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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No. 1
  裝箱單是發票的補充單據,它列明了信用證(或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便於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通常可以將其有關內容加列在商業發票上,但是在信用證有明確要求時,就必須嚴格按信用證約定製作。
  裝箱單的格式與說明
  ·裝箱單(packing list):在中文"裝箱單"上方的空白處填寫出單人的中文名稱地址, "裝箱單"下方的英文可根據要求自行變換。
  ·出單方(issuer):出單人的名稱與地址。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此欄應與信用證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一致。
  ·受單方(to):受單方的名稱與地址。多數情況下填寫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並與信用證開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不填,或填寫"to whom it may concern"(緻有關人)。
  ·發票號(invoice no.):填發票號碼。
  ·日期(date):"裝箱單"繕製日期。應與發票日期一致,不能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及提單日期。
  ·運輸標志(marks and numbers):又稱嘜頭,是出口貨物包裝上的裝運標記和號碼。要符合信用證的要求,與發票、提單一致。
  ·包裝種類和件數、貨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填寫貨物及包裝的詳細資料,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包裝說明等內容。
  ·填寫貨物的毛重、淨重,若信用證要求列出單件毛重、淨重和皮重時,應照辦;按貨物的實際體積填列,均應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自由處理區:自由處理區位於單據格式下方,用於表達格式中其他欄目不能或不便表達的內容。
  一、 裝箱單
  我出口企業不僅在出口報關時需要提供裝箱單、重量單,信用證往往也將之作為結匯單據。實際上,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業發票的一種補充單據,是商品的不同包裝規格條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別詳細列表說明的一種單據。它是買方收貨時核對貨物的品種、花色、尺寸、規格和海關驗收的主要依據。
  對於不同特性的貨物,進口商可能對某一或某幾方面(例如包裝方式、重量、體積、尺碼)比較關註,因此希望對方重點提供某一方面的單據。它包括不同名稱的各式單據,例如packing list、weight list、 measurement list、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它們的製作方法與主要內容基本一致。裝箱單着重表示包裝情況,重量單着重說明重量情況,尺碼單則着重商品體積的描述。
  它們均具有以下特點:
  (1)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為了保持與發票一致,在號碼和日期兩欄與發票完全相同。
  (2)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一般不顯示收貨人、價格、裝運情況,對貨物描述一般都使用統稱概述。
  (3)裝箱單着重表現貨物的包裝情況,從最小包裝到最大包裝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一一列明。而對於重量和尺碼內容,一般衹體現纍计總額。重量單在裝箱單的基礎上,詳細表示貨物的毛重、淨重、皮重等。
  (4)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的製作要以信用證、合同、備貨單、出貨單為憑據。
  (5)如果信用證上要求在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上填寫一些特殊條款,應照辦。
  這裏主要分析裝箱單
  因繕製的出口公司不同,它包括的內容也大不相同,但主要包括:包裝單名稱、編號、日期、嘜頭、貨名、規格、包裝單位、件數、每件的貨量。毛淨重以及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規格及簽章等。
  二、 信用證中裝箱單條款的具體示例
  三、 裝箱單的具體繕製內容
  (一)裝箱單名稱 (packing list)
  應按照信用證規定使用。通常用 “packing list” “ packing specification” “detailed packinglist ”。如果來證要求用中性包裝單(neutral packing list ),則包裝單名稱打“packing list ”,但包裝單內不打賣方名稱,不能簽章。
  常見的單據名稱有:
  packing list (note) 裝箱單
  weight list (note) 重量單
  measurement list 尺碼單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裝箱單/重量單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裝箱單/重量單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 and measurement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
  weight and measurement list重量單/尺碼單
  weight and measurement note重量單/尺碼單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list裝箱單/尺碼單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note 裝箱單/尺碼單
  (二)編號(no.)
  與發票號碼一致。
  (三)合同號或銷售確認書號(contract no./ sales confirmation no.)
  註此批貨的合同號或者銷售合同書號。
  (四)嘜頭(shipping mark)
  與發票一致,有的註實際嘜頭,有時也可以衹註“as per invoice no. xxx”。嘜頭的具體寫法請參見發票製單第七點。
  (五)箱號(case no.)
  又稱包裝件號碼。在單位包裝貨量或品種不固定的情況下,需註明每個包裝件內的包裝情況,因此包裝件應編號。
  例如:carton no. 1-5 ……
  carton no.6-10……
  有的來證要求此處註明 “caseno.1—up”, up是指總箱數。
  (六)貨號 (name of commodity)
  按照發票,與發票內容一致。
  (七)貨描(description & specification)
  要求與發票一致。
  貨名如有總稱,應先註總稱,然後逐項列明詳細貨名。與前5、6項欄對應逐一註明每一包裝件的貨名、規格、品種。
  (八)數量(quantity)
  應註明此箱內每件貨物的包裝件數。
  例如“bag 10”、“drum 20”、“bale 50”, 合同欄同時註明合計件數。
  (九)毛重( gr.weight)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毛重和此包裝件內不同規格、品種、花色貨物各自的總毛重(sub total),最後在合計欄處註總貨量。信用證或合同未要求,不註亦可。如為“detailed packing list”,則此處應逐項列明。
  (十)淨重(net weight )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淨重和此包裝件內不同規格、品種、花色貨物各自的總淨重(sub total),最後在合計欄處註總貨量。信用證或合同未要求,不註亦可。如為“detailed packing list”,則此處應逐項列明。
  (十一)箱外尺寸(measurement)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尺寸。
  (十二)合計(total)
  此欄對5、8、9、10欄合計。
  (十三)出票人簽章(signature)
  應與發票相同,如信用證規定包裝單為“ ”或“ ”等,則在包裝單內不應出現買賣雙方的名稱,不能簽章。
  四、裝箱單繕製中的註意事項
  第一,有的出口公司將兩種單據的名稱印在一起,當來證僅要求出具其中一種時,應將另外一種單據的名稱刪去。單據的名稱,必須與來證要求相符。如信用證規定為“weight memo”,則單據名稱不能用“weight list”。
  第二,兩種單據的各項內容,應與發票和其他單據的內容一致。如裝箱單上的總件數和重量單上的總重量,應與發票、提單上的總件數或總數量相一致。
  第三,包裝單所列的情況,應與貨物的包裝內容完全相符,例如,貨物用紙箱裝,每箱200盒,每盒4打。
  第四,如來證要求這兩種單據分別開列時,應按來證辦理,提供兩套單據。
  第五,如來證要求在這兩種單據(或其中一種)上要求註明總尺碼時,應照辦,此單據上的尺碼,應與提單上註明的尺碼一致。
  第六,如來證要求提供“中性包裝清單”(neutral packing list)時,應由第三方填製,不要註明受益人的名稱。這是由於進口商在轉讓單據時,不願將原始出口暴露給其買主,故纔要求出口商出具中性單據。如來證要求用“空白紙張”(plain paper)填製這兩種單據時,在單據內一般不要表現出受益人及開證行名稱,也不要加蓋任何簽章。
  五 、小結
  裝箱單列明每批貨物的逐件花色搭配。重量單則列明每件貨物的淨重和毛重。這兩種單據可用來補充商業發票內容的不足,便於進口國海關檢查,核對貨物。在繕製裝箱單和重量單時,應嚴格按照國外來證的要求辦理。
  小卡片
  電子裝箱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 給港口碼頭帶來的好處
  以前紙質裝箱單都是隨車由司機帶到碼頭道口,再由道口的工作人員輸入各自計算機係統內。由於碼頭不能事先得到這方面資料,影響箱子進場安排,也影響道口通行速度。采用edi傳輸可使碼頭在車到之前及時得到裝箱單信息,車到後道口衹要作簡單確認即可,便於碼頭安排進場作業,道口通行能力也大大加快,使碼頭獲得極大的經濟效益。
  二、 給貨主帶來的好處
  電子裝箱單的實施,推動了出口艙單電子化的順利實現,提高了外貿運作效率、縮短了貨主的出口時間、避免了因單證不符而造成貨主出口退稅的延誤。
  三、 給船舶代理帶來的好處
  電子裝箱單的實施,使船舶代理可以根據碼頭提供的已進電子裝箱單、理貨提供的反映箱子實際裝船情況的裝船舶報告和出口船圖,及時繕製出口艙單並交給船公司。
  四、 改善了口岸的整體形象
  電子裝箱單的運作為出口部分提供了數據,可帶動整個出口一條綫的edi運作,不但可以加速出口運輸進程,更重要的是加快口岸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改善了口岸形象。
裝箱單的格式與說明
  ·裝箱單(Packing List):在中文"裝箱單"上方的空白處填寫出單人的中文名稱地址, "裝箱單"下方的英文可根據要求自行變換。
  ·出單方(Issuer):出單人的名稱與地址。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此欄應與信用證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一致。
  ·受單方(To):受單方的名稱與地址。多數情況下填寫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並與信用證開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不填,或填寫"To whom it may concern"(緻有關人)。
  ·發票號(Invoice No.):填發票號碼。
  ·日期(Date):"裝箱單"繕製日期。應與發票日期一致,不能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及提單日期。
  ·運輸標志(Marks and Numbers):又稱嘜頭,是出口貨物包裝上的裝運標記和號碼。要符合信用證的要求,與發票、提單一致。
  ·包裝種類和件數、貨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填寫貨物及包裝的詳細資料,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包裝說明等內容。
  ·填寫貨物的毛重、淨重,若信用證要求列出單件毛重、淨重和皮重時,應照辦;按貨物的實際體積填列,均應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自由處理區:自由處理區位於單據格式下方,用於表達格式中其他欄目不能或不便表達的內容。
  一、 裝箱單
  我出口企業不僅在出口報關時需要提供裝箱單、重量單,信用證往往也將之作為結匯單據。實際上,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業發票的一種補充單據,是商品的不同包裝規格條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別詳細列表說明的一種單據。它是買方收貨時核對貨物的品種、花色、尺寸、規格和海關驗收的主要依據。
  對於不同特性的貨物,進口商可能對某一或某幾方面(例如包裝方式、重量、體積、尺碼)比較關註,因此希望對方重點提供某一方面的單據。它包括不同名稱的各式單據,例如Packing List、Weight List、 Measurement List、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它們的製作方法與主要內容基本一致。裝箱單着重表示包裝情況,重量單着重說明重量情況,尺碼單則着重商品體積的描述。
  它們均具有以下特點:
  (1)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為了保持與發票一致,在號碼和日期兩欄與發票完全相同。
  (2)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一般不顯示收貨人、價格、裝運情況,對貨物描述一般都使用統稱概述。
  (3)裝箱單着重表現貨物的包裝情況,從最小包裝到最大包裝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一一列明。而對於重量和尺碼內容,一般衹體現纍计總額。重量單在裝箱單的基礎上,詳細表示貨物的毛重、淨重、皮重等。
  (4)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的製作要以信用證、合同、備貨單、出貨單為憑據。
  (5)如果信用證上要求在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上填寫一些特殊條款,應照辦。
  這裏主要分析裝箱單
  因繕製的出口公司不同,它包括的內容也大不相同,但主要包括:包裝單名稱、編號、日期、嘜頭、貨名、規格、包裝單位、件數、每件的貨量。毛淨重以及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規格及簽章等。
  二、 信用證中裝箱單條款的具體示例
  三、 裝箱單的具體繕製內容
  (一)裝箱單名稱 (Packing list)
  應按照信用證規定使用。通常用 “Packing List” “ Packing Specification” “Detailed Packing List ”。如果來證要求用中性包裝單(Neutral Packing List ),則包裝單名稱打“Packing List ”,但包裝單內不打賣方名稱,不能簽章。
  常見的單據名稱有:
  PACKING LIST (NOTE) 裝箱單
  WEIGHT LIST (NOTE) 重量單
  MEASUREMENT LIST 尺碼單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裝箱單/重量單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裝箱單/重量單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 AND MEASUREMENT 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
  WEIGHT AND MEASUREMENT LIST 重量單/尺碼單
  WEIGHT AND MEASUREMENT NOTE重量單/尺碼單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LIST 裝箱單/尺碼單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NOTE 裝箱單/尺碼單
  (二)編號 (No.)
  與發票號碼一致。
  (三)合同號或銷售確認書號(Contract No./ Sales Confirmation No.)
  註此批貨的合同號或者銷售合同書號。
  (四)嘜頭(Shipping Mark)
  與發票一致,有的註實際嘜頭,有時也可以衹註“as per invoice No. xxx”。嘜頭的具體寫法請參見發票製單第七點。
  (五)箱號(Case No.)
  又稱包裝件號碼。在單位包裝貨量或品種不固定的情況下,需註明每個包裝件內的包裝情況,因此包裝件應編號。
  例如:Carton No. 1-5 ……
  Carton No.6-10……
  有的來證要求此處註明 “CASENO.1—UP”, UP是指總箱數。
  (六)貨號 (Name of Commodity)
  按照發票,與發票內容一致。
  (七)貨描(Description & Specification)
  要求與發票一致。
  貨名如有總稱,應先註總稱,然後逐項列明詳細貨名。與前5、6項欄對應逐一註明每一包裝件的貨名、規格、品種。
  (八)數量(Quantity)
  應註明此箱內每件貨物的包裝件數。
  例如“bag 10”、“drum 20”、“bale 50”, 合同欄同時註明合計件數。
  (九)毛重( Gr. Weight)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毛重和此包裝件內不同規格、品種、花色貨物各自的總毛重(sub total),最後在合計欄處註總貨量。信用證或合同未要求,不註亦可。如為“Detailed Packing List”,則此處應逐項列明。
  (十)淨重(Net Weight )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淨重和此包裝件內不同規格、品種、花色貨物各自的總淨重(sub total),最後在合計欄處註總貨量。信用證或合同未要求,不註亦可。如為“Detailed Packing List”,則此處應逐項列明。
  (十一)箱外尺寸(Measurement)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尺寸。
  (十二)合計(Total)
  此欄對5、8、9、10欄合計。
  (十三)出票人簽章(Signature)
  應與發票相同,如信用證規定包裝單為“ ”或“ ”等,則在包裝單內不應出現買賣雙方的名稱,不能簽章。
  四、裝箱單繕製中的註意事項
  第一,有的出口公司將兩種單據的名稱印在一起,當來證僅要求出具其中一種時,應將另外一種單據的名稱刪去。單據的名稱,必須與來證要求相符。如信用證規定為“Weight Memo”,則單據名稱不能用“Weight List”。
  第二,兩種單據的各項內容,應與發票和其他單據的內容一致。如裝箱單上的總件數和重量單上的總重量,應與發票、提單上的總件數或總數量相一致。
  第三,包裝單所列的情況,應與貨物的包裝內容完全相符,例如,貨物用紙箱裝,每箱200盒,每盒4打。
  第四,如來證要求這兩種單據分別開列時,應按來證辦理,提供兩套單據。
  第五,如來證要求在這兩種單據(或其中一種)上要求註明總尺碼時,應照辦,此單據上的尺碼,應與提單上註明的尺碼一致。
  第六,如來證要求提供“中性包裝清單”(Neutral Packing List)時,應由第三方填製,不要註明受益人的名稱。這是由於進口商在轉讓單據時,不願將原始出口暴露給其買主,故纔要求出口商出具中性單據。如來證要求用“空白紙張”(Plain Paper)填製這兩種單據時,在單據內一般不要表現出受益人及開證行名稱,也不要加蓋任何簽章。
  五 、小結
  裝箱單列明每批貨物的逐件花色搭配。重量單則列明每件貨物的淨重和毛重。這兩種單據可用來補充商業發票內容的不足,便於進口國海關檢查,核對貨物。在繕製裝箱單和重量單時,應嚴格按照國外來證的要求辦理。
  小卡片
  電子裝箱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 給港口碼頭帶來的好處
  以前紙質裝箱單都是隨車由司機帶到碼頭道口,再由道口的工作人員輸入各自計算機係統內。由於碼頭不能事先得到這方面資料,影響箱子進場安排,也影響道口通行速度。采用EDI傳輸可使碼頭在車到之前及時得到裝箱單信息,車到後道口衹要作簡單確認即可,便於碼頭安排進場作業,道口通行能力也大大加快,使碼頭獲得極大的經濟效益。
  二、 給貨主帶來的好處
  電子裝箱單的實施,推動了出口艙單電子化的順利實現,提高了外貿運作效率、縮短了貨主的出口時間、避免了因單證不符而造成貨主出口退稅的延誤。
  三、 給船舶代理帶來的好處
  電子裝箱單的實施,使船舶代理可以根據碼頭提供的已進電子裝箱單、理貨提供的反映箱子實際裝船情況的裝船舶報告和出口船圖,及時繕製出口艙單並交給船公司。
  四、 改善了口岸的整體形象
  電子裝箱單的運作為出口部分提供了數據,可帶動整個出口一條綫的EDI運作,不但可以加速出口運輸進程,更重要的是加快口岸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改善了口岸形象。
裝箱單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使物料管理規範化,公司的裝箱單應統一格式及貼法,特製定此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採購和托外加工物資。
  第三條 管理辦法
  1.裝箱單的顔色(略)
  2.裝箱單的格式
  要求不同物料使用不同顔色的裝箱單,以便於區分。
  3.包裝規格
  各供應商應根據其包裝容器之大小,確定各物資的包裝規格一旦確定,不應變動。
  4.裝箱單貼法
  裝箱單需貼於包裝容器正放的前、後、左、有的右上角位置。
  5.尾數箱標記
  尾數箱要求使用藍色封箱膠封箱或其他易辨別的標識,以便於區別。
  6.裝箱單格式及貼法
  應由採購人員通知供應商按上述要求執行;否則,質檢人員有杉拒絶檢驗;物料堆放方法由倉庫執行,質量部門跟蹤監督。
  7.倉庫堆放物的方法
  倉庫堆放物資時,應將裝箱單朝外,便於查閱;堆放高度應根據物體之特性和存放位置確定。
  第四條 實施與修正
  本規定經核準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裝貨單和裝箱單有什麽區別嗎
  裝貨單(SHIPPING ORDER)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的用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它既能用作裝船的依據,又是貨主用以嚮海關辦理出口貨物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所以又叫關單。對於托運人來講,它是辦妥貨物托運的證明。對船公司或其代理來講是通知船方接受裝運該批貨物的指示文件。
  裝箱單(Packing List or Packing Specification)又稱包裝單、碼單,是用以說明貨物包裝細節的清單。裝箱單的作用主要是補充發票內容,詳細記載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包裝件數、貨物規格、數量、重量等內容,便於進口商或海關等有關部門對貨物的核準。
  裝箱單所列的各項數據和內容必須與提單等單據的相關內容一致,還要與貨物實際情況相符。
  重量單(Weight List)是標明該物品內容物的憑證標簽。主要有毛重、淨重、重量差異等。
英文解釋
  1. :  Shipping List,  container load plan
  2. n.:  Packing List
相關詞
外貿單證
包含詞
出口裝箱單據集裝箱裝箱單集裝箱單元工
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