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與應急貸款(compensatory & contingenting facility, ccff),即1963年設立的出口波動補償貸款(compensatory financing facility, cff)。cff設立的目的是會員國在出口下降或𠔌物進口支出增大而發生國際收支睏難時,可嚮imf申請普通貸款外的此項貸款。1989年1月imf以ccff取代cff。ccff最高限額為會員國份額的122%,其中應急貸款和補償貸款各為40%,𠔌物進口成本補償貸款為17%,其餘25%由藉款國任意選擇,用作以上貸款的補充。藉取這項貸款條件是:出口收入下降或𠔌物進口支出增加應是暫時性的,而且是會員國本身無法控製的原因造成的;藉款國有義務與imf合作采取適當措施解决其國際收支睏難。此項貸款期限為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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