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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 徐鈞 Xu Jun
見書恨不見斯人,見後翻令自殺身。 畢竟立心多慘刻,少恩莫怨虎狼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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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①韓非(約前280-前233)。戰國末哲學家,法傢主要代表人物。他綜合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術”治,慎到的“勢”治,提出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三者合一的君主統治術,強調加強中央集權,對後世影響很大。在哲學上發展了荀子的唯物主義。著作有《韓非子》。
②韓非(1919-1985)。電影演員。原名幼止,浙江寧波人。1941年從影,先後在國華、文華、中電等電影公司任演員。1949年去香港,因在影片《一板之隔》中扮演角色,獲文化部1949-1955年優秀影片個人榮譽奬。1952年後任上海電影製片廠演員。曾主演《喬老爺上轎》、《女理發師》、《錦上添花》等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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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前280—前233) 戰國末年的哲學家和政治傢。出身於韓國貴族,師於荀況,著有《孤憤》、《五蠹》、《說難》等,深受秦王政的重視,並出使秦國,後被李斯等陷害。死於獄中。他吸取當時道、儒、墨各傢思想中的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發展了前期法傢思想,集法傢學說的大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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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历史人物
(約公元前280一前233年)
戰國晚期韓國人(今河南新鄭,新鄭是鄭韓故城),韓王室諸公子之一,法傢的創立者。《史記》記載,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但文章出衆,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法傢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認為是陰謀學家,韓非的著作一大部分關於陰謀。
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製、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采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着書,寫出了《孤憤》 《五蠹》 《內外儲》 《說林》 《說難》等著作,洋洋十萬餘言。
韓非的書流傳到秦國,為秦王趙政所賞識,秦王以派兵攻打韓國相威脅,迫使韓王讓韓非到秦國為其效力。韓非在秦國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姚賈在秦王面前誣陷韓非,終因他是韓國宗室,未得信任,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自殺。
韓非自殺于云陽(今陝西淳化縣西北)。
韓非據史料可考故土在西平縣出山棠溪北岸的韓堂村。韓堂村建有韓傢祠堂,而後遷至出山鎮西南,韓堂村留名至今。
韓祠為韓傢宗祠,何代修築無考,但每年春節韓姓子孫敬奉韓傢宗祖一直延續,韓祠歷代修復,破損於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禮堂,有“思辨”碑石一塊,村人說曾蓋在西街井口,後無下落。
過去,人有等級,傢分高下,官吏貴族都居住城邑,一般小城在內,大城在外,其間,也有官宅。韓堂村位置古地名有韓宅,實際上在棠溪城之外,是韓非這樣的小貴族居住的地方。韓國鑄劍,冶爐城, 棠溪城有酒劍作坊,主要居住鐵官,別領戶官吏和貴族,那實際上是政治中心。
韓非著書之餘時常登臨的孤憤臺尤存,位臨棠溪岸邊,原是一處高地,鬆柏銀杏蒼蒼。之後,孤憤臺漸漸之低小,鄉民們平素叫“孤墳攤兒”,考古和被盜均未發現萌基,專傢考證應為“孤憤”臺,正好符合韓非“驅車勸諫韓玉不用”而閉門著書的歷史事實。韓非的《孤憤》、《五蠹》《說難》、《說林》、《從內儲》五書,十萬餘言,字裏行間,嘆世事之難,人生之難,閱盡天下,萬千感懷。韓非死於秦國,終年47歲,有記載說,韓非屍體運回韓國,葬在故土,即孤墳攤處,還說葬九女山古墓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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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雖死,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韓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諸傢的一些觀點,以法治思想為中心。他總結了前期法傢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係,被稱為法傢之集大成者。
韓非着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未盡”,“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韓非子 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 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他認為,國傢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姦”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 “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製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産生了積極的影響。
韓非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勢,政權。他贊賞慎到所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的全部理論導源於荀子“性惡論”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權專製主義國傢的政治目的。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利害關係,人的心理無不“畏誅而利慶賞”(《二柄》),人君的職責就在於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衆畏威而歸利。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為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决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發展,並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的過去 現在和將來。
韓非把社會現象同經濟條件聯繫起來,這在當時是極其難得的。韓非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係有了初步認識,註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寡的關係,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衆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傢。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認為“道”是萬物發生發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纔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恆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韓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並論述了它與“道”的關係。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事應該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
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後”,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揣測。
韓非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姦劫弒君》)的著名論題。“參”就是比較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韓非認為,不經過“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無知的表現;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顯學》)。
韓非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題 表達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啓發作用。
韓非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傢。
《韓非子》是韓非主要著作的輯錄,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餘萬字。裏面的文章,風格嚴峻峭刻,幹脆犀利,裏面保存了豐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 |
顧準對其人的評價 Gu Zhun evaluation of its people |
“教民耕戰,富國強兵”是法傢的積極的貢獻,因為歷史上秦皇漢武的對內大 一統、對外開拓疆土得益於此,然而韓非對此沒有貢獻什麽。“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及廢除貴族,實行二十等爵等等,是把專製君主一人而外的一切人都平等化了,這也有其積極的一面,對此,韓非沒有貢獻什麽。在“法術勢”三者之中,韓非的貢獻在術勢兩者,也許勢還是他的創造發明,他的術是君主充分運用勢的術,比申不害的術要厲害得多。所以他的貢獻,似乎不外是:(1) 君主陰險殘酷的禦下之術;(2) 君主有權無限縱欲的說教。這兩者,在法傢的全部武器庫中是積極作用起得最少、消極作用起得最多的東西。二千年來法傢被攻擊為刻薄寡恩,目標首先是韓非。這麽說來,從“法傢立場”來說,韓非也是害群之馬。說他“集大成”,起商鞅、李悝於地下,一定堅决反對。 |
《韓非子·說難》 "Han Fei difficult" |
《韩非子·说难》
智子疑鄰
宋有富人,天雨墻壞。其子曰:“不築,必將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傢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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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之死的争议〗 〖韩非之死的争议〗
韓非之死,史籍有兩種說法。
一是司馬遷的《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這也是迄今為止韓非之死的母本說法和主流說法:“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殺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
另種說法,較少為人提及,見於《戰國策 秦五 四國為一》(以下單列篇名),原文較長,茲概述其意。四國聯兵進攻秦國,姚賈毛遂自薦,出使四國,消除了這次兵災。“秦王大悅,賈封千戶,以為上卿。”韓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說了一通,意思是姚賈這人怎麽有問題。秦王責問姚賈,姚賈對答如流,一番說話,比韓非說的漂亮多了。結果,“秦王曰:‘然’。乃可復使姚賈而誅韓非。”——姚賈沒事,韓非被殺。(誅在先秦,並非衹有殺死的意思,還有責問、譴責、懲罰之意,在此都通,但有人認為,誅韓非,就是把韓非殺了。)
這兩種說法的相同處,是韓非之死,跟姚賈有關,也跟秦王有關。不同處,是司馬遷筆下的韓非,是個無辜受害者,而《戰國策》裏的韓非,則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
但這兩種說法,都有讓人無法釋疑的地方。
《戰國策》的那篇文字,除了事由,衹有三段對話,然後,秦王就把韓非給殺了,——假如那個誅字,真的是殺死的意思(《秦五 四國為一》註有“韓非,韓公子也,著刑名之書十餘萬言。是時在秦,故知之也。終死於譖姚賈也。”此即解誅為殺)——生硬,突兀,一點說明沒有。
況且,此事的背景也讓人生疑。韓非、姚賈、秦王的同時之間,有沒有過一次所謂“四國為一、將以攻秦”(《秦五 四國為一》)的事件?還造成“‘寡人屈於內,…為之奈何?’群臣莫對”(同上)的局面?衆所周知,韓非、秦王見面後的第三年,秦國就正式滅了韓國,之後九年,陸續掃來其餘五國。在此前夕的大秦王朝,竟然還有過一次難以想象、匪夷所思的“群臣莫對”的場面?再說,此事的註釋,——歷史上《戰國策》註屢經人手,此註未標明何人所作,——也讓人費神迷惑,“四國,燕、趙、吳、楚也”(齊魯書社版《戰國策》86頁)——吳國早於春秋末年滅於勾踐的越國,怎麽到了戰國末期,又聯兵燕趙楚進攻秦國?(《秦五 四國為一》正文引韓非語:“賈以珍珠重寶,南使荊、吳,北使燕、代之間三年,四國之交未必合也”,或許註文的燕趙吳楚四國,來源於此。但一則,這裏所謂荊吳燕代,也許更多是指地名而非國名;二則,代,能即是指趙國麽?)今年辭世的前復旦大學教授揚寬,在其所著《戰國史》中,采用這段史料,但把吳國改成魏國,卻未加以任何說明(見揚寬著《戰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452頁)
再說《史記》。
司馬遷寫韓非之死,寫得簡練、生動、傳奇,前後相連,看上去有理有據,然若仔細推究,同樣讓人疑心難釋。
韓非從韓國到秦國,按司馬遷的說法,是“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呼,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死不恨矣”、“因急攻韓”八個字,驚心動魄、排山倒海,所謂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被千古一帝秦始皇引為知己,以這種方式引為知己,不是空前絶後,也是絶無僅有了。——然而,費盡如此心機,為着李斯一句話,秦王就把韓非殺了?
殺韓非,具體操作者是李斯。按某種流行的理解看法,李斯是殺害韓非禍起蕭墻的煽風點火者。李斯為何要殺韓非?照理說,韓非是李斯嚮秦王介紹的,韓、李二人還有同窗之誼,——但有人說,正因為倆人是同窗,李斯嫉妒韓非,所以殺了韓非。何以證明李斯嫉妒韓非呢?《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有“(韓非)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斯自以為不如非”,就一定是嫉妒?嫉妒就一定要殺人?當然,說李斯嫉妒韓非,還有一個證據,那就是“李斯、姚賈害之”的“害”字。《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上官大夫與之同列,爭寵而心害其能”一語,其中的“害”字,通常都作嫉妒解,但《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的話是“李斯、姚賈害之”,看來不僅是李斯一人,因同學關係而嫉妒。那姚賈為何也嫉妒韓非?假如“害”字真作嫉妒解,那姚賈嫉妒韓非,就至少缺乏背景交待。
總不能籠統來一句,因為韓非有纔,所以,但凡一殿為臣的,都嫉妒他,都想弄死他,——了事?
司馬遷寫韓非之死,還留了個“尾巴”,即“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這是個極富戲劇性的“尾巴”。短短兩句話,藴含卻相當豐富。一,它說明韓非不想死,但不得不死;二,它從側面強化了李斯謀害韓非的說法;三,韓非之死,具有偶爾性。假如韓非能見上秦王一面(不得見的原因,是李斯搗鬼,還是秦王不願見?)又假如秦王後悔得早一點(後悔,是在暗示殺韓非殺錯了麽?),韓非不就不會死了麽?
——韓非是不是死於偶然?
《史記》之中,另有幾篇,也寫到過韓非之死,如《秦始皇本紀》、《六國年表》和《韓世傢》,但都是蜻蜓點水,片言衹語,不足以構成一種完整的說法,最多衹能說明,韓非的確是死於秦人之手。
韓非的死因,因此陷於撲朔迷離之中。究竟是無辜受害,還是咎由自取,抑或,還有別的原因,比如,自殺,或確實是一不小心殺錯了。韓非的自殺傾嚮,下文將予以略述;而一不小心殺錯,也不是沒有可能。兵荒馬亂的年代,殺人,從來不須嚴密的邏輯,也不必件件都太在意,就算曾經真的喜歡,那又怎樣?喜歡你,不代表不會殺你,而且,正因為喜歡你,纔越有可能殺你。殺了你,再後悔,裝作後悔,或根本就不後悔,那都是另一回事了。——不管怎麽說,韓非之死,司馬遷和《戰國策》太過簡略的筆觸,給人留下了難以釋然的空白。
這中間,一定發生過別的事。
發生過不說不明,一挑即亮,足以廓清事件原委的事。
衹是,我們也許,——或者應該說肯定,——再也無從知道,當初,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又有誰願意追究,——能怎麽追究,——當初,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死亡是什麽?中國人說人死如燈滅,這話聽上去充滿物理學的味道,大概就是所謂中國哲學的達觀吧,但也不妨看作中國人特有的對於死亡(暗藏恐懼感)的漠然。從整個地球來看,中國人都算得特別會生,也就特別能死。縱使是和平年代,太平盛世,持續不斷的死亡數字,一點也不遜於慘暴的長平之戰,或酷烈的凡爾登戰役。面對滾滾而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層層疊疊的死亡,人們早已安之若素。死個把人,或一堆人,誰在意,又能怎麽在意,頂多嘛及時,——或不那麽及時,——地議論兩聲,算是對那位死者,或那堆死者,格外開恩的奬賞。真相雲雲,不是笑談,難道還不是扯談?
現在,讓我們繼續對韓非的奬賞,——不那麽及時的奬賞。
從《戰國策》和司馬遷那兩段僅有的敘述看,韓非之死,至少跟三個人直接有關:李斯、秦王、姚賈。
先說姚賈。
韓非之死,姚賈是個容易被忽略的角色。原因就在於所謂的“名人效應”。如果說李斯在中國歷史上稱得是赫赫有名(相對而言),那姚賈就衹能說是汲汲無名(也是相對而言)。所以,韓非之死的追光燈,都打到了李斯的身上,而讓姚賈從人群的包圍目光中,悄悄溜走了。儘管如此,有一點,應該為大傢註意到了,即《戰國策》和《史記》對韓非之死的敘述,不約而同,寫到了姚賈,《戰國策》更是直指韓非死於姚賈。要知道,《戰》、《史》在韓非之死的敘述上,有着顯而易見的差異,從史料互證的角度說,正因為這差異的存在,也就更強化了其相同點的可信性(司馬遷寫韓非之死,是否取材了《戰國策》,恐怕非易言之事。簡言之,若取自《戰》,則李斯之事何來?此說明,司馬遷至少另有所本。)在這種情形下,韓非之死,李斯衹出現一次,而姚賈二度在場,就無論如何不應成為可以輕易忽略、棄置不顧的細節。姚賈在韓非之死過程中的二度在場,固然不是說這裏有什麽春秋筆法,但事出有因,應該沒有疑義。
因此,必須追問一句:
姚賈何許人也?他與韓非之死的真正關聯何在?
翻查相關典籍,姚賈的名字,總共見到四處。除上述《史記》、《戰國策》外,另兩處,也在《戰國策》中。一是《趙四趙使姚賈約韓魏》“趙使姚賈約韓魏,韓魏以友之。舉茅為姚賈謂趙王惠曰:‘賈也,王之忠臣也。韓、魏欲得之,故友之,將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韓、魏之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故王不如勿逐,以明王之賢,而折韓、魏招之。’”;另一處是《魏四周最(同音假藉,取字上加寶蓋頭)入齊》“周最入齊,秦王怒,令姚賈讓魏王。”
其實即使不知道這兩條,單從《秦五四國為一》也能看出,姚賈的職業與身份(加上這兩條就更加清楚):姚賈是個標標準準,專以外交為務的遊說之士,也就是所謂的縱橫傢。
至此,韓非與姚賈衝突的起因與實質,已清楚顯現,呼之欲出。
在後人關於韓非與諸傢學派(縱橫傢算不算一傢學派,這既是個習慣用法問題,也是個仁智之見的問題。章太炎就幹脆把儒傢和縱橫傢合二為一。見洪治綱主編《章太炎經典文存諸子學略說》,上海大學出版社)關係的論述文字中,韓非對儒、墨兩傢的苛責、衝擊,往往名列首位,而對於縱橫傢的言語、態度,倒較少見於提及。這是圍繞在韓非身上衆多誤解的其中一項,也是中國文人懶惰思維的又一處“經典廢墟”。事實上,韓非平生兩大仇敵,在內,是“重人”、“擅臣”;在外,即是縱橫傢。如果說韓非對於儒、墨兩傢的指責,主要在於“無用”,那對於縱橫傢的攻擊,則直指“有害”。《韓非,他被誰拋棄》寫到韓國正是毀於縱橫運動。其實毀於縱橫的又何止是韓國。這場發生在先秦結束前夕、席捲當時天下、持續百年的“國際化運動”,不僅是中國歷史在那個階段的必然發作,反過來,又以風捲殘雲的氣勢,強力推動、改變了當時,乃至今後中國歷史的進程與面貌。如果說在當時,在“學術與研究”領域,是所謂儒、墨、道的地盤,那在現實的天空下,在紅塵滾滾的大地上,真正風光無比的,卻是縱橫傢。雖然縱橫傢在爭鳴諸子中的排名是邊緣化的,但他們纔是時代和社會的主人,最大利益獲取者。縱橫傢忙於天下興亡,但他們從不把誰興誰亡放在心上,他們關心的,是從這興興亡亡中,可以獲得多少利益和利潤。因此,縱橫傢是有史以來最偉大、最成功、最無道德價值感的“國傢股票經紀人”。韓非痛恨縱橫傢,韓國的毀亡是主要和直接原因,但在思想上,至少,這三點,也是衝突的要害所在。其一,縱橫傢沒有任何固定不變的理念與道義,衹講成敗,不論是非。他們行走江湖,靠的是看山說山,見水說水,逢人說人,遇鬼說鬼,見機行事,隨機應變,怎麽有利怎麽玩。而韓非,卻是一個頑固、頑強的原則主義者。韓非在不同文中,多次強調,投機取巧、僥幸圖存的“恃外”(即縱橫之術),是最兇險、最不可靠的敗亡之道,衹有“強法”、“守法”、“以法治國”,即內部自強,纔是長治久安的大道。韓非在肯定外交重要性的同時,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靠外援,是靠不住的(見《韓非子》中《亡徵》、《飾邪》、《五蠹》等文),針對的,都是縱橫而言。這是韓非與縱橫傢的根本衝突和矛盾所在。二,韓非是堅定不移的國傢(君主)至上主義者,而縱橫傢則是“國傢股票經紀人”,因此,在縱橫傢與國傢(君主)之間,就存在着尖銳、分明的韓非所謂“君臣不兩利”,也就是公利與私利的對立狀況。照韓非的看法,縱橫遊戲的最終結果,必定是國傢被掏空,從而敗亡,而縱橫傢卻賺得盆滿鉢滿。三,韓非是極端規矩主義者和安定主義者,縱橫傢的本質,卻是商人。商人的一個特點,是流動性,縱橫傢更是流動的專傢。商人、經紀人還有個特點,就是炒作,又名煽乎,沒事都能給你忽悠出兩道彩虹,何況時代到了,正是翻江倒海的好年頭,什麽樣的人間奇跡創造不出來?但在韓非眼裏,這中間,隱藏着極大的不安定因素。在韓非眼裏,縱橫傢的問題,是整體流民(遊民)問題的一部分(《韓非子五蠹》中的五蠹,基本就是遊民,縱橫傢正是其中一員)。而流民(遊民)問題,是中國社會自古及今,最為嚴峻的問題。但凡一位真正的思想傢,沒有人沒關註、思考過流民(遊民)問題。
由於歷史書寫的選擇性傾嚮,縱橫傢在中國歷史上的作用和影響,被巧妙得刻意淡化了,邊緣化了。這一做法,客觀上,間接、無意識地掩蓋了韓非的部分意義,從而影響了對於韓非的整體評價。
回到《戰國策秦五四國為一》的具體敘述來看,韓非對姚賈的指控,冒昧而草率,不實而怪誕(成分論都搬出來了),很是站不住腳,結果弄得自己一個趔趄,正好作了姚賈腳下漂亮的“上馬鐙”。其實,如果對照《韓非子》,人們也許會覺得,《戰國策》裏的韓非,跟《韓非子》的思想、說法,頗不相合(韓非至少不搞成分論,況且,韓非一再申明,“不求清潔之吏”(《八說》)),反倒是姚賈的說辭,更像韓非的出言吐語。但撇開這些表面現象,韓非與縱橫傢的矛盾,是一致未變的。
以上所言,當然是從大處着眼。
如若時光得以倒轉,我們也許會看到,韓非與姚賈的矛盾、衝突,原來另有原因,比如,同時愛上了一隻鼻煙壺,或一個超女,諸如此類,但這充其量衹是韓、姚衝突的導火索。不管韓、姚衝突的直接原因和表面原因是什麽,韓非與身為縱橫傢姚賈的基本矛盾,始終存在,並無可回避。
最後補充兩句,韓非將自己的一生,至少半生,獻給了反對縱橫傢的殊死事業,但韓非自己,卻正是一個,至少半個,縱橫傢。韓非擁有縱橫傢必備的最精銳的言說能力(書面形式的)和思想意識,衹不過沒到過一個縱橫傢起碼應到過的國傢數(最少三個以上吧)。韓非的縱橫化,是那個時代的整體投影。韓非在公元前140年陪張儀、蘇秦一道,被漢武帝清除出局,說來不是沒有半點緣由的。
現在,來說說李斯。
很久以來,在相當大的範圍內(學術界和民間),李斯一直被認定為殺害韓非的罪魁禍首(不少人眼中,還是唯一的兇手),這已成為一種既固定又流行的看法。殺人動機被確定為因同學關係而嫉妒,證據則是司馬遷的那段話。與此同時,也存在另一種反嚮看法,即不認為李斯是殺害韓非的兇手,證據是《史記李斯列傳》中,李斯引用過韓非的話。李斯引用了韓非的話,就證明李斯不會殺韓非,跟李斯與韓非同過學,就會嫉妒,嫉妒就會殺人,是同一條思維理路,一條看似言之鑿鑿,實則讓人哭笑不得的思維理路。其實說起來,李斯殺了韓非,還是沒殺韓非,或者誰殺了韓非,誰沒殺韓非,如果沒有新的、有足夠說服力的資料從地下出土,韓非之死,衹能是千古之謎。也許事實就是司馬遷所寫(最真實的事實,往往簡單、直接,而且,常常不太符合邏輯。)也許,——假如有人說,說了你別驚訝,——原因是韓非、李斯同學期間,埋下一段情愫,鹹陽重逢,舊情重熾,孰料斜刺裏殺出個程咬金,被雄霸天下的秦始皇橫插一杠,上演了一出驚天動地、曠世奇聞的“斷袖大戰”,結果,文弱秀氣的韓非殞命其中。——你不也沒折,衹好幹瞪眼麽?誰叫你的“腰桿”不夠硬呢。
因此,在韓非之死,及與李斯,或某某人的關係上(放言之,在一切疑義性歷史問題上),過分粘滯、拘泥本身嚴重短缺,疑影難去、孤立無徵的史料,輔以輕率的聯想,期以得出必然的結論,無異於膠柱鼓瑟,易淪為無意義的舉動。若稍稍後退些許,拓展視野,重調焦距,也許,反而能看到些別的內容。
李斯辭別荀子,奔鹹陽,十數年間,從呂不韋門人(郎),一路攀爬,長史、客卿、廷尉,直至官居宰相,位極人臣,顯示出極為成功的政治素質與才能:有想法,敢想敢幹,判斷準確,當機立斷,勇於承擔,雄纔大略,能言能行,尤其是諫逐客一事,不僅是李斯個人仕途的樞紐轉折點,同時,為秦國,也為李斯自己,保留了大批關鍵、重要的人力資源。其實,且不論政治實踐能力,單就“實用理性”而言,李斯决不輸給韓非,說李斯嫉妒韓非,我不知道,這是哪個山洞,吹出的風。
但李斯的政治才幹,在韓非眼裏,卻可能是朵不祥的雲。
這裏又觸碰到那道無法繞道、回避的鐵柵(韓非與姚賈關係的闡述,也必須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即韓非來到秦國,究竟是種什麽情況?是單純地奉詔出使,最後命喪他鄉?還是藉機擺脫了他的“第一次政治婚姻”,——對於祖國的“政治婚姻”,——决意在異國他鄉,一展平生報負(即使戰國末期,這也並不稀奇,李斯等人皆可為例。事實上,整個春秋戰國,除了屈原,絶大多數名人,都不是祖國忠誠的兒子)如果是前一種,那韓非就是單純的國傢利益犧牲者,而且,還真有點為國捐軀的意味(韓國已是行將就亡的奄奄一息,李斯和秦王還用擔心韓非回國後能力輓狂瀾?韓非真要有這機會和能耐,何至於事到如今,事已至此?李斯真要是說了“非終為韓不為秦”,那他的《諫逐客書》,也就成了一頁廢紙,瞬間崩塌)而如果是後一種,那就得另當別論。
如果說韓非從韓國到秦國,是已下定决心,要投身秦帝國統一中國的偉大事業,加入到歷史的洪流鐵蹄,那韓非與李斯的矛盾,就順理成章。
如果說一個人生下來,天生註定要做一件最符合自己的事,那最符合韓非的事就是:官場監工。韓非是天生的“官場貓頭鷹”。那大大小小的官員小吏,就是“官場森林”裏的“蟲子”。終其一身,韓非都是以一種警惕、緊張、銳利、仇視的目光,緊盯官場。韓非似乎天生與官有仇,官位越高,仇意越濃。
李斯能不成為他的目標?
前面說過,韓非平生兩大仇敵,一是“重人”、“擅臣”,二是縱橫傢。李斯的一生,就是走嚮“重人”的一生。如果韓非真把秦國視為“新祖國”,鐵心為秦王盡忠效力,以他狐疑、尖銳、敏感的思想性格,跟李斯産生矛盾,就决不是難以理解的事(始皇乍崩,李斯稍一作姿態,旋即加入謀反集團。當然這是後話,不提)。何況,李斯的身上,還背負着縱橫傢的影子。還記得《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那句:“李斯、姚賈害之”,從上下文的語氣看,這句話是李斯、姚賈置韓非於死地的起因。“害之”,既可直接解釋為:陷害他,謀害他,也可能包含着“以之為害”的意思,——這傢夥實在太礙事了。——官場衝撞,利益往往是真正的觸動因。以韓非的國傢君主思想,以李斯、姚賈的身份背景與處境,以韓非的偏激、極端思想、心理、性格,矛盾、衝突,不在今天爆發,就在明天爆發;不在上午爆發,就在下午爆發。衹不過是爆發的時間問題,方式問題。
秦王與韓非的關係,在人們的印象中,總有點曖昧的味道。愛得奇特而兇猛,死得蹊蹺而遺憾。但若撥開浮雲,其實一切也都符合邏輯。這一點,可以從韓非之後,中國社會數次重演的同構版本中,悟出此道。韓非與秦王,無疑是韓非之死的重頭戲,有興趣者參閱拙作《韓非死於秦王的第三種猜想》。
最後,說說韓非的自殺傾嚮。
韓非的自殺傾嚮,用一句話說,就是:明知是個死,偏嚮死中行。
《韓非子》全書,若按涉及人群劃分,可分為五類:君主、官員、民人、知識分子、法術之士。五類之中,除君主外,其餘四類,互有交叉、交融,但分類的界限,是存在的。韓非屬不屬於法術之士,韓非自己,沒有像“我是共産黨員”那樣,明確說過;但韓非在《問田》中,正面回答堂溪公,“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衆庶之道也”,透過此言,假如說韓非對於法術之士,正像魯迅晚年在那封《答托洛斯基》信中所說:“那切切實實,足踏在地上,為着現在中國人的生存而流血奮鬥者,我得引為同志,是自以為光榮的”一樣,視己為其中一員,應當不是什麽牽強、穿鑿之論(司馬遷《老子韓非列傳》太史公曰的那段話,也應視為此意)
因此,韓非對於法術之士的議論,也就可視為韓非自己的某種心聲吐露,尤其是韓非對於法術之士生死處境的動情描述。
“是以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法術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過誣者,以公法而誅之;其不可被以罪過者,以私劍而窮之。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不僇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韓非子孤憤》)
不僇於吏誅,必死於私劍。
十分肯定,毫不含糊。
《和氏》一文,更明確指出,法術之士,必死的原因,即法術之士所得罪的三個對象:
“則法術之士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二子(吳起、商鞅)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
“群臣士民之所禍也”,“大臣苦法”、“細民惡治”,這說法不管客觀屬實,臣與民,已是對頭;再加上“明法術而逆主上者”、“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闢之心,是與人主相反也。……以反主意(反人主之意)與同好惡爭,其數不勝也;”(《孤憤》)
對立一面,官、民、君三者,盡在其中。
一個社會,除了官、民、君,還有誰?
這麽一種“全民公敵”、“無黨孤特”(《孤憤》)的瀕危處境,韓非在《姦劫弒臣》中,將其概述為“處非道之位,被衆口之譖,溺於當世之言,而欲當嚴天子而求安,幾不亦難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顯於世者也。”——“至死而不顯於世者也”,已算好的結局,真正的要害,在“求安,幾不欲難哉!”。逆世而行,千夫所指,唾沫星兒如百八十條消防水柱,還得加上一個動輒翻臉、一怒即殺的“嚴天子”,可不是“求安,幾不欲難哉!”麽?
韓非們即使不死,也早已斷絶了活路,——終將走嚮死路。
所以,當堂溪公言之諄諄地告誡韓非:“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為危於身而殆於軀。何以效之?所聞先生術曰:“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當矣,然而吳起支解而商君車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禍不可斥也,夫捨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為先生無取焉。”韓非的回答,卻顯得義正詞嚴,直率而不夠禮貌(倆人之間,可能存有年齡差距):“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未易處也。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衆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臣不忍鄉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先王(當為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韓非認為,堂溪公雖是一番好意,但不瞭解自己,誤解了自己,甚至,傷害了自己。同時,“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之句表明,韓非早已下定了嚮死而行的决心,做好了嚮死而行的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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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演员 韩非 演员 韩非 演员 韩非 演员 韩非 演员
中國電影男演員。本名韓幼止,原籍浙江寧波,生於北京,1932年隨父遷居上海。1939年上海青年會中學畢業後入中法劇團,後相繼在上海劇藝社、苦幹劇團當演員。在舞臺劇《傢》中飾演覺慧而知名,後又演出《大明英烈傳》《雷雨》《文天祥》《茶花女》等數十個劇目。1941年步入影壇,主演影片《夜深沉》。抗日戰爭勝利後,在文華、中電等電影公司演出《終身大事》《太太萬歲》《豔陽天》等影片。1949年赴香港,在長城、竜馬等影片公司攝製的《誤佳期》中扮演專為別人婚喪嫁娶吹喇叭、自己卻娶不上老婆的樂手;在《一板之隔》中扮演洋行小職員,與鄰居常因一板之隔相互幹擾而鬧矛盾,在衝突中産生許多笑料;在《中秋月》中扮演一個貧窮的小職員,經濟面臨重重睏境,卻為了飯碗和面子,要在中秋節籌措點錢給上司和親戚送禮。這三部影片,均為韓非的喜劇電影代表作,被譽為"世界喜劇電影的精品"。韓非也因主演《一板之隔》,1957年於文化部1949~1955年優秀影片評奬中獲個人榮譽奬。1952年韓非回到上海,任上海電影製片廠演員,在《斬斷魔爪》《小康人傢》《林則徐》《聶耳》《香飄萬裏》《子夜》等影片中扮演特務、地主、貪官、工人、教師等各種類型的人物。尤其是因他成功地主演了《幸福》《喬老爺上轎》《女理發師》《錦上添花》《魔術師奇遇》5部喜劇影片,而被人們贊譽為“喜劇大師”。 |
南京金肯職業技術學院教師 Ken Nanjing Technical College Teachers |
韩非 南京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韩非 南京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江蘇省????城。 2002年 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美術學院, 獲學士學位。現為南京藝術學院美術學院中國畫(花鳥)藝術碩士在讀。現任教於南京金肯職業技術學院。現為江蘇省美術傢協會會員,南京市美術傢協會會員,中國高校書畫研究會理事。 2001年 作品《清風》獲“大觀杯新世紀全國書畫”優秀作品奬 2002年 作品《雙棲圖》獲“江蘇省第三屆大學生美術作品展”專業組一等奬 2002年 作品《荷韻》獲“南京師範大學美術學院藝術節”一等奬 2002年 南京師範大學美術學院——韓非工筆畫展 2006年 作品《清秋》獲“首屆江蘇省美術新人新作展”優秀奬 江蘇省美術館 2006年 作品《清荷》獲“第六屆全國高校師生書畫大展”教師組一等奬 作品被收藏 2007年 作品《荷花》入選《中國中青年美術教師藝術年度奬作品集》並獲銀奬 2007年 作品<醉清風>入選《2007年江蘇省花鳥畫大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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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六道(壞蛋是怎樣煉成的)筆下青幫老大,與謝文東爭奪霸權。
韓非,亦為詭者也,夫其於亂世之中,尚能穩住一方,夫一有技巧者出,人方愛之慕之,且群起而效尤之,十把尖刀,係於一將,顧不重哉?然其對感情之事,甚是糾纏,此乃江湖之大忌。正所謂“問世間誰是英雄,劍梟稱霸惟有英雄淚灑”!
於是
一身江湖一身情,今生緣字今生成
韓非-丁潔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最近看到青幫的突起,肖雅的介入,想到的卻不是肖雅所謂的最終歸宿,衹是突然想到了丁潔。壞蛋文中這個女孩最終還是擺脫不了竜套一角,但我卻始終記得這樣的情景:拉着韓非的耳朵,紅着臉跑開了……
韓非,丁潔。
江湖。
喜歡武俠,談武俠小說,卻始終離不開江湖,可是誰又能定論什麽纔是江湖?
什麽是江湖?或許人才是江湖……
那麽丁潔的江湖呢?
或許平淡也是一種江湖……
可是韓非卻給不了她平淡的方式,韓非並不是一個多情的人,但也絶不是為了情能拋棄江湖的人。
那麽丁潔呢?
一年前我的感覺是:浪跡天涯願隨君……
可是隨着時間的推移,壞蛋文中的不足,突然想為什麽不能離開江湖?
既有相濡以沫的感動,為何不能有相忘江湖的堅决?
情感是個細膩的東西,用先生的話說:水一樣的純潔。
總是有那麽一個在某個落雨的黃昏,在某個寂寞的夜裏,一個人總是隱隱地在另一個人心裏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丁潔和韓非有什麽?一個相濡以沫,一個江湖……
江湖多殺戮,那麽相濡以沫為的是什麽?
或許丁潔會說:終顔彈指老,剎那芳華,與其天涯思君,戀戀不捨,不如相忘於江湖……
或許韓非會說:既有相濡以沫的經歷,為何不能兼有江湖的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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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韩非 中国历史
韓非,也稱韓非子(約公元前280一前233)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新鄭],韓王室諸公子之一,《史記》記載,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不擅言語,但文章出衆,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製 養非所用 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采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着書,寫出了《孤憤》 《五蠹》 《內外儲》 《說林》 《說難》等着作,洋洋十萬餘言。 韓非的書流傳到秦國,為秦王蠃政所賞識,秦王以派兵攻打韓國相威脅,迫使韓王讓韓非到秦國為其效力。韓非在秦國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誣陷韓非,終因他是韓國宗室,未得信任,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自殺。 韓非雖死,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 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 韓非着作吸收了儒 墨 道諸傢的一些觀點,以法治思想為中心。他總結了前期法傢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 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係,被稱為法傢之集大成者。 韓非着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殃的法 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 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未盡”,“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韓非子 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 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他認為,國傢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姦”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 “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製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 維護法律尊嚴,産生了積極的影響。 韓非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勢,政權。他贊賞慎到所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的全部理論導源於苟子“性惡論”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權專製主義國傢的政治目的。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利害關係,人的心理無不“畏誅而利慶賞”(《二柄》),人君的職責就在於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衆畏威而歸利。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為上古 中古 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决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發展,並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的過去 現在和將來。 韓非把社會現象同經濟條件聯繫起來,這在當時是極其難得的。韓非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係有了初步認識,註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寡的關係,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衆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傢。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認為“道”是萬物發生發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纔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恆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韓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並論述了它與“道”的關係。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事應該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 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後”,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揣測。 韓非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姦劫弒君》)的著名論題。“參”就是比較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韓非認為,不經過“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無知的表現;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顯學》)。 韓非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 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題 表達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啓發作用。 韓非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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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Fei
韓非
國戰國時期唯物主義哲學家,法傢學派的主要代表。
生平和著作 韓非,韓國人,出身於貴族世傢,和秦國大臣李斯同學於荀況門下。他曾多次上書韓王,主張變法圖強,但未被采納。於是“觀往者得失之變”,著書立說。他的著作傳到秦國,得到秦王嬴政的贊賞。公元前 233年,韓非出使秦國,為秦臣李斯、姚賈陷害下獄,被迫服毒自殺。他的著作保存在《韓非子》一書中。
韓非繼承了荀況的唯物主義思想,作《解老》、《喻老》,解說《老子》一書,發展了老子哲學中的積極成分,對戰國後期復雜多變的現實作了哲學概括,形成具有特色的唯物主義思想體係。
解道 韓非哲學思想的最高範疇是“道”。“道”在老子哲學體係中,是指“先天先地”的最高實體,韓非對它進行了改造,使其具有客觀物質性的內容。他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認為道是天地萬物發生、發展的根據,它又體現在各種事物之中,製約着自然四時與社會人事,是體現在客觀事物産生、發展和消亡過程中的客觀規律。韓非認為人們辦事必須遵循客觀規律,說“非天時,雖十堯不能鼕生一穗”,“隨自然,則臧獲有餘”。韓非在承認客觀規律的同時,也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他說:“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無矢,恃自圓之木,千世無輪矣。自直之箭、自圓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乘車射禽者何也?隱栝之道用也。”他認為一切聽任自然生成是不行的,必須利用或創造工具去改造自然,使之為人類服務。韓非在肯定人的能動性時,反對迷信天命鬼神的思想,認為龜卜和占星活動都不過是騙局。“越王勾踐恃大朋之龜,與吳戰而不勝,身臣入宦於吳,反國棄龜,明法親民報吳,則夫差為擒。故恃鬼神者慢於法,恃諸侯者危其國。”他指出,熱衷於宗教迷信,不思變革和進取,就會招致亡國的後果。
矛盾之說 韓非對辯證法作出了較大貢獻。他首倡“矛盾之說”,以楚人出售盾和矛的故事為例,說明“不可陷之□,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他稱此為“矛□之說”。這是中國哲學史上,“矛盾”一詞的由來。韓非認為,所謂矛盾,是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面,矛盾和對立是普遍存在的。他列舉了“短長、大小、方圓、堅脆、輕重、白黑”等對立的範疇,指出矛盾有多種多樣的表現:“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自然界是如此,社會生活也都充滿了矛盾,在社會中“無難之法,無害之功,天下無有也”。韓非主張對矛盾着的兩個方面進行全面分析,權衡利弊,分清主次,然後决定取捨,即“出其小害,計其大利”,“權其害而功多則為之”。
韓非認為,矛盾雙方的地位不是固定不變的,可在一定條件下轉化。在天地萬物中,盛與衰、弛與張這類矛盾的任何一方都不存在絶對的常住性,衹有相對的暫時的性質。他說:“天地不能常侈常費,而況於人乎?故萬物必有盛衰,萬事必有弛張。”韓非很註意矛盾轉化的條件,他認為,禍與福的轉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當事人的思想和行為。一個國傢強與弱的轉化取决於是否有嚴明的法製。在導致矛盾轉化的條件中,內因固然有决定的作用,外因的作用也不可忽視。他舉例說:“木之折也必通蠹,墻之壞也必通隙。然木雖蠹,無疾風不折;墻雖隙,無大雨不壞。”
認識論 在認識論方面,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他說:“先物行,先理動,之謂前識。前識者,無緣而忘意度也。”他認為“人也者,乘於天明以視,寄於天聰以聽,托於天智以思慮”。人是憑藉天生的感覺器官和思維器官來認識事物、反映客觀對象的。那種在事物發生之前和事理發現之前憑藉主觀猜想下的結論,是毫無根據的。韓非強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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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n 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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