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科托努協定》(cotonouagreement),是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國傢集團(簡稱非加太集團)77個成員國和歐洲聯盟15國於2000年6月23日在貝寧首都科托努簽訂。該協定前身是1975年2月28日由非加太集團46個成員國與歐洲經濟共同體9國在多哥首都洛美簽訂的貿易和經濟協定《洛美協定》。《洛美協定》曾是非加太集團和歐盟間進行對話與合作的重要機製,也是迄今最重要的南北合作協定,自1975年以來共執行了4期,歐盟一直通過該協定嚮非加太集團成員國提供財政、技術援助和貿易優惠等。2000年2月,非加太集團和歐盟就第五期《洛美協定》達成協議,並於同年6月在科托努正式簽署,稱《科托努協定》。《洛美協定》就此宣告結束。經歐盟15國和非加太集團76國政府的正式批準,《科特努協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科托努協定》包括政治對話、貿易與投資、為促進發展而進行的合作3方面。主要內容是歐盟嚮非加太國傢提供經濟援助,雙方進行全面政治對話,及時解决在消除貧睏和防止地區衝突方面的問題,擴大經貿合作以及進行財政援助改革等。加強政治對話是協定的重要方面,對話涉及諸如人權、民主及善政等問題。在貿易及發展方面,協議執行頭5年的金額將達到160億歐元,目前已有74項有關計劃獲得通過以待實施。根據協定,歐盟和非加太地區將簽署一係列經濟夥伴協議,製定貿易和投資新框架,通過貿易和區域一體化減少貧睏現象、保持可持續發展態勢並加快非加太地區融入世界經濟的步伐。
《科托努協定》的有效期為20年,每5年修訂一次。2005年6月25日,歐洲聯盟和非加太集團按規定對協定進行了修訂,簽署了《科托努修改協定》。協定經過修訂的《科托努協定》在加強政治對話、實現新千年目標、消除貧睏、加強經濟和貿易聯繫等方面增加了新的內容。
為執行《科托努協定》雙方設立了組織機構:
1、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ministers),由每個協定簽字國派出一名部長組成。設共同主席兩名,由歐盟和非加太集團雙方各派一人擔任。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理事會秘書處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2、使節委員會(committee of ambassadors ),由各簽字國派出的大使組成,主席由歐盟和非加太集團雙方分別派員輪流擔任。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3、聯席會議(joint assembly),非加太集團成員國各派一名代表出席,歐洲議會則派出與前者數目相等的代表與會。共同主席由歐盟和非加太集團雙方各派一人組成。聯席會議一年召開兩次。
4、聯合議員大會(joint parliamentary assembly),由數量相等的歐洲議會議員和非加太集團各成員國議員或議會指定代表組成,雙方各自選派13人組成總務委員會,其中雙方各派一人擔任共同主席,其餘24人為副主席。大會每年召開兩次,部長理事會成員出席大會。總務委員會或部長理事會可以提議召開特別會議。大會下設三個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經濟發展、財政和貿易委員會;社會事務和環境委員會。
5、工業發展中心:設在布魯塞爾,負責推動對非加太集團成員國的投資。
6、農業及農村合作技術中心:設在荷蘭的瓦赫寧恩,負責嚮非加太集團成員國提供農業及其有關領域的信息、調研及培訓。
《科托努協定》現有成員103個,包括:
歐洲聯盟25國:愛爾蘭、比利時、丹麥、德國、法國、荷蘭、盧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希臘、意大利、英國、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剋、匈牙利、斯洛伐剋、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塞浦路斯和馬耳他。
非洲地區48國:埃塞俄比亞、安哥拉、貝寧、博茨瓦納、布基納法索、布隆迪、赤道幾內亞、多哥、厄立特裏亞、佛得角、岡比亞、剛果(布)、剛果(金)、吉布提、幾內亞、幾內亞比紹、加納、加蓬、津巴布韋、喀麥隆、科摩羅、科特迪瓦、肯尼亞、萊索托、利比裏亞、盧旺達、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裏、毛裏塔尼亞、毛裏求斯、莫桑比剋、納米比亞、南非、尼日爾、尼日利亞、塞拉利昂、塞內加爾、塞舌爾、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蘭、蘇丹、索馬裏、坦桑尼亞、烏幹達、贊比亞、乍得、中非。
加勒比地區15國: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巴多斯、巴哈馬、伯利茲、多米尼加、多米尼剋、格林納達、圭亞那、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蘇裏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牙買加、海地;
太平洋地區15國:巴布亞新幾內亞、斐濟、基裏巴斯、所羅門群島、湯加、圖瓦盧、瓦努阿圖、薩摩亞、馬紹爾群島、庫剋群島、瑙魯、帕勞、紐埃、密剋羅尼西亞、東帝汶。此外,古巴於2003年5月成為該協定的觀察員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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