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志是歐洲共同市場安全標志,是一種宣稱産品符合歐盟相關指令的標識。使用ce標志是歐盟成員對銷售産品的強製性要求。目前歐盟已頒布12類産品指令,主要有玩具、低壓電器、醫療設備、電訊終端(電話類)、自動衡器、電磁兼容、機械等。CE標準標志
* ce標志必須加貼在産品上的顯著位置,應清晰可辯,不易塗抹。通常情況下,ce標志加貼在産品或其參數標牌上;若不能將ce標志直接貼到産品上,也可加貼到産品的包裝或産品附帶文件上,但需證明ce標志不能貼在産品上的原因。
* ce標志最低高度不得少於5mm,如果縮小或擴大應按比例進行。
* 公告機構(NB)可依據所采用的合格評定程序參與設計、生産或整個(包含設計和生産)階段的合格評定活動。如果NB參與生産階段的合格評定程序,則NB的編號應置於ce標志之後。如果不止一個NB參與生産階段的合格評定工作,這時ce標志之後會有幾個編號。
* ce標志及其NB的編號也可在其他國傢加貼,即如果産品是在歐洲的某一公告機構依據指令的要求在該國進行的合格評定活動,則ce標志可在這個國傢加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