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 於1949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經過半個世紀的建設,人民空軍已經發展成為一支由航空兵、地空導彈兵、高射炮兵、雷達兵、空降兵、電子對抗、氣象等多兵種合成,由殲擊機、強擊機、轟炸機、運輸機等多機種組成的現代化的高技術軍種。主要任務是擔負國土防空,支援陸、海軍作戰,對敵後方實施空襲,進行空運和航空偵察。主要兵種簡介航空兵是空軍的主要組成部分和作戰力量,包括殲擊航空兵、強擊航空兵、轟炸航空兵、偵察航空兵、運輸航空兵等。殲擊航空兵是殲滅敵空中飛機和飛航式空襲兵器的兵種;強擊航空兵是攻擊敵地面部隊或其他目標的兵種;轟炸航空兵是對地面、水面目標實施轟炸的進攻兵種;偵察航空兵是以偵察機為基本裝備,從空中獲取情報的兵種;運輸航空兵是裝備軍用運輸機和直升機,遂行空中輸送任務的兵種。
地空導彈兵是裝備地空導彈、執行防空任務的兵種,通常與殲擊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行動。
高射炮兵主要用於防空作戰,殲滅敵空中目標,協助殲擊航空兵奪取製空權。
空降兵是以機降或傘降方式介入地面作戰的兵種,由步兵、裝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及其他專業部(分)隊組成,主要任務是奪取敵縱深內的重要目標或地域。編製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的編製序列是:空軍、軍區空軍、空軍軍、師(旅)、團、飛行大隊(營)、飛行中隊(連)。中國人民解放軍各軍兵種詳細簡介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領導機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其下的基本組織層次為:軍區空軍、空軍軍(基地)、師(旅)、團(站)、大隊(營)、中隊(連)。軍區空軍根據任務轄一至數個空軍軍(基地)或航空兵師,一至數個防空混成師、地空導彈師(旅、團)、雷達旅(團)或高炮旅(團)。空軍軍(基地)下轄數個航空兵師及必要的戰鬥保障、勤務保障部(分)隊。
殲擊航空兵的武器裝備 殲擊航空兵裝備有國産的多種型號殲擊機和引進的第三代戰鬥機。機載武器除航炮外,還可攜載航空火箭彈、航空炸彈和中、近距空空導彈,可用以在中距攔射和近距格鬥中殲敵航空器。
轟炸航空兵的武器裝備 轟炸航空兵裝備有轟炸機,它作戰半徑較大,載彈量多,可攜載各類常規炸彈(航爆彈、航殺彈、航殺爆彈、航穿彈、航燃彈、航子母彈、航坦彈等)、製導炸彈,也可攜載核彈,還可攜載照明彈、煙幕彈、照相彈等輔助炸彈。
強擊航空兵的武器裝備 強擊航空兵裝備有強擊機。機載武器有航炮、航空火箭彈、航空炸彈等。
偵察航空兵的武器裝備 偵察航空兵裝備有多種型號的偵察機。機載設備有航空照相機、側視雷達、電視和紅外偵察設備等。
運輸航空兵的武器裝備 運輸航空兵裝備有運輸機和直升機。
此外,航空兵還有電子戰、空中加油等各種專業飛機。
地空導彈兵和高射炮兵的武器裝備 地空導彈兵裝備有多種類型的地空導彈,其中引進的第三代地空導彈,是一種全天候、大空域、多通道、自行式防空導彈係統,可用於抗擊敵大規模空襲和在強電子幹擾條件下,抗擊不同高度的集群目標及巡航導彈。高射炮兵裝備有57毫米、100毫 米的高炮。這些高炮係統配有炮眼雷達,具有全自動、全天候作戰能力,射速快,可以連續射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