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物 : 名人 : 文學寫作 : 中國倫理學 > 謝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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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謝覺哉同志是我黨的優秀黨員、“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學者和教育傢、傑出的社會活動傢、法學界的先導、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謝覺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 湖南省寧鄉(寧鄉縣老糧倉鎮)人。早期從事黨的宣傳教育工作。1934年參加長徵。民主革命時期,歷任中央蘇维埃政府秘書長、內務部長、司法部長、中央黨校副校長、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陝甘寧邊區參議會副議長、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長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歷任內務部長(已經撤銷,1978年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國政治法律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在中國共産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候補中央委員。謝覺哉是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他長期從事人民司法工作,參與了各個革命時期的立法工作。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與了《勞動法》、《土地法》、《婚姻法》等法規、法令的起草工作。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他組織起草了《新民主主義憲法》、《民法》、《土地改革法》和《懲治戰犯條例》等法律草案。他在司法實踐中一貫主張依法辦事,指出“沒有法製就談不上什麽民主”。他強調人民法院應該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時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
  永遠的豐碑:謝覺哉
  謝覺哉原名維鋆,字煥南,別號覺哉,亦作覺齋。湖南寧鄉人。清末秀纔。1925年加入中國共産黨。大革命時期被選為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常委,任工人部部長,主編《湖南民報》。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在上海負責編輯中共中央機關刊物《紅旗》和《上海報》。1931年深秋到洪湖,任湘鄂西蘇维埃政府機關報《工農日報》主編。1933年經上海進入中央蘇區,任中華蘇维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的秘書。1934年10月參加長徵,與董必武、徐特立一起編入中央機關縱隊幹部休養連。1935年10月19日到達陝北吳起鎮後,為不打擾民衆,與徐特立露宿鎮外麥田,一覺醒來,遍地寒霜,他吟詩紀實:“露天麥地覆棉裳,鐵杖為樁係馬繮。穩睡恰如春夜暖,天明始覺滿身霜。”
  1935年11月成立中華蘇维埃人民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謝任辦事處內務部部長。翌年6月中共中央和西北辦事處機關由瓦窯堡遷到保安(今志丹),謝參與領導縣、鄉兩級政府的民主選舉,創造了“投豆子選舉法”,使不識字的農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後在蘇區全面推廣。1937年1月中央機關遷到延安後,為監督財政方針的執行和反對貪污浪費,成立國傢審計委員會,謝任主席。這一時期他創建了中國人民民主政權下司法制度的雛形,成為中國革命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之一。他舉辦司法講習班和司法研究會,並通過批復案例,教育司法幹部認識斷案的公正與程序的合法,是區別新舊司法制度的關鍵;他強調判案要以事實為根據,嚴格執行司法程序,不準“先斬後奏”,使一大批人民司法幹部成長起來。
  抗日戰爭爆發後,謝擔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不到兩個月,即被派往蘭州第十八集團軍駐甘辦事處,任中共中央代表,出色地開展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綫工作。1938年9月回延安出席中共六屆六中全會,1939年2月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為了剋服經濟睏難,他在發動員工開荒種地的同時,還自己動手參加修建大禮堂。1943年大禮堂落成時,毛澤東親筆題寫了“實事求是”的大幅匾額。從此,“實事求是”這句名言通過黨校學員傳遍各抗日根據地,並作為中共的思想路綫和優良傳統代代相承,發揚光大。在謝任中共中央駐甘代表的1938年11月,中央書記處决定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謝是西北工委九委員之一。1940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謝被任命為邊區中央局副書記。1941年5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與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合併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謝任西北局常委。同年秋,先後被任命為陝甘寧邊區政府中共黨團書記、邊區政府秘書長。11月,在邊區參議會二屆一次會議上,被選為副議長。他在中共西北工委、邊區中央局、中央西北局和邊區政府、邊區參議會工作整整六年,為建設“三三製”政權嘔心瀝血。他與民主人士李鼎銘、安文欽、李丹生等真誠相處,共同參政,處處尊重他們,使他們有職有權,使陝甘寧邊區成為各抗日根據地建設“三三製”政權的模範。這一時期,正是邊區經濟最睏難的時期。他上書毛澤東,提出發展邊區生産、增加邊區財政收入的建議;還根據毛澤東的提議,提出一份改善邊區經濟的具體計劃。在轟轟烈烈的大生産運動中,他不顧年高體弱、政務繁忙,仍身體力行,積極參加,在邊區勞模大會上受到表揚。這期間,他和林伯渠還發起成立懷安詩社,在延安《新中華報》和《解放日報》上發表了大量雜文、詩詞。從1942年2月起到離開陝北,謝一直擔任《邊區群衆報》社的社長。他和總編輯鬍績偉等一起,努力使報紙既堅持正確宣傳中共的方針、政策,又適合文化比較落後的邊區群衆閱讀,毛澤東曾寫信表揚,並為該報題詞。過度勞累,生活條件又差,使他終於病倒。毛澤東讓他搬到棗園休養並叮囑他“工作及生活,亟宜有所調節,務不過勞,文章亦不宜寫得太多”。但他閑不住,休養期間仍堅持“四小時工作製”。謝60歲時,延安正開展整風運動。他嚴格解剖自己,認為“生平所為皆可對人言”,體現了共産黨人光明磊落的胸懷。
  1945年11月,邊區政府成立了由謝負責的憲法研究會,起草《憲法草案大綱》。他在這個《大綱》的說明中指出:中國的國傢制度是以全國絶大多數人民為基礎的統一戰綫的民主聯盟的國傢制度,她的政治機構應采取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製,並由民主集中製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决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這是新中國建立後全國普遍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最早設想,是謝領導的憲法研究會對中國民主政權建設的重要貢獻。1946年6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批準在邊區憲法研究會基礎上成立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由謝任主任。1947年2月又成立中央法製委員會,謝為副主任。這時,鬍宗南調兵遣將,準備進犯延安。中共中央考慮到幾位老人的安全,指示他們提早轉移。謝和吳玉章、陳瑾昆等3月7日離開延安,4月8日到達山西臨縣的後甘泉村。在這裏,他和中央法製委的同志們,起草了憲法、民法、刑法和土地改革法等草案,為製定新中國的新法典付出了大量心血。1949年9月,謝作為全國社會科學工作者代表會議籌委會的代表,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10月1日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大典。
  新中國成立之後,謝擔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1956年5月曾到延安視察,發現老區人民負擔過重,生産生活還沒有恢復到戰前水平,便給毛澤東主席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寫報告,要求減輕人民負擔, 得到中央有關部門的重視。同年9月,在中共八大會議上,他被選為中央候補委員。1959年在第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1963年5月因病癱瘓。次年被選為政協第四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病逝。其遺著《謝覺哉文集》《謝覺哉日記》《謝覺哉雜文集》《謝老詩選》和《不惑集》《一得集》等,已出版傳世。
包含詞
謝覺哉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