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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伊朗伊斯蘭革命(thawrah al—islam fi lran)
  1979年伊朗什葉派穆斯林推翻巴列維王朝統治及在國內實行“全盤伊斯蘭化”的革命。它是什葉派領袖阿亞圖拉·魯霍拉·霍梅尼領導的、以歐萊瑪(即宗教學者)為核心,反對國王推行西方化和世俗化的伊斯蘭復興運動。其起因為:(1)在經濟領域,國王禮薩·巴列維為鞏固其王朝的統治,利用石油收入和美國的援助,推行以土改為核心的“白色革命”及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由於計劃片面追求高速度,超過了國力的可能,加之軍費開支過大,造成經濟嚴重失調,通貨膨脹,使社會生産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未完全實施的土改政策使農民大量流入城市,大批工人失業。以國王為首的特權階層巧取豪奪,奢侈腐化,貪污賄賂風行。社會貧富懸殊加劇,各種社會矛盾激化。(2)國王實行專製獨裁統治,在美國支持下擴充軍備,設立秘密的警察機構(即薩瓦剋),特務肆意橫行,鎮壓政治反對派,監獄人滿為患。一切言論、集會和組織政黨的自由都被取消。一些宗教領袖因反對國王的專權和世俗化政策,被監禁或驅逐。各階層人民積怨日深。(3)王朝推行所謂開放型文化政策,使西方腐朽文化和生活方式大量涌入,色情、淫穢、兇殺書刊和影視泛濫,賭場、妓院公開活動,西方式酒吧、夜總會爭利於市,社會風尚敗壞,衝擊着伊朗固有的伊斯蘭文化傳統和生活方式,引起穆斯林的普遍不滿。(4)在宗教上,王朝推行世俗化的政策,實行政教分離,限製宗教上層的政治活動,取消宗教領袖的特權。禁止寺院徵收天課,將清真寺、宗教學校和聖地的瓦剋夫土地大部分收歸國有;關閉大量宗教學校,代之以世俗教育;製定《家庭保護法》,給婦女以一定自由;撤消沙裏亞司法機構,代之以世俗司法機構等,從而招致宗教上層的強烈反對。在這種背景下,伊朗各階層的人民群衆及各種政治力量聯合起來,形成反國王的群衆運動。因伊朗人口95%為什葉派穆斯林,反對國王的鬥爭便以什葉派宗教勢力同國王政權之間的矛盾為表現形式而展開。什葉派宗教上層則利用人民的強烈不滿情緒成為反國王運動的一面旗幟,什葉派伊瑪目霍梅尼取得了反國王運動的領袖地位。他在60年代初曾因反對“白色革命”而獲得聲譽,1964年被國王驅逐出境,先後流亡到伊拉剋和巴黎,在國外他通過國內的秘密宗教政治組織繼續領導反國王的鬥爭。1977年起,伊朗爆發大規模的反對國王獨裁統治的群衆運動。1978年,各地動亂不斷升級,群衆擡着霍梅尼的畫像,遊行示威,高呼他提出的“打倒國王,建立伊斯蘭教國傢”的口號。1978年8月,國王巴列維更換內閣,宣佈對首都德黑蘭等12個大城市實行軍管。並出動大批軍警鎮壓反對者,在德黑蘭打死示威群衆數萬人,釀成流血事件。從此激起全國更大規模的群衆示威和罷工,造成石油工業停産,交通中斷,軍方中立,國內動亂不已,政局失控。1979年1月16日,國王禮薩·巴列維被迫出國,委任沙普爾·巴赫蒂亞爾組織內閣。2月1日,霍梅尼結束長達15年的流亡生活,由巴黎回到德黑蘭,宣佈成立伊斯蘭臨時革命政府。2月11日霍梅尼任命馬赫迪·巴紮爾甘為總理正式接管政權,巴列維王朝覆亡。4月1日霍梅尼宣佈成立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伊朗伊斯蘭革命取得勝利後,依據霍梅尼所著《伊斯蘭政府》作為治國綱領,建立國傢政治、行政、立法、司法和軍事制度,在國內推行“全盤伊斯蘭化”的政策。1979年12月,舉行國民投票,通過了新製定的伊斯蘭憲法。新憲法規定,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以伊斯蘭教什葉派(即十二伊瑪目派)教義為立國準則;霍梅尼為終身宗教領袖,在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方面擁有最高權力;總統和議會依新憲法由普選産生;政府必須奉行“安拉之法度”,以行政、司法為主要職能,並受宗教領袖和教法學家的監護、指導。從而確立了伊斯蘭教權高於一切和宗教領袖在國傢政權中的最高地位。同時,組建了“伊斯蘭共和黨”為執政黨,其領導成員多為取得高級教職的霍梅尼的學生,在政府中掌管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權。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伊斯蘭革命委員會”、“伊斯蘭革命法庭”、“伊斯蘭革命衛隊”,多以毛拉和宗教學者為核心,成為政權的支柱。在法律上,以《古蘭經》為立法、司法的最高法典,各種法規的製定必須符合《古蘭經》、聖訓和沙裏亞教法。各級法官均由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設立“憲法監護委員會”,控製立法機構——議會。宣佈廢除巴列維王朝製定的《家庭保護法》等法規,並未明令禁止一夫多妻製。在經濟上,法律規定,凡私人“合法占有的財産是不可侵犯的”。除將逃亡的王室及地主的土地收歸國有外,農村恢復了舊的封建土地制度。政府還將巴列維王朝沒收的清真寺、宗教學校及聖地的瓦剋夫土地和財産如數歸還,免繳賦稅,收益用於宗教和慈善事業。允許清真寺嚮教民徵收“天課”。將銀行收歸國有,並凍結美國等西方國傢銀行的資金。銀行按教法規定取消利息,儲蓄和貸款,衹收取低額的管理費。在文化教育上,以什葉派教義和教法為指導,推行“伊斯蘭文化革命”,恢復和發展所有的各類宗教學校,原有的各類普通學校必須開設法定的宗教課程,反對和抵製西方腐朽文化的滲透,關閉影劇院、酒吧、夜總會,禁止出版發行“危害伊斯蘭文化”的書刊和放映西方淫穢的影視及錄相,禁止穿着有損教律規定和社會風尚的奇裝異服,婦女必須戴面紗。政府投放大量資金出版發行宗教書刊和霍梅尼的著作,大力宣傳霍梅尼關於“伊斯蘭革命”的主張。在對外關係上,霍梅尼提出“不要西方,也不要東方,衹要伊斯蘭”,“輸出伊斯蘭革命”的口號。伊朗伊斯蘭革命的勝利和伊斯蘭政治體製的確立,對伊斯蘭世界産生了廣泛深遠影響。
革命簡介
  伊朗伊斯蘭革命(波斯文:انقلاب اسلامی‎;拉丁文:Enghelābe Eslāmi :英文:Thawrah al—Islam fi lran) 伊朗什葉派穆斯林推翻巴列維王朝統治及在國內實行“全盤伊斯蘭化”的革命,發生於發生於1978年, 至1979年2月革命勝利。它是什葉派領袖賽義德·魯霍拉·霍梅尼領導的、以歐萊瑪(即宗教學者)為核心,是反對國王推行西方化和世俗化的伊斯蘭復興運動。
革命背景
  經濟背景
   國王禮薩·巴列維為鞏固其王朝的統治,利用石油收入和美國的援助,推行以土改為核心的“白色革命”及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就是按照美國的模子去重塑現霍梅尼代化的伊朗,其最大的特點就是經濟的發展明顯與社會發展相脫節。由於計劃片面追求高速度,超過了國力的可能,加之軍費開支過大,造成經濟嚴重失調,通貨膨脹,使社會生産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未完全實施的土改政策使農民大量流入城市,大批工人失業。以國王為首的特權階層巧取豪奪,奢侈腐化,貪污賄賂風行。社會貧富懸殊加劇,各種社會矛盾激化。
  政治背景
   國王實行專製獨裁統治,在美國支持下擴充軍備,設立秘密的警察機構(即薩瓦剋),特務肆意橫行,鎮壓政治反對派,監獄人滿為患。一切言論、集會和組織政黨的自由都被取消。一些宗教領袖因反對國王的專權和世俗化政策,被監禁或驅逐。各階層人民積怨日深。
  文化背景
  王朝推行所謂開放型文化政策,使西方腐朽文化和生活方式大量涌入,色情、淫穢、兇殺書刊和影視泛濫,賭場、妓院公開活動,西方式酒吧、夜總會爭利於市,社會風尚敗壞,衝擊着伊朗固有的伊斯蘭文化傳統和生活方式,引起穆斯林的普遍不滿。
  宗教背景
  王朝推行世俗化的政策,實行政教分離,限製宗教上層的政治活動,取消宗教領袖的特權。禁止寺院徵收天課,將清真寺、宗教學校和聖地的瓦剋夫土地大部分收歸國有;關閉大量宗教學校,代之以世俗教育;製定《家庭保護法》,給婦女以一定自由(並不代表伊斯蘭革命後的伊朗婦女沒有自由,衹是對穿着進行了要求);撤消沙裏亞司法機構,代之以世俗司法機構等,從而招致宗教上層的強烈反對。
  在這種背景下,伊朗各階層的人民群衆及各種政治力量聯合起來,形成反國王的群衆運動。因伊朗人口95%為什葉派穆斯林,反對國王的鬥爭便以什葉派宗教勢力同國王政權之間的矛盾為表現形式而展開。什葉派宗教上層則利用人民的強烈不滿情緒成為反國王運動的一面旗幟,什葉派伊瑪目霍梅尼取得了反國王運動的領袖地位。他在60年代初曾因反對“白色革命”而獲得聲譽。
革命經過
  伊朗伊斯蘭革命領袖霍梅尼於1964年被國王驅逐出境,先後流亡到伊拉剋和巴黎,在國外他通過國內的秘密宗教政治組織繼續領導反國王的鬥爭。1977年起,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伊朗爆發大規模的反對國王獨裁統治的群衆運動。1978年,各地動亂不斷升級,群衆擡着霍梅尼的畫像,遊行示威,高呼他提出的“打倒國王,建立伊斯蘭教國傢”的口號。1978年8月,國王巴列維更換內閣,宣佈對首都德黑蘭等12個大城市實行軍管。並出動大批軍警鎮壓反對者,在德黑蘭打死示威群衆數萬人,釀成流血事件。從此激起全國更大規模的群衆示威和罷工,造成石油工業停産,交通中斷,軍方中立,國內動亂不已,政局失控。1979年1月16日,國王禮薩·巴列維被迫被迫出國“長期度假”(1980年7月27日在埃及病故),委任沙普爾·巴赫蒂亞爾組織內閣。2月1日,霍梅尼結束長達15年的流亡生活,由巴黎回到德黑蘭,宣佈成立伊斯蘭臨時革命政府。2月11日霍梅尼任命馬赫迪·巴紮爾甘為總理正式接管政權,巴列維王朝覆亡。4月1日霍梅尼宣佈成立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革命結果及革命影響
  伊朗伊斯蘭革命取得勝利後,依據霍梅尼所著《伊斯蘭政府》作為治國綱領,建立國傢政治、行政、立法、司法和軍事制度,在國內推行“全盤伊斯蘭化”的政策。1979年12月,舉行國民投票,通過了新製定的伊斯蘭憲法。新憲法規定: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以伊斯蘭教什葉派(即十二伊瑪目派)教義為立國準則;霍梅尼為終身宗教領袖,在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方面擁有最高權力;總統和議會依新憲法由普選産生;政府必須奉行“安拉之法度”,以行政、司法為主要職能,並受宗教領袖和教法學家的監護、指導。從而確立了伊斯蘭教權高於一切和宗教領袖在國傢政權中的最高地位。同時,組建了“伊斯蘭共和黨”為執政黨,其領導成員多為取得高級教職的霍梅尼的學生,在政府中掌管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權。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伊斯蘭革命委員會”、“伊斯蘭革命法庭”、“伊斯蘭革命衛隊”,多以毛拉和宗教學者為核心,成為政權的支柱。在法律上,以《古蘭經》為立法、司法的最高法典,各種法規的製定必須符合《古蘭經》、聖訓和沙裏亞教法。各級法官均由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設立“憲法監護委員會”,控製立法機構——議會。宣佈廢除巴列維王朝製定的《家庭保護法》等法規,並未明令禁止一夫多妻製。在經濟上,法律規定,凡私人“合法占有的財産是不可侵犯的”。除將逃亡的王室及地主的土地收歸國有外,農村恢復了舊的封建土地制度。政府還將巴列維王朝沒收的清真寺、宗教學校及聖地的瓦剋夫土地和財産如數歸還,免繳賦稅,收益用於宗教和慈善事業。允許清真寺嚮教民徵收“天課”。將銀行收歸國有,並凍結美國等西方國傢銀行的資金。銀行按教法規定取消利息,儲蓄和貸款,衹收取低額的管理費。在文化教育上,以什葉派教義和教法為指導,推行“伊斯蘭文化革命”,恢復和發展所有的各類宗教學校,原有的各類普通學校必須開設法定的宗教課程,反對和抵製西方腐朽文化的滲透,關閉影劇院、酒吧、夜總會,禁止出版發行“危害伊斯蘭文化”的書刊和放映西方淫穢的影視及錄相,禁止穿着有損教律規定和社會風尚的奇裝異服,婦女必須戴面紗。政府投放大量資金出版發行宗教書刊和霍梅尼的著作,大力宣傳霍梅尼關於“伊斯蘭革命”的主張。在對外關係上,霍梅尼提出“不要西方,也不要東方,我們衹要伊斯蘭”,“輸出伊斯蘭革命”的口號。伊朗伊斯蘭革命的勝利和伊斯蘭政治體製的確立,對伊斯蘭世界産生了廣泛深遠影響。
  伊朗伊斯蘭革命的勝利,首先感受到衝擊的而是阿拉伯世界。伊朗雖然是波斯民族,但屬於穆斯林世界,而且是穆斯林世界中很有影響力的一支力量。歷史上,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帝國不僅擁有廣袤的國土,還創造了輝煌的文明。但近代以來,廣大的西亞、北非在殖民掠奪面前首當其衝,遭受到了英國、法國、德國、俄國等過的瓜分和掠奪。也正因為殖民瓜分,各殖民地在帝國主義者之間不斷轉手,使得伊斯蘭世界在二戰後分成22個國傢。從40年代起,阿拉伯國傢曾做過多次民族統一、聯合與合作的嘗試,但結果均不理想。在伊朗伊斯蘭革命之前主要的阿拉伯世界內部的統一與聯合的行動主要有:1945年3月建立了阿拉伯世界團结象徵標志的阿拉伯國傢聯盟宣告成立;1958年埃及與敘利亞成立阿拉伯聯合共和國,約旦和伊拉剋成立阿拉伯聯邦;1963年伊拉剋與敘利亞成立阿拉伯聯邦;1974年利比亞與突尼斯成立阿拉伯伊斯蘭共和國,埃及和蘇丹實現一體化。這些政治行為表明阿拉伯國傢實現統一阿拉伯世界的共同意願。在1967第三次中東戰爭中,阿拉伯國傢戰敗而引發了關於宗教問題的反思,阿拉伯人認為“以色列人忠於自己的宗教而獲勝,我們之所以戰敗是因為我們的信仰還不夠強烈”,由此而興起了伊斯蘭復興運動。伊朗伊斯蘭革命就是這一運動的主要成果,同時伊朗革命的勝利又推動力伊斯蘭復興運動。但由於伊朗國傢政權的更替和意識形態的轉變,使得具體的伊斯蘭復興運動發生了重大轉變,如德黑蘭——開羅聯盟瓦解而形成了德黑蘭——大馬士革聯盟。
  同為海灣國傢,伊朗伊斯蘭革命的勝利勢必對其他海灣國傢産生直接的影響。這種影響衹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王權與教權的關係上:伊斯蘭復興主義者極力反對王室對國傢的控製,追求教法學家的統治。
  二、地緣力量平衡被打破:波斯灣的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科威特、阿曼、卡塔爾都是伊朗輸出革命的首選之地。八十年代初,伊朗支持這些國傢的政治反對派,支持這些國傢國內極端激進勢力的活動,甚至通過經濟和軍事手段鼓勵他們推翻本國政府,建立伊朗模式的伊斯蘭政權,由此而使得這一地區的局勢日益動蕩。在伊斯蘭教的故鄉——沙特阿拉伯王國,爆發了穆斯林極端主義武裝團夥非法占領麥加禁寺事件,企圖發動政變,在一個晚上推翻被他們認為是腐敗的“反伊斯蘭的”沙特王國政府。幾乎與此同時,在什葉派穆斯林聚居的沙特東方省,爆發了反政府的群衆暴動,使沙特政府再次感到震驚和不安,並把這次動亂與伊朗的策反聯繫起來。在以什葉派穆斯林為主的巴林,在80年代初發生了兩次未遂政變。在科威特、阿聯酋、阿曼和卡塔爾,都出現了支持伊朗革命、反對本國政府的公開的或地下的伊斯蘭運動。各國的官方輿論宣稱,這些動蕩不安的行使都與來自伊朗的“伊斯蘭威脅”有直接的關係。為此,海灣六國於1981年成立了“海灣阿拉伯國傢合作委員會”,以加強它們在這政治、經濟、軍事領域的合作與協調,應對日益嚴重的地區危機。
包含詞
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伊朗伊斯蘭革命及其世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