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綜合法
(1)定義:一般地,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公理、定理等,經過一係列的推理論證,最後推導出所要證明 的結論成立,這種證明 方法叫做綜合法.
(2)綜合法的特點:綜合法又叫“順推證法”或“由因導果法”.它是從已知條件和某些學過的定義、公理、公式、定理等出發,通過推導得出結論.
2、分析法
(1)定義:一般地,從要證明 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至最後,把要證明 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一個明顯成立的條件(已知條件、定理、定義、公理等)為止,這種證明 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2)分析法的特點:分析法又叫“逆推證法”或“執果索因法”.它是要證明 結論成立,逐步尋求推證過程中,使每一步成立的充分條件,直到最後,把要證明 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一個明顯成立的條件(已知條件、定理、定義、公理等)為止. 反證法
1、定義:一般地,假設原命題不成立,經過正確的推理,最後得出矛盾,因此說明假設錯誤,從而證明 了原命題成立,這樣的證明 方法叫做反證法.
2、反證法的特點:
反證法是間接證明 的一種基本方法.它是先假設要證的命題不成立,即結論的反面成立,在已知條件和“假設”這個新條件下,通過邏輯推理,得出與定義、公理、定理、已知條件、臨時假設等相矛盾的結論,從而判定結論的反面不能成立,即證明 了命題的結論一定是正確的.
3、反證法的優點:
對原結論否定的假定的提出,相當於增加了一個已知條件.
4、反證法主要適用於以下兩種情形:
(1)要證的結論與條件之間的聯繫不明顯,直接由條件推出結論的綫索不夠清晰;
(2)如果從正面證明 ,需要分成多種情形進行分類討論,而從反面進行證明 ,衹要研究一種或很少的幾種情形
另外,證據法中證明 的概念由於其法學特性而不同於其他證明 含義。
證明 :是指訴訟主體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標準,運用已知的證據和事實來認定案件的活動。 【證明 】 (術語)證明 於本誓無違越之證言也。首楞嚴經三曰:“伏請世尊為證明 ,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衆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證明
proof
證明 [腳的f;助胭盯e“‘eTno]
為確定某一命題(陳述、定理)的真實性面拉照
某些規則進行的推理;證明 的根據是一些原始陳述
(公理).然而,它也可以根據以前已被證明 的命
題.任何證明 都是相對的,因為它是在某些不可證明
的假設的基礎上進行的.推理規則和證明 方法構成邏
輯學的主要論題.見證明 論(proof theory).
A.C.Ky3皿從ea撰杜小楊譯
: demonstrate, certify, testify, witness n.: illustration, reference, token, bring a charge home to, manifestation, satisfy oneself, probation, proof, proofing, confirm the truth of, go to show, testimony, proving, substantiation, identification, Evidence, give evidence of, point a moral, demonstration, verifiableness, bear evidence of, confirmation, prove (oneself) to be, certification, show evidence of, warrant, attestation, give proof of n. certificat, papiers v. prouver, justifier 核實 , 檢驗 , 分析 , 核對 , 檢查 , 保證 , 一定註意到 , 證實 執照 , 證明 書承諾 , 預示 , 答應 , 允諾 感謝 , 承認 , 致谢 , 感激 , 受感動 表示 , 表明 , 是 加重 , 增大 , 加強 , 鞏固 , 批準 , 肯定 , 堅信禮 , 加固 , 使某事物鞏固 , 著重 , 重讀 , 強調 , 實施 , 執行 , 強製 , 清楚地表明 , 顯示 , 張開 , 展現 , 打開 , 增援 , 支持 駁倒 爭辯 , 爭吵 , 爭論 , 辯論 , 說理 , 討論 , 與某人有小衝突 , 口角 , 論證 , 立論 , 重大的分歧 , 爭執 , 論戰 , 衝突 , 公開辯論 , 激烈的爭論 , 不和 , 分歧 , 不一致 , 不統一 , 仇恨 , 作對 , 敵意 , 吵架 , 惡感 , 筆戰 , 舌戰 犟嘴 , 強嘴 , 吵嘴 , 頂嘴 , 回嘴 , 還口 , 反駁 , 否定 , 駁斥 , 辯駁 , 回答 , 作為某事的證據 確認 , 確定 , 認可 , 同意 , 接受 , 過繼 , 挑選 , 采納 , 采取 , 采用 , 收養 , 認為 , 弄清 , 查明 , 接收 , 收養某人 , 指定 , 無疑 , 指令 , 強行規定 , 官方的指示 , 正式的指示 , 决定 , 選定 , 决定要某人 , 調查 , 詳細研究 , 探測 , 探查 , 驗證 , 驗算 , 接待 , 接納 , 探討 , 研究 , 規定 , 預先安排 , 建立 , 講明 , 學習 , 研讀 , 攻讀 , 用事實支持 , 决心 , 决定要做的事 證據 , 證詞 , 根據 , 標志 , 表徵 數學 歌德巴赫 數學猜想 數學難題 不等式 函數 高等數學 邏輯學 論題 推理 邏輯 皮亞諾公理 自然數 百科辭典 法律 證件 定律 畢業生 更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