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飛麟
  謝飛麟,男,漢族,浙江嵊縣人,1867年生。6歲入私塾,17歲設館教學,20歲去杭州崇文書院求學。27歲入縣學。35歲補廩入貢。因不願繼續求取功名,在杭州教館,與好友結西泠吟社。1901年,應邀往紹興東湖通藝學堂任教。1903年回嵊縣主持東鄉小學。次年,與他人組織大同學社,聯絡會黨,宣傳民族革命。1905年,創辦愛華女校,提倡女子教育。其後,赴上海任《女報》主筆,宣傳女權解放。同年回紹興任東湖通藝學堂監督。曾參與秋瑾、徐錫麟發動的浙皖起義,1907年起義失敗後避走上海。不久,加入中國同盟會,與陳其美等從事革命活動,後又回嵊縣主持愛華女校。其間,聯絡各方力量,建立秘密聯絡點,籌劃起義。1911年武昌起義後,奉同盟會指示,往寧紹一帶籌款。還潛入杭州,參與謀劃杭州光復。浙江軍政府成立後,隨王金發去紹興,任紹興軍政分府總參議兼秘書長及部隊參謀長,積極擴充紹興軍政分府的軍事力量,籌餉練兵,準備北伐。1912年5月,紹興軍政分府奉命撤消,他赴上海治病。1913年3月,得宋教仁被刺訊,他扶病草擬討袁檄文,在《民權報》刊出,並憤然返浙,自發組織反袁活動。“二次革命”中,回紹興、嵊縣組織舊部發動起義,兩次發難均告失利。袁世凱復闢帝製,謝飛麟再次召集同志,購買槍械,準備在浙東興兵討袁。1916年3月,率武裝數十人回紹興,遭袁黨部隊襲擊,退至嵊縣,成立“浙東護國討袁軍總司令部”,自任總司令,堅持倒袁鬥爭。1917年孫中山發動護法運動,謝飛麟再回紹興招集舊部響應。事未成,回滬創辦《真報》,討伐北洋軍閥。曾發表《敬告各督軍及一般武人書》、《告國民書》等,痛斥北洋軍閥,力主廢督裁兵,實行地方自治,號召國民起來,進行自救和救國。“五四”運動時期,連續在上海的《救國日報》、《正報》、《民國日報》等報刊上發表政論文,抨擊北洋政府的賣國外交,支持學生的愛國運動,並打電報給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要求拒簽和約。軍閥愈視謝飛麟為眼中釘,浙江督軍盧永祥以賞金5000元派人密捕。由於叛徒出賣,1923年2月9日,謝飛麟在上海福州路吉茂酒店被捕,並連夜密解杭州。同年2月15日被殺害於杭州陸軍監獄,實踐了他“不願享人間福,但願作福人間”的畢生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