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化管理(collectivize management)
集團化管理的定義
要瞭解集團化管理,首先要清楚集團的定義。所謂集團即是以母公司為基礎,以産權關係為紐帶,通過合資、合作或股權投資等方式把三個及三個以上的獨立企業法 人聯繫在一起就形成了集團。什麽是集團化管理?集團成員企業之間在研發、採購、製造、銷售、管理等環節緊密聯繫在一起,協同運作的方式叫集團化運作。像聯想、tcl、中石油、中石化等幾乎所有大企業無不采用集團化管理。
集團化管理的特點
1、資源共享,節省成本和費用。統一採購可以降低採購成本、集團大製造可以利用製造資源、統一技術和研發平臺以研發高難度的課題、統一銷售可以節約營銷費用、統一結算可以節省財務費用和解决融資的難題等。
2、優勢互補,提升了企業的運作和管理效率。集團化運作可以將某一企業的“長板”彌補其它企業的“短板”,使這一長項得到充分發揮,從而帶動其它成員企業提高了運作和管理的效率。比如銷售渠道的融通、人力資源管理經驗的藉鑒等等。
3、提高了企業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能力。技術創新、營銷創新以及成本和費用的降低等,使企業及集團綜合競爭能力得到提升。
集團化管理的理論基礎
1、企業邊界理論。企業都有邊界,企業與企業以外的主體進行交易就形成了市場交易,同時産生交易費用和稅收。而企業內部的交易則費用最低,因為它避免了稅收和交易成本,集團化運作的實質是擴大了企業的邊界。
2、規模效益理論。比如統一採購、結算、製造、營銷等。
3、協同效益理論。企業集團都是由若幹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子公司組成的復雜係統,在這個大係統內各要素間的互動和協同,使係統産生了創新和發展的推動力量,即協同效應,也就是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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