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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1996年
公司業績: 1999年營業收入32,623.0百萬美元
公司業務: 銀行和金融服務
原東京銀行與中國
原東京銀行自五十年代初,就通過中國銀行的國外分行,進行中日貿易的清算工作。1958年作為日本的銀行首次與中國銀行直接簽訂了代理行合同。自1965年起的十年間,還持續嚮高(石奇)辦事處駐北京聯絡處(後來改稱為日中備忘錄貿易辦事處駐北京聯絡處)派遣工作人員。
1972年8月作為日本的銀行首次與中國銀行簽署了“日元人民幣清算協議”,隨後又在1975年作為日本的銀行首次與中國銀行簽署了“日元人民幣遠期清算協議”。而且,1974年中國銀行還首次在我行紐約分行開設了在美國國內的美元清算帳戶,為圓滿地開展兩國間貿易往來作出了貢獻。
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政策以後,原東京銀行於1980年2月作為首傢外國銀行在北京開設以北京代表處,隨後又在上海、廣州和大連設立了代表處,在深圳開設了分行,接着又實現了將上海和大邊兩個代表處升為分行的願望。
隨着內陸地區的發展,1995年在成都開設了代表處,後於1995年7月實現了多年來的夙願,將在北京代表處升為分行,成為在北京開設分行的首傢外國銀行之一。除此之外,為適應中國經濟發展中所産生的各種金融需求,1980年2月,在香港成立了與中國銀行合資的財務公司—金東財務有限公司,1989年12月在南京,由交通銀行南京分行、江蘇省國際信箍投資公司和東銀租賃公司與該行共同出資,成立了合資和租賃公司—南京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原三菱銀行與中國
早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的1972年8月,以三菱銀行行長為團長的三菱集團訪華團訪問了中國。此次訪問成為促進中日兩國邦交正常化的先鋒,是三菱集團進行協助中國經濟發展活動的起點。
1979年在總行設立了專門負責中國的部門—中國室,1982年設立了北京代表處。隨後又在上海、廣州和大連設立了代表處,後來又將上海和大連的代表處升為分行。
1984年三菱集團和三十二傢主要公司與中國國傢科學委員會簽署了《三菱中國科學技術交流協定》(1993年改稱為《三菱中國科學經濟交流協定》),原三菱銀行作為主要成員,除在經濟和金融領域中與中國的專傢進行交流和交換信息的活動外,還幾乎每年在中國各地舉辦報告會,為中國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經濟的發展作出了力所能及的貢獻。
名稱 株式會社 東京三菱銀行
行址 日本國東京都千代田區丸之內二丁目七番一號
行員總人數約18,000名
新銀行與中國
1996年4月1日,原東京銀行與原三菱銀行合併之後,作為東京三菱銀行,新銀行的高垣行長(現董事長)選擇了中國作為任職後的第一個出訪國,在4月訪問了北京和上海,此行訪華,榮幸地拜會了朱容基副總理。
新銀行從為中國經濟和金融的發展作貢獻的願望出發,於同年12月12、13兩日,邀請了世界銀行以及歐美和亞洲的主要中央銀行,在北京市國際會議中心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舉辦了以中男金融機構為對象的風險管理研討會,受到中國金融界有關人事的高度評價。另外,新銀行也一如既往地積極接待中國方面的研修團。1996年6月和10月分別接待了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和國傢開發銀行等的大型考察團。
該行長期以來為中國作出的貢獻受支中國政府的高度評價,在1996年12月對外國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時,該行第一批獲得批準。
目前,加上1997年10月,該行在江蘇省無錫市設立的代表處。新銀行在中國的業務網點有北京、上海、大連和深圳四傢分行和廣州、成都、無錫三個代表處。由總行派往這些網點的行員達三十六人,在中國國內錄用的職員達二百五十人之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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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三菱銀行
12月該行還首批獲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上
海浦東經營人民幣業務。
在籌資方面,1979年8月該行作為主幹
事,組織了由31傢日本民間銀行參加的印億
美元的短期、20億美元對中國銀行的長期銀團
貸款。1985年7月還組織了由醉傢日本民間
銀行參加對中國銀行的20億美元的銀團貸款。
1996年n月,組織了以人壽保險公司共同融資
的形式嚮國傢開發銀行提供1億美元的銀團貸
款。
在外債發行方面1983年8月作為主受托
銀行協助福建投資企業公司在海外發行中國首
次的私募債。中國銀行和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
司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武士債發行,該行均任主
受托銀行。並作為國傢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
銀行的武士債發行主受托銀行。
在共同融資方面,該行香港當地法人作為
主幹事分別參加了1994年4月由亞洲開發銀
行嚮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的用於廣州從化抽水式
發電站建設項目及安慶石化項目的共同融資,
以及同年5月由世界銀行和民間銀行首次共同
面嚮財政部的用於江蘇省揚州發電站項目的擴
大共同融資。此外,亦曾作為財政部全球美元
債發行的幹事團成員。
該行還開發利用日本輸出人銀行的政策性
金融制度而進行飛機融資的新方法以及利用人
壽保險公司資金的新融資(混合貸款計劃)等,
自1993年起,參加了16次購買飛機籌資活動。
I東京三葵銀行]東京三菱銀行是由原三菱銀
行(1850年開業)和原東京銀行(1850年開業)
合併而成。兩傢銀行於1995年4月3日發表
合併聲明,同年5月19日簽署合併合同,並於
同年6月29日的定期股東大會上獲得兩行全
體股東的認可。1996年3月22日得到大藏大
臣的批準,按原定計劃東京三菱銀行於1996年
4月1日正式成立。
東京三菱銀行通過合併取長補短、相互完
善。此次合併的目的不在於單純地擴大規模,
而着眼於創建一個不僅服務於日本經濟社會,
同時在世界範圍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
的新型銀行。
1997年是東京三菱銀行製訂第一次長期
經營計劃的第一年。該計劃中製訂了新的經營
方針,即:時刻以顧客為本,徹底貫徹信譽第一
的原則,為國內外的繁榮和發展貢獻力量。
該計劃的業務戰略方針是:首先,最大限度
地運用合併時繼承下來的經營資源,進一步提
高經營效率。第二,把握日本金融大改革這一
當前最大的經營環境變化,迅速準確地應對隨
之而産生的一係列金融制度變革。第三,積極
進行業務流程的根本革新,建立綜合的風險管
理體製,經營信息係統的尖端化,建立面嚮21
世紀的經營基礎。
東京三菱銀行主要數據(截至1997年3月
31日)。資本金:6582億日元;已發行股票總
數:4僅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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