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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産損失的事件。與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義相比,新定義有了明顯變化:第一,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義和含義基本與國際接軌。
【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産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産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産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産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該怎麽辦】
有駕就有險,開車上路就要有承擔交通事故的心理準備。一旦出現事故怎麽辦?別慌!在情緒上要保持冷靜,避免爭執;在行動上應根據現場情況靈活處理。以下舉出了幾大處理要點,希望能幫助事故中的您把傷害和損失降低。
1.馬上停車
在汽車運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起火)並打開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像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後開車跑掉。
2.發出警示
保護好現場;嚮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3.估計情況
迅速估計現場情況,事故涉及多少人?受傷人員數量及狀況?涉及多少輛車?漏出的燃油是否會着火?現場是否有人受過急救訓練?
4.護理傷者
切勿移動受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着火、有毒物體滲漏),因為您的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傷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則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確實懂得怎樣護理傷者;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
5.防止其他危險
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煙;當心其他易燃物品;盡可能防止燃油泄露;當心危險物品,慎防危險性液體、塵埃及氣體積聚。
6.求救
需要求救時,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邊的移動電話,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路邊的求救電話。求救時詳細說明發生意外的地點及人員傷亡情況。
7.記錄
如事故發生時有目擊者,要立即記下目擊證人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如證人在另一輛車中,要立即記下車牌號碼);記下交通方向、交通燈的信號、行車綫、交通標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紙畫出交通事故發生的草圖;如備有照相機,最好將事故現場及車碰撞的部位拍下來。
8.與對方司機互換資料
包括車款、出廠年份、車牌號碼及有效日期;車輛註册地;司機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及電話號碼;駕駛執照號碼;車主姓名及住址(有時車主與駕車人不是同一人);保險公司及保單號碼。還要記下事故發生的時間、日期及地點;時速限製及對方車的時速估計;發生事故的車輛數量;對方車輛的乘客數量(分成人、小孩)。
9.報案
輕微交通事故可進行快速處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報案中心報案。如遇有傷亡或較大損失,應立即報警,詳細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及傷亡人數。在警察查完現場後一定要求警察給你事故報告,及該警員的姓名、編號、所屬分局及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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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産損失的事件。與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義相比,新定義有了明顯變化:第一,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義和含義基本與國際接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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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率評價交通事故多少的一種指標。常用的事故率有三種。
①人口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區域內,平均每10萬人中一年內發生的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因用死亡人數作標準,便於比較,所以一般都以死亡人數作統計標準。每10萬人中的事故死亡率R1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B為一年內因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P為該地區的人口數。
②車輛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區域內,平均每1萬輛機動車中一年內的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每 1萬輛機動車的事故死亡率R2按下式計算:
式中M為該地區的機動車輛總數。
③運行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區域內,平均每1億車公裏一年內發生的交通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每 1億車公裏的事故死亡率R3按下式計算:
式中V為該地區一年內行駛的車公裏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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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産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産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産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産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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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駕就有險,開車上路就要有承擔交通事故的心理準備。一旦出現事故怎麽辦?別慌!在情緒上要保持冷靜,避免爭執;在行動上應根據現場情況靈活處理。以下舉出了幾大處理要點,希望能幫助事故中的您把傷害和損失降低。
1.馬上停車
在汽車運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起火)並打開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相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後開車跑掉。
2.發出警示
保護好現場;嚮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3.估計情況
迅速估計現場情況,事故涉及多少人?受傷人員數量及狀況?涉及多少輛車?漏出的燃油是否會着火?現場是否有人受過急救訓練?
4.護理傷者
切勿移動受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着火、有毒物體滲漏),因為您的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傷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則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確實懂得怎樣護理傷者;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
5.防止其他危險
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煙;當心其他易燃物品;盡可能防止燃油泄露;當心危險物品,慎防危險性液體、塵埃及氣體積聚。
6.求救
需要求救時,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邊的移動電話,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路邊的求救電話。求救時詳細說明發生意外的地點及人員傷亡情況。
7.記錄
如事故發生時有目擊者,要立即記下目擊證人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如證人在另一輛車中,要立即記下車牌號碼);記下交通方向、交通燈的信號、行車綫、交通標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紙畫出交通事故發生的草圖;如備有照相機,最好將事故現場及車碰撞的部位拍下來。
8.與對方司機互換資料
包括車款、出廠年份、車牌號碼及有效日期;車輛註册地;司機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及電話號碼;駕駛執照號碼;車主姓名及住址(有時車主與駕車人不是同一人);保險公司及保單號碼。還要記下事故發生的時間、日期及地點;時速限製及對方車的時速估計;發生事故的車輛數量;對方車輛的乘客數量(分成人、小孩)。
9.報案
輕微交通事故可進行快速處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報案中心報案。如遇有傷亡或較大損失,應立即報警,詳細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及傷亡人數。在警察查完現場後一定要求警察給你事故報告,及該警員的姓名、編號、所屬分局及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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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三種情況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决:僅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體輕微傷,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僅造成輕微財産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
無證駕駛、酒後駕車、單方事故-三類事故當事人不能“私了”,必須由交管部門處理。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方面: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均可構成該罪的主體。
(二)在主觀要件上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罪名,在主觀上衹能是過失,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故意,那麽就不是該種犯罪,而是相應地構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處罰方面也比該罪要嚴重得多。
(三)在客體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
(四)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大損失的行為。由此可見,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4個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組成的:
1、必須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
3、嚴重後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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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致人傷殘的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者殘疾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受害人的精神撫慰金。致人死亡的損害賠償除以上幾種外,還包括喪葬費和死亡補償費,以及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及誤工損失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占國傢的 、集體的財産或者他人財産的 ,應當返還財産,不能返還財産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傢的、集體的財産或者他人財産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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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嚮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嚮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條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九條 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一條 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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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産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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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緻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嚮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嚮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緻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傢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緻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衹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纍计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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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九十條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製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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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otong shigu
交通事故
traffic accident
汽車等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造成的人員死、傷或物損事件。交通事故在廣義上還可包括鐵路機車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但習慣上僅指公路運輸和城市交通中車輛造成的事故。
事故種類與標準 按事故造成的後果,交通事故有人身事故和物損事故兩種。人身事故是交通事故中一切涉及人員死傷的事故。世界上多數國傢規定,因交通事故受傷者不須住院治療的列為輕傷,須住院治療的列為重傷,在30天以內死亡的為事故死亡。以經費損失計算事故的標準,各國甚至一國不同地區都不相同。美國有的州規定總的經費損失在 100美元以上的事件為事故。中國現在規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損失高於20元,在公路上直接損失高於50元的事件纔為事故。
交通事故按對象分,一般有車輛本身事故、車輛與車輛間的事故和車輛與行人及其他物體之間的事故。
事故發生原因 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概括起來有人的因素、道路交通條件、車輛技術狀況三方面。絶大多數事故的直接或間接原因是駕駛員違章開車或失誤。人的因素中有的是行人的責任。少數事故是道路原因和車輛故障造成的。
交通事故率 評價交通事故多少的一種指標。常用的事故率有三種。
①人口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區域內,平均每10萬人中一年內發生的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因用死亡人數作標準,便於比較,所以一般都以死亡人數作統計標準。每10萬人中的事故死亡率□□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為一年內因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為該地區的人口數。
②車輛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區域內,平均每1萬輛機動車中一年內的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每 1萬輛機動車的事故死亡率□□按下式計算:
□式中□為該地區的機動車輛總數。
③運行事故率:在所研究的區域內,平均每1億車公裏一年內發生的交通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每 1億車公裏的事故死亡率□□按下式計算:
□式中□為該地區一年內行駛的車公裏總數。
在三種事故率中,以運行事故率最接近實際。但是在城市裏,一年的行駛車公裏總數難以確定,一般按消費燃料總數乘以每升燃料平均行駛公裏數計算。事故率的高低標志着道路交通條件的好壞與管理水平的高低。交通管理部門通常根據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把事故次數、嚴重程度分別標在道路平面圖上,從而找出多發事故地點(地段),為改善交通條件提供依據。
事故處理 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一般包括三個階段。首先是維護好交通事故現場,維持現場的交通秩序,搶救受傷人員,看護肇事人。其次是勘查現場,填寫報表,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第三是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與論處,明確事故責任,妥善處理車物損失和人身傷亡,追究肇事者應負的責任。
隨着機動車輛的迅速增加,交通事故的總次數和造成的死亡人數會增多。但是,衹要認真采取預防措施,註意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率會逐年減小。如美國交通事故死亡率即基本上在逐年減少。美國1965年至1981年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見表美國交通事故死亡率。
(段裏仁 任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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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affic ac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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