“伽利略”係統的成功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從一開始就進入了歐洲的視綫。
  2000年,“伽利略”計劃提出不久,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德帕拉西奧在與當時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閒基會晤時就表示希望中國參與“伽利略”計劃,得到了中國的積極回應。隨後,中國同歐盟簽署協議,在北京成立了中歐衛星導航技術培訓合作中心,加強國內技術人員的培訓和雙邊交流。而為了落實中方的責任與義務,中國成立了由多傢公司參股的“伽利略”衛星導航有限公司。該公司作為國內的總承包商負責協調國內的相關單位和公司,完成中國在“伽利略”計劃中所承擔的任務。
  中國加入“伽利略”計劃,對雙方都是好事。從歐洲方面看,歐洲希望成為未來世界獨立的一極,在世界事務中發揮積極的作用。通過與中國在空間技術上的合作,可以對美國的“單邊主義”形成一定的牽製,所以在“伽利略”計劃的合作中歐洲表現得更主動。
  而中國通過合作可以獲得可觀的經濟收益,中國將嚮“伽利略”計劃投資2億歐元,根據比例獲取相應收益。同時中國在整個係統的開發運作過程中可以提升本國的技術,學習市場開發的經驗,為本國開發獨立的衛星導航係統打下良好的基礎。
  伽俐略計劃簡介:
  伽俐略計劃(galileo)是歐盟實施的一項大型綜合性衛星導航定位計劃,其實施計劃於2002年3月25日經歐盟交通部長理事會通過。
  1.伽俐略計劃的主要目的
  伽俐略計劃將發射30顆在軌衛星以覆蓋地球的每一寸土地。它將使擁有衛星信號接收器的每一個人,比如將該接收器與手機連接後,便能通過接收衛星信號從而確定其時間和空間位置。
  2.伽俐略計劃的時間表:
  ——定義階段:已經完成
  ——開發階段:2002-2005年
  ——部署階段:2006-2007年
  ——商業運作階段:2008年起
  3.伽俐略計劃和gps的關係
  一是競爭關係。伽俐略將成為gps壟斷衛星定位市場的有力競爭者。現有的gps(美國係統)和glonass(俄國係統)均是為軍事目的而設計的係統。
  伽俐略將為全球提供服務,其精度將高於今日之gps,且更可靠。特別是其民用設計目的將適應於各種不同的用戶如公用事業、商業服務、營救搶險等。
  二是互補關係。協調互用基礎設施將提供更高的精度和更可靠的安全保障。用戶將同時接收gps和伽俐略係統信號。
  4.伽俐略計劃在經濟方面具可行性
  ——總花費並不昂貴:開發和部署階段的開銷為33億歐元,僅相當於150公裏半城區(semi-urban)快車道造價,或僅為裏昂-都靈高速鐵路主隧道單軌的花銷。
  ——運營上經濟可行:産出/投入比為:4.6(20年);創造就業機會10萬個;創造市場價值(market created)為:90億歐元/年。
  ——全社會都將受益:受益者並非衹是計劃的投資者。比如,改善航空交通將節省旅客時間、減少航空公司成本和降低飛機排放污染物等。
  5.伽俐略計劃的預算安排
  伽俐略計劃的總預算為33億歐元。
  ——開發階段(2002-2005):需11億歐元,歐共體和歐空局已分別做好了5.5億歐元的預算。
  ——部署階段(2006-2007):需21億歐元,歐盟將為此安排預算,參與該計劃的私營部門將提供資金補助。
  ——運營階段(2008年起):公共資金(public funding)將逐漸減少,到2015年,運營開銷將由歐共體承擔。在此商業運營階段,公共資金將從係統的附加值服務和知識産權開發中獲得回報。
  6、伽俐略計劃的執行機構:聯合執行體
  聯合執行體是根據《歐盟條約》第171條之規定而首次成立的公司,從而使之成為伽俐略計劃的公共和私人籌資以及有效管理的機構。
  其職能包括:——成立管理機構,製定工作計劃
  ——管理公共和私人資金
  ——發佈標書
  ——通過歐空局發射第一批衛星
  機構:——運營期限:2002-2005年
  ——地點:布魯塞爾
  ——創立該機構的成員:歐共體和歐空局
  ——機構的組成成員:歐洲投資銀行;稍後,任何一傢投資超過500萬歐元的企業(中小企業的投資額為25萬歐元)均可成為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