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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顛的第三等貴族,位於侯爵之下和子爵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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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在近代是位於侯爵之下,在沒有侯爵的國傢則位於公爵之下 |
古代五等爵位中的第三位 Five such ancient title of nobility in the third |
古代五等爵位中的第三位。《史記·吳太伯世傢》“ 吳太伯 ” 唐 司馬貞 索隱:“《國語》曰:‘ 黃池 之會, 晉定公 使謂 吳王 夫差 曰:“夫命圭有命,固曰 吳伯 ,不曰 吳王 ”’,是 吳 本伯爵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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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封爵名。傳說自自堯帝、舜帝始置,周朝有明確記載設置,戰國、秦、漢時期廢伯爵封號,魏、晉、南朝有伯爵封號,北朝曾廢伯爵封號,後又復之。隋朝隋文帝置伯爵封號,隋煬帝廢之。自唐朝至清朝皆有之。中華民國成立後,廢除了一切世爵制度,伯爵封號也因此終止。
夏商時期
案《通典·職官·封爵》記載,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無子、男二等。究竟事實怎樣,並無實物資料佐證。
周朝
周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襲罔替,封地均稱國,在封國內行使統治權。各諸侯國內,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國等置執圭、執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對封邑也可以行使統治權、唯受命於諸侯。
參考:
《孟子.萬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不能五十裏,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曹魏
曹操廢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謂賜爵。魏文帝黃初年間,定爵製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關內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國號、封地,縣侯以下無封地而有租稅。九等爵之外,曹操創立的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侯作為賜爵保留,仍無封、無食。 魏製: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鄉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鄉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國大者郡、小者縣。
兩晉
西晉爵位非常繁復,設置了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共十八級。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縣公)、侯(郡侯、縣侯)、伯、子、男五等爵專封宗室;功臣封爵為“開國”諸爵及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自先秦以來沿用的賜爵制度正式廢止。
西晉諸侯王與西漢初年諸侯王相類,得專製其國。案《晉書》記載,大國二萬戶,兵五千(置三軍,中軍二千,上下軍各千五百);次國一萬戶,兵三千(置上下兩軍,各千五百);下國五千戶,兵一千五百(置一軍)。五等爵之公國之製同下等王國,侯國不滿五千戶,亦置一軍,兵千人。其餘諸爵與開國爵封地稱國而但封君不治國事,鄉侯至關外侯無封邑。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遞降世襲。
南朝
南朝封爵沿襲東晉,唯封君對封國再失治權。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賜元年廢伯爵、男爵,後復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製:置王、開國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國租稅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級:王超品,開國郡公正一品,開國縣公、散公從一品,開國縣侯正二品,散侯從二品,開國縣伯正三品,散伯從三品,開國縣子正四品上階,散子從四品下階,開國縣男正五品上階,散男從五品下階。官屬:王至侯國等置官屬。
北齊:置王爵與五等爵,王爵超品,其餘諸爵視魏製各將一階,諸爵皆開國置官屬。
北周:初置開國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五等爵後據《周禮》改製,置親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等(見:《隋書·百官志下》);隋煬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於均廢止。
唐朝
分親王、嗣王(承襲親王的為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郡侯、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製。《宋史·職官志三》:“列爵九等:曰王,曰郡王,曰國公,曰郡公,曰縣公,曰侯,曰伯,曰子,曰男。”
元朝
王爵唯皇族、蒙古貴族可封,宗室封親王、遠支宗親與貴族封國王。其於國公等爵封賜甚濫。
明朝
伯爵在明朝屬於異姓爵位,明初一循元代舊製。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製,分公、侯、伯三等,罷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還有宦官子弟與少數民族首領。
伯爵歲祿如下:伯 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二等奉天靖難推誠,三等奉天翊運推誠,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但有的伯僅當侯爵俸祿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後,伯之祿與侯等;至永樂初,規定伯之祿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階勳皆與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則可掌參五府總六軍,出則可領將軍印為大帥督,轄漕綱,但不得預九卿事。
清朝
清朝異姓功臣爵位當然是封給異姓功臣的,乾隆十六年定製,分為二十七等:伯爵是其中一種,異姓功臣爵位分為9等, 伯爵屬於超品,分一等伯兼一云騎尉,及一至三等伯,歲支俸祿如下:一等伯又一云騎尉535兩、一等伯510兩 、二等伯485兩 、三等伯460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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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在近代是位於侯爵之下,在沒有侯爵的國傢則位於公爵之下
歐洲爵位詳談(英係)-------公,侯,伯,子,男
伯爵: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係;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傢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着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係,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製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産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着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着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
男爵:
盎格魯一撒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係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係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着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公爵: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duchy;大公國,Archdu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裏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裏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傢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係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衹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嚮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纔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嚮最少。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子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製。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儘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裏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勳爵”(lord),後來勳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徵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産權和政治特權衹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傢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準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傢産者以及其長係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裏奇從娘傢帶來。布裏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製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裏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占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併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蕩、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勳章勳位,奬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勳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勳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勳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裏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哄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勳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勳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勳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勳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衹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剋裏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着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併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纔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衹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傢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傢族裏的。
註意:這裏所說的爵位實際上是中國的概念,在西方衹是英文單詞,而伯爵、公爵、男爵、侯爵、子爵的確立源於《禮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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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Piaget
1874年,Georges Edouard Piaget以機芯製作起傢。1940年,Piaget的孫子為伯爵表的發展開拓了國際市場。1956年伯爵表推出了超薄機芯。上世紀60年代以來,伯爵一邊致力於復雜機芯的研究,一面發展頂級珠寶首飾的設計。從設計、製作蠟模型到鑲嵌寶石,伯爵表始終秉承精益求精的宗旨。其“手銬腕表”(cuff watches)和“硬幣腕表”(coin watches)設計出衆,是伯爵表中的珍品。目前隸屬瑞士歷峰集團。
經歷了百年的發展,伯爵表成就顯赫。除了獨創首屈一指的機械運轉裝置外,PIAGET的所有表殼及表鐲都必定用18K金或白金鑄造,而表面的設計裝飾更是多姿多彩,大多采用如珍珠母、瑪瑙等名貴寶石雕琢而成。
有“珠寶計時器”美譽的伯爵表,是喬治亞伯爵於1847年在瑞士的一個小村莊創立的。伯爵在1960年代推出第一款珠寶腕表。為了證明其不斷自我超越、出類拔萃的能力,伯爵將很大一部分研發力量放在稀有、珍貴和獨一無二的作品上。“永遠要做得比要求的更好”正是創始人喬治亞伯爵的格言。而到了上個世紀90年代,伯爵推出了其首批珠寶係列Possession和Tanagra,為它的忠實擁護者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選擇。
最令伯爵自豪的是:即使在今天,伯爵依舊是世界上少數碩果僅存獲稱“綜合製造商”最高榮譽的品牌,也就是說,從設計、研究、開發到製造等所有製作工序,都由品牌自己完成。伯爵在世界市場的消費群,不僅包括商屆巨賈、影視名流,甚至也包括政客。裏根總統、肯尼迪夫人……他們都是伯爵表的鐘愛者。不久前意大利總理還特別訂製了50衹伯爵腕表贈送給各國元首。
該企業品牌在世界品牌實驗室(World Brand Lab)編製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強》排行榜中名列第二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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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 jue
- n.: count, earl, kingmaker, the curse of Scot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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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com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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