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經濟 > 融資融券
目錄
融資融券的概念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嚮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藉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藉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證券公司藉款給客戶購買證券,客戶到期償還本息,客戶嚮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空”;
  融券是藉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證券公司出藉證券給客戶出售,客戶到期返還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並支付利息,客戶嚮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目前國際上流行的融資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種:證券融資公司模式、投資者直接授信模式、證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記結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融資融券的益處
  1、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
  在完善的市場體係下,信用交易制度能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即當市場過度投機或者做莊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賣出方式沽出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下跌;反之,當某一股票價值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方式購入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
  2、有效緩解市場的資金壓力
  對於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現在可以有基金等多種方式,所以融資的放開和銀行資金的入市也會分兩步走。在股市低迷時期,對於基金這類需要資金調節的機構來說,不僅能解燃眉之急,也會帶來相當不錯的投資收益。
  3、刺激a股市場活躍
  融資融券業務有利於市場交投的活躍,利用場內存量資金放大效應也是刺激a股市場活躍的一種方式。中信建投證券分析師吳春竜和陳祥生認為,融資融券業務有利於增加股票市場的流通性。
  4、改善券商生存環境
  融資融券業務除了可以為券商帶來數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還可以衍生出很多産品創新機會,並為自營業務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5、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基礎
  融資融券制度是現代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基礎,也是解决新老劃斷之後必然出現的結構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融資融券和做空機製、股指期貨等是配套聯在一起的,將會同時為資金規模和市場風險帶來巨大的放大效應。在不完善的市場體係下信用交易不僅不會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反而會進一步加劇市場波動。風險表現在兩方面,其一,透支比例過大,一旦股價下跌,其損失會加倍;其二,當大盤指數走熊時,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融資融券收益與風險分析
  我國推行融資融券制度,最可能的方式是藉鑒臺灣地區的"雙軌製"模式。成立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作為銀行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的"防火墻"。
  融資融券的實行可能會給市場帶來450億左右新增資金,同時大大活躍交易,預計能使市場交易量大概增加30%左右,增加經紀業務收入總量衹要嚴格遵照相關規定,券商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風險是可控的。
  我國最早確定的可作為融資融券交易的股票可能集中於少數大盤藍籌。對參與券商的資格,有可能第一步限於中金、中信等行業竜頭公司,然後擴大到創新類券商範圍內。
  市場影響融資融券對證券市場可能同時帶來正面的和負面的影響。
  正面影響
  首先,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必然給證券市場帶來新的資金增量,這會對證券市場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其次,融資融券有明顯的活躍交易的作用,以及完善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融資交易者是市場上最活躍的、最能發掘市場機會的部分,對市場合理定價、對信息的快速反應將起促進作用。歐美市場融資交易者的成交額占股市成交18-20%左右,臺灣市場甚至有時占到40%,因此,融資融券的引入對整個市場的活躍會産生極大的促進作用。而賣空機製的引入將改變原來市場單邊市的局面,有利於市場價格發現。
  再次,融資融券的引入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資使投資者可以在投資中藉助杠桿,而融券可以使投資者在市場下跌的時候也能實現盈利。這為投資者帶來了新的盈利模式。
  負面影響
  首先,融資融券可能助漲助跌,增大市場波動。
  其次,可能增大金融體係的係統性風險。
  券商收益首先,融資融券的引入,會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躍性,從而為證券公司帶來更多的經紀業務收入。根據國際經驗,融資融券一般能給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帶來30%-40%的收入增長。
  其次,融資融券業務本身也可以成為證券公司的一項重要業務。在美國1980年的所有券商的收入中,有13%來自於對投資者融資的利息收入。而在香港和臺灣則更高,可以達到經紀業務總收入的1/3以上。當然,比較美國2003年和1980年證券公司收入結構可以發現,融資利息收入從13%下降到 3%,因此,融資利息收益不一定更夠持久地稱為證券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而且如果成立具有一定壟斷性的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這部分利息收入可能更多地被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而證券公司進行轉融通時所能獲取的利差會相對較小。
  雖然在我國的融資融券制度安排下,融資帶來的利息收入會相對有限,但無論如何,在目前我國融資融券剛剛引入的相當一段時期內,都會給證券公司提供一個新的贏利渠道。由於我國很可能藉鑒臺灣的雙軌製模式,衹有部分獲得許可的證券公司可以直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對於獲得資格的證券公司而言,可以享受這個新業務帶來的盈利,但沒有資格的證券公司則可能面臨客戶的流失,因此,融資融券的試點和逐步推出勢必造成券商經紀業務的進一步集中。
  融資融券對信用額度的控製
  風險或可控由於信用交易的風險較大,各國和地區都製定了十分嚴密的法律法規,建立起十分細緻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嚴格的監管體係。其中最重要的應當是對信用額度的控製,這包括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的管理、對個別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等。
  (1)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管理藉鑒臺灣的經驗,現階段我國這兩個比率可考慮設定在60%和30%。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於6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停止嚮該券商繼續融資,當保證金比率低於3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通知券商補交保證金,否則將強行賣出抵押證券。券商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符合條件的證券。當用證券作保證金時,還應設定另外兩個指標:一是現金比率,即券商的保證金不能全部是證券,而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現金。現金比率可設定為20%;二是擔保證券的折扣率,即用作保證金的證券不能按其市值來計算,而應扣除一定的折扣率,以降低證券價格過度波動帶來的信用風險。擔保證券的折扣率與證券的類型有關,政府債券可按10%計,上市股票可按30%計。
  融券保證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可分別定在70%和30%。其含義和融資保證金的最低初始比率和常規比率一致。
  (2)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管理包括對證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對證券公司的管理。藉鑒臺灣的經驗,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額度管理可通過資本淨值的比例管理來實現:一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為8%;二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從銀行的融資不得超過其資本淨值的6倍;三是證券金融公司對任何一傢證券公司的融資額度不能超過其淨值的15%。
  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同樣可通過資本淨值的比例管理實施:一是規定證券公司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與其資本淨值的最高倍率,臺灣地區規定為 250%,考慮到我國證券公司的資本金比率遠不及臺灣地區,因此可考慮將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傢證券公司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分別不得超過其資本淨值的10%和5%。
  (3)對個別股票信用額度管理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過度融資融券導致風險增加。可規定:當一隻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時,交易所將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18%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後再重新開始交易。
  另外,證券存管也是融資融券的一個關鍵環節,而美國的存管制度是最完善的,因此,在設計我國的融資融券制度中有關抵押品存管的機製時應更多地參鑒美國的運作機製。
融資融券隊投資者的要求
  一、什麽投資者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瞭解該投資者的身份、財産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等內容。對於不滿足證券公司徵信要求、在該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投資者,以及證券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嚮其融資、融券。
  二、什麽證券公司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
  根據《管理辦法》,衹有取得證監會融資融券業務試點許可的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未經證監會批準,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嚮客戶融資、融券。
  三、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應做什麽準備工作?
  投資者嚮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前,應當按照《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托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
  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衹能選定一傢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衹能委托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四、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內容具體包括哪些
  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分為融資買入申報和融券賣出申報兩種。融資買入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買入數量、⑤買入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資”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融券賣出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賣出數量、⑤賣出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券”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其中,上述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五、融券賣出申報價格有什麽限製
  為了防範市場操縱風險,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産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低於上述價格的,交易主機視其為無效申報,自動撤銷。
  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製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六、投資者如何了結融資交易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照其與證券公司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證券公司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需要指出的是,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七、投資者如何了結融券交易
  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投資者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其與證券公司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以買券還券償還融入證券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證券公司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投資者采用買券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時,其買券還券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 ④買入數量、⑤買入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券”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需要指出的是,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資金除了用於買券還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八、融資融券期限最長是多少
  為了控製信用風險,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九、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有何限製
  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用於買入或轉入除擔保物及本所公佈的標的證券範圍以外的證券。同時,為了避免法律關係混亂,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也不得用於從事債券回購交易。
融資融券的起源
  這一制度最早起源於美國。
  經歷了30年代的“大蕭條”,美國政府認為,股市的狂跌應部分歸因於過度的融資融券,因此,有必要規範融資融券。1934年出臺的《證券交易法》第7章專門對融資融券(margin requirement)作出規定,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The Board of Governors Federal Reserve System)作為融資融券的監管機構,有權製定實施細則,有權根據融資融券規模調整保證金比例以防止過度投機或股價過度波動。此後,聯邦儲備委員會根據《證券交易法》第7章製定了詳盡的規則T、規則U、規則G和規則X。此外,該委員會還在《基於證券交易法的規則》(《General Rule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under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中對賣空作了具體規定。另外,美國《1996年全美證券市場促進法》(The 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 of 1996,NSMIA)對融資融券進行了局部修改,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第7章對聯邦儲備委員會的授權。新的立法規定在下面兩種情況下委員會對經紀人或交易商的貸款無須加以管理:(1)如果與該經紀人或交易商(dealer or broker)進行交易的大部分人不是經紀人或交易商;(2)貸款是為了造市(make market)或為承銷進行融資。根據《全美證券市場促進法》,1998年4月1日以後,經修改的規則T(Regulation T)、規則U(Regulation U)、規則X(Regulation X)開始生效。其中,規則T是規範經紀人和交易商提供的信用、規範提供給經紀人和交易商的信用;規則U在1998年4月1日以前僅規範銀行的信用,4月1日以後,經修改的規則U規範來自銀行和其他美國的貸款人(lender),同時規則G被廢止;規則X是規範美國公民或相關組織(related parties)得到來自國外的信用購買或持有美國證券的保證金規則。目前,上述兩大聯邦法律和三大規則構成了美國融資融券的法律基礎,由此也形成了有着廣泛影響力的美國融資融券制度。
融資融券的交易模式
  高度市場化的美國模式在證券融資融券交易中,包括證券公司嚮客戶的融資、融券和證券公司獲得資金、證券的轉融通兩個環節。這種轉融通的授信有集中和分散之分。在集中授信模式下,其由專門的機構例如證券金融公司提供;在分散模式下,轉融通由金融市場中有資金或證券的任何人提供。
  1、分散信用模式。
  投資者嚮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由證券公司直接對其提供信用。當證券公司的資金或股票不足時;嚮金融市場融通或通過標藉取得相應的資金和股票。這種模式建立在發達的金集中授信的日本模式融市場基礎上,不存在專門從事信用交易融資的機構。這種模式以美國為代表,香港市場也采用類似的模式。
  2、集中信用模式。
  券商對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同時設立半官方性質的、帶有一定壟斷性質的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提供資金和證券的轉融通,以此來調控流人和流出證券市場的信用資金和證券量,對證券市場信用交易活動進行機動靈活的管理。這種模式以日本、韓國為代表。
  臺灣的雙軌製信用模式 3、雙軌製信用模式。
  在證券公司中,衹有一部分擁有直接融資融券的許可證的公司可以給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然後再從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而沒有許可的證券公司衹能接受客戶的委托,代理客戶的融資融券申請,由證券金融公司來完成直接融資融券的服務。這種模式以中國臺灣地區為代表。
  上述各具特色的三種模式,在各國(地區)的信用交易中國大陸模式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選擇哪種信用交易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於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金融機構的風險意識和內部控製水平等因素。在我國證券信用交易模式的選擇問題上,已經基本形成一致意見,即應采取證券金融公司主導的集中信用模式作為過渡,專門嚮券商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加強對信用交易的監管與控製。
融資融券的管理機製
  各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一套管理機製來控製信用交易中的各種風險。
  證券資格認定。
  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信用交易證券選擇的主要標準是股價波動性較小、流動性較好,因此應選擇主營業務穩定、行業波動性較小、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流通股本較大的股票。在實際操作上,我國可以上證50或滬深300指數的成份股作必要調整來確定信用交易股票,開由交易所定期公佈。
  保證金比例。
  保證金比例是影響證券融資融券交易信用擴張程度最為重要的參數,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例和維持保證金比例。美國規定的初始保證金比例為50%,融資的維持保證金比例為25%,融券的維持保證金比例則根據融券的股價而有所不同。臺灣地區規定初始保證金比例為50%,融資的維持保證金比例為28.6%,融券的維持保證金比例為28%。預計我國初始保證金比例將確定為50%,融資與融券的維持保證金比例在30%左右。
  對融資融券的限額管理。
  規定券商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不應該超過淨資本的一定限度,規定券商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度與其淨資本的比率,規定券商對單個客戶的融資和融券額度與其淨資本的比率。如臺灣地區規定,單個證券公司對單個證券的融資不應該超過t0%,融券不應該超過5%,對客戶的融資融券總額不能超過其資本金的250%。我國的《證券公司風險控製指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對單個客戶融資或融券業務規模分別不得超過淨資本的1%,對所有客戶融資或融券業務規模分別不得超過淨資本的10倍。
  單衹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制度。
  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被過度融資融券而導致風險增加或被操縱。參照海外市場的經驗,當一隻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其流通股本25%時,交易所應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18%.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超過融資額時,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後再重新開始交易。
融資融券的收益與風險
  融資融券對證券市場可能帶來正負影響我國推行融資融券制度,藉鑒臺灣地區的“雙軌製”模式。成立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作為銀行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的“防火墻”。
  融資融券的實行會給市場帶來450億左右新增資金,同時大大活躍交易,預計能使市場交易量大概增加30%左右,增加經紀業務收入總量衹要嚴格遵照相關規定,券商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風險是可控的。
  我國最早確定的可作為融資融券交易的股票集中於少數大盤藍籌。對參與券商的資格,第一步限於中金、中信等行業竜頭公司,然後擴大到創新類券商範圍內。
  市場影響融資融券對證券市場可能同時帶來正面的和負面的影響。
  正面影響
  首先,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必然給證券市場帶來新的資金增量,這會對證券市場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其次,融資融券有明顯的活躍交易的作用,以及完善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融資交易者是市場上最活躍的、最能發掘市場機會的部分,對市場合理定價、對信息的快速反應將起促進作用。歐美市場融資交易者的成交額占股市成交18-20%左右,臺灣市場甚至有時占到40%,因此,融資融券的引入對整個市場的活躍會産生極大的促進作用。而賣空機製的引入將改變原來市場單邊市的局面,有利於市場價格發現。
  再次,融資融券的引入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資使投資者可以在投資中藉助杠桿,而融券可以使投資者在市場下跌的時候也能實現盈利。這為投資者帶來了新的盈利模式。
  負面影響
  首先,融資融券可能助漲助跌,增大市場波動。
  其次,可能增大金融體係的係統性風險。
  券商收益首先,融資融券的引入,會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躍性,從而為證券公司帶來更多的經紀業務收入。根據國際經驗,融資融券一般能給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帶來30%-40%的收入增長。
  其次,融資融券業務本身也可以成為證券公司的一項重要業務。在美國1980年的所有券商的收入中,有13%來自於對投資者融資的利息收入。而在香港和臺灣則更高,可以達到經紀業務總收入的1/3以上。當然,比較美國2003年和1980年證券公司收入結構可以發現,融資利息收入從13%下降到 3%,因此,融資利息收益不一定更夠持久地稱為證券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而且如果成立具有一定壟斷性的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這部分利息收入可能更多地被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而證券公司進行轉融通時所能獲取的利差會相對較小。
  雖然在我國的融資融券制度安排下,融資帶來的利息收入會相對有限,但無論如何,在目前我國融資融券剛剛引入的相當一段時期內,都會給證券公司提供一個新的贏利渠道。由於我國很可能藉鑒臺灣的雙軌製模式,衹有部分獲得許可的證券公司可以直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對於獲得資格的證券公司而言,可以享受這個新業務帶來的盈利,但沒有資格的證券公司則可能面臨客戶的流失,因此,融資融券的試點和逐步推出勢必造成券商經紀業務的進一步集中。
  融資融券對信用額度的控製
  風險或可控由於信用交易的風險較大,各國和地區都製定了十分嚴密的法律法規,建立起十分細緻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嚴格的監管體係。其中最重要的應當是對信用額度的控製,這包括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的管理、對個別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等。
  (1)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管理藉鑒臺灣的經驗,現階段我國這兩個比率可考慮設定在60%和30%。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於6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停止嚮該券商繼續融資,當保證金比率低於3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通知券商補交保證金,否則將強行賣出抵押證券。券商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符合條件的證券。當用證券作保證金時,還應設定另外兩個指標:一是現金比率,即券商的保證金不能全部是證券,而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現金。現金比率可設定為20%;二是擔保證券的折扣率,即用作保證金的證券不能按其市值來計算,而應扣除一定的折扣率,以降低證券價格過度波動帶來的信用風險。擔保證券的折扣率與證券的類型有關,政府債券可按10%計,上市股票可按30%計。
  融券保證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可分別定在70%和30%。其含義和融資保證金的最低初始比率和常規比率一致。
  融資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資買入證券數量*買入價格)*100%
  融券保證金比例=保證金/(融券賣出證券數量*賣出價格)*100%
  現階段規定上述兩個比例均不得低於50%。
  (2)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管理包括對證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對證券公司的管理。藉鑒臺灣的經驗,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額度管理可通過資本淨值的比例管理來實現:一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為8%;二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從銀行的融資不得超過其資本淨值的6倍;三是證券金融公司對任何一傢證券公司的融資額度不能超過其淨值的15%。
  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同樣可通過資本淨值的比例管理實施:一是規定證券公司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與其資本淨值的最高倍率,臺灣地區規定為 250%,考慮到我國證券公司的資本金比率遠不及臺灣地區,因此可考慮將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傢證券公司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分別不得超過其資本淨值的10%和5%。
  (3)對個別股票信用額度管理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過度融資融券導致風險增加。可規定:當一隻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時,交易所將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18%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後再重新開始交易。
  另外,證券存管也是融資融券的一個關鍵環節,而美國的存管制度是最完善的,因此,在設計我國的融資融券制度中有關抵押品存管的機製時應更多地參鑒美國的運作機製。
融資融券推出歷程
  證監會將啓動融資融券試點2008年10月05日:
  證監會宣佈啓動融資融券試點。
  2008年04月25日:
  國務院正式出臺《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2008年6月1日起實施)、《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008年04月08日:
  證監會就《證券公司風險控製指標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營業網點若幹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證券公司分公司監管規定(試行)》公開徵求意見。
  2006年09月05日:
  證券業協會製定並公佈《融資融券合同必備條款》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2006年08月29日:
  中證登發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
  2006年08月21日:
  滬深交易所發佈《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
  2006年06月30日:
  證監會發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融資融券操作須知
  融資融券業務流程1、投融券賣空所造成的股價回調速度和程度可能引發恐慌,導致市場跟風拋售,這將使得投資者出於平倉的壓力而非自願減倉。因此,投資者應該盡可能避免大規模的融券賣空,特別是在市場低迷時尤其要謹慎。
  2、散戶的資金和持券量都比較小,因此,一般情況下基於做空動機的融券賣空衹適合於機構投資者;散戶投資者衹有在堅持長期看空某衹股票,或跟風大盤下行時纔融券做空,但必須要看準個股與大勢,否則風險將更大。
  3、在股價下跌過程中,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往往被深套後,卻缺少資金進行補倉以拉低持有成本。
  4、融資融券交易的數據信息能為市場提供最新動嚮的風嚮標。
  5、當經紀行強行平倉或關閉投資者信用賬戶時,投資者就喪失了在市場回暖時重新盈利輓回損失的機會。
融資融券操作攻略
  先開立信用證券和資金賬戶
  根據對融資融券細則的解讀,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先通過有關試點券商的徵信調查。投資者如不能滿足試點券商的徵信要求,在該券商網點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有重大違約記錄等,都不得參與融資融券業務。
  投資者嚮券商融資融券前,要按規定與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托券商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投資者衹能選定一傢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衹能委托券商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融券賣出價不得低於最近成交價
  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産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製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賣出證券資金須優先償還融資欠款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與券商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券商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券商融資專用賬戶。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投資者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與券商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以買券還券償還融入證券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券商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券商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融資融券焦點問題解答
  融資融券,究竟怎麽玩?普通散戶投資者能否參與?哪些股票將成為融資融券的對象?哪些券商將成為試點公司?
  焦點1 保證金比例
  5000元保證金可融1萬元
  融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究竟是多少?這關係到今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融資融券將投資收益放大多少倍。
  所謂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在買入股票時,衹需投入部分保證金,而其餘資金由券商代為支付。根據測試方案,融資保證金比例和融券保證金比例均為50%。
  實例解讀:
  如果投資者要融資,其投入的保證金為5000元,那麽該投資者可從券商處融得10000元。這樣,該投資者融資後總市值為1.5萬元。
  如果投資者要融券,其現有的可充當保證金的證券的市值為5000元。那麽,該投資者可融得的證券市值為10000元,融券後的總市值為1.5萬元。
  焦點2 維持擔保比例
  虧多了要追加保證金
  在規定保證金比例的同時,深交所還規定了客戶維持擔保比例為130%。如何理解130%的客戶維持擔保比例?據深交所技術人員介紹,這一比例是券商控製風險所需要隨時關註的,相當重要。
  實例解讀:
  以前面的例子為準,客戶融資融券後,市值為1.5萬元,如果某天其總市值減少到1.3萬元以下(即融得資金或證券市值的130%)時,券商將要求客戶追加保證金,或者強製平倉。
  那麽,究竟客戶需要追加多少保證金呢?
  據介紹,"130%"是交易所規定的一個底綫,衹要超過這個比例就可以了。當然,券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追加的比例,如140%或150%,以降低券商風險。
  焦點3 標的證券
  深圳100成份股是重點
  哪些股票可以成為融資融券的對象呢?
  據深交所提供的測試方案看,深圳100指數的相關成份股以及深圳100ETF將成為融資融券的對象。
  據瞭解,可以融資買入的股票,包括所有的深圳100指數成份股以及深圳100ETF;而可以融券賣出的股票,根據測試方案,僅有G萬科(000002,收盤價5.86元)和深圳100ETF可以融券賣出。
  業內人士認為,由於上述股票僅為測試所用,並不一定是最終名單。但很可能將在深圳100指數成份股中確定最後的名單,當中一些明顯的莊股或者流通市值、流通股本不能達到要求的個股將被剔除。
  焦點4 股票折算率
  股票充當保證金打7
  作為融資融券的保證金,既可以用現金,也可以用規定範圍內的證券。如果有1萬元的股票,能否融得1萬元呢?
  由於證券股價經常波動,因此不可能與現金等同使用,若要充當保證金,將被折價。
  可充當保證金的股票折價率為70%,深圳100ETF為90%、國債為95%、封閉式基金為80%。也就是說,如果用1萬元市值的不同證券,將按照不同的折算率充當保證金。
  焦點5 參與方
  散戶有望參與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即將開始實施,散戶能否和機構客戶一樣參與其中?深交所有關人士昨日嚮記者表示:"從規章的製訂角度而言,如果將投資者分為普通散戶和機構客戶進行區別對待,是不合適的。因此,規則中可能不會限止普通投資者參與。"
  不過,最終券商選擇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是否同意普通投資者參與,將由券商自己控製,因為券商在融資融券業務中將承擔較大的風險。
  哪些券商有望入圍試點
  哪些券商可以進行融資融券呢?顯然,由於是試點,融資融券業務將在少數券商甚至少數券商的部分營業部進行試點。
  據深交所公佈的參與測試的創新試點券商名單,以下券商在成都設有營業部:中信、海通、光大、長江、東方、華泰、國信、平安、廣發、國泰君安、中銀國際和招商證券等。
圖書信息
  書 名: 融資融券
  作 者:簡軍
  出版社: 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2-1
  ISBN: 9787305057366
  開本: 16開
  定價: 28.00元
內容簡介
  融資融券作為一種創新産品,將改變我國股市“單邊市”狀況,不僅能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還將讓券商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同時,也必將為投資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和一種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融資融券交易將給投資者提供一定比例的財務杠桿,也為他們提供一個雙嚮贏利的機會。此外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資金和證券供求,增強證券市場尤其是大盤藍籌股的流動性。投資者在買賣股票時溢價或折價損失可以大大減少。
經濟百科
  融資融券:是指客戶嚮券商藉款購買證券或藉進證券出售的一種交易行為。
    投資者在開立證券信用交易賬戶時,須存入初始保證金,融資的初始保證金要有一定的比例。例如在我國香港,初始保證金比例為10%,融資可購買股票為初始保證金的10倍。
    融資融券並不是國內資本市場新生事物。早在1993年、1994年,券商就開始為客戶提供%26quot;透支%26quot;服務,即客戶嚮營業部借錢買股票或藉股票來賣。
    在當時機構自我約束力和金融監管能力不足的背景下,券商違規融資、挪用資金、重倉莊股,客戶不顧風險藉國債之名炒股等,最終導致莊股崩盤,參與者血本無歸,衆多券商身陷虧損黑洞。1996年,證監會明令禁止融資融券業務。
相關詞
金融證券賬戶證券公司法規試點管理辦法股票證券
金融創新
包含詞
融資融券業融資融券費率
聚焦融資融券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的概念
融資融券的益處融資融券業務指南
融資融券實施細則證券融資融券交易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關於開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融資融券收益與風險分析
融資融券隊投資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