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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時放逐之臣,遇赦召還謂"賜環"。語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環。"楊倞註"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絶,皆所以見意也。" |
亦作"賜圜" Also as a "gift Won" |
亦作“ 賜圜 ”。
舊時放逐之臣,遇赦召還謂“賜環”。語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環。” 楊倞 註:“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絶,皆所以見意也。” 唐 張說 《出湖寄趙鼕曦》詩之二:“ 湘浦 未賜環, 荊門 猶主諾。” 明 陳汝元 《金蓮記·聞繫》:“自解一官,又經數載。 軾 兒謫任 武林 ,未賜環消息; 轍 兒召居諫院,猶然落魄規模。” 清 陳康祺 《壬癸藏札記》一:“他書多稱 稚存 賜圜,由 文正 力,蓋非事實也。”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嗚呼 長素 ,何樂而為是耶?熱中於復以之賜環,而先為是齟齬不之語,以聳東羣獸之聽,冀萬一可以解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