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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禮(funeral rites)
1、基本意思:埋葬人的儀式。
比喻意思:比喻某物的毀壞、覆滅、滅亡,如蔣傢王朝的葬禮。
2.17
3、zàngl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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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死者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安葬、殯儀、舉哀等。除近現代纔出現的非宗教性葬禮外,各種喪葬儀規均與宗教觀念有關。從原始社會的舊石器時代起,人類便産生了靈魂觀念。原始人認為,人死靈魂不死,仍能幹預活人的人事、禍福。受這種靈魂不滅觀念的製約及各國各民族文化傳統、宗教信仰的差異,産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禮風俗:有的葬禮盛大隆重;有的簡易樸素;有的充滿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學而又衛生。地理、宗教及社會結構均影響葬禮形式,階級身分更是决定性因素。以西藏為例,葬禮按身分區分為4種︰賤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貴族始可火葬。 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樹葬、懸棺葬、壁櫥葬、食葬等多種形式。
全世界國君或宗教領袖之葬禮均極隆重,除耗費物力財力外,更可能陪葬大批生命。直至近年為止,非洲迦納之阿善提族(Ashanti),當其君主死亡後,族人對外保密,且每隔若幹時日須殺死一僕從,令其至冥界侍候已死君主;又為免君主寂寞,還要陪葬整批盛妝的嬪妃。忌日周年,該君主棺柩送入陵寢,所有生前的左右侍人,包括後妃、僕役、廚師均須執紼送殯,與之同葬。現代化國傢當然不致考慮如死後服侍之禮俗,但一般葬禮仍極為隆重;鮮有的例外為1970年法國前總統戴高樂之葬禮,依其遺志極度簡化,僅由鄉村木匠製一白木棺,由傢屬及少數老友、近鄰送葬。
在信奉基督教的國傢和一些民族中,死者臨終前要請牧師做最後的懺悔和禱告。送葬時,親屬們身着黑色喪服,跟隨在牧師身後,在挖好的墓穴前,牧師念誦經文,超度亡靈,然後由親屬將白色、紫色的花束扔在墓棺之上,最後以土掩埋。印度人死後,一般都實行火葬。一個虔誠的印度教徒總希望自己的遺體能焚化在聖河——恆河的岸邊。他們認為在恆河岸邊舉行葬禮,死者的靈魂才能升入天堂。送葬人直接將遺體擱在河邊的柴堆上,由死者的主要親屬點燃。印度的托達人,則要前後進行兩次火化才能完成葬禮。阿拉伯人死後一般先將埋體(亡人)擡到清真寺,洗埋體之後,穿上剋番(裹上寫有經文的白布),然後放入埋體匣子。送葬時,由親友們擡着埋體匣子送往墓地。到達墓地後,先嚮墓穴的四周遍撒驅蟲香料,隨後在誦經聲中將埋體入葬。在非洲,葬禮儀式常伴隨着幾天幾夜的狂歌勁舞,人們集合在死者靈柩前或墓穴周圍,聞鼓起舞,不停地嚮死者歌唱或哭訴,同時殺雞宰羊,念咒誦經,大宴衆人,以此來哀悼、紀念、評價亡人,寄托哀思。
中國的葬禮一般是召開規模大小不等的追悼會。追悼會的主要程序有嚮遺體或遺像緻哀、有關人員緻悼詞、奏哀樂、嚮死者傢屬表示慰問等。由於各國的社會制度、宗教信仰及文化習俗存在差異,治喪活動的內容也有許多不同,此外民間流行與政府提倡的治喪活動也有許多區別。元首逝世舉行的治喪活動較為隆重,其程序一般包括:發佈訃告、宣佈緻哀期、全國停止各種娛樂活動、下半旗緻哀、嚮遺體告別或瞻仰遺容、接受各界人士的吊唁、舉行追悼大會(葬禮)。追悼儀式後,由黨政軍領導人或治喪委員會負責人及死者傢屬護送遺體前往火葬場火葬(或將骨灰送至安放處)。重要的黨政軍負責人或開國元勳逝世後,治喪程序與元首大致相同,但規模略小、規格略低。一般人逝世,悼念儀式較為簡單,衹有嚮遺體告別和追悼會兩項。中國政府提倡簡葬,許多生前擔任黨政軍要職的,死後也衹舉行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不開追悼會,儀式過後即行火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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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
葬式之一。又稱埋葬 。流行於世界各地。 約産生於舊石器時代中期。在西歐,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最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時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場。土葬墓一般葬一個遺體,但也有數人或氏族合葬的。 土葬為葬禮中最普遍采用者。愛斯基摩人居於冰天雪地無法土葬,每築一小型圓頂雪捨安葬死者。美索不達米亞古城烏爾有一王陵,王者位於陵之最深處一室,其旁有若幹最親密侍從,室外則環繞僕役、大臣、女伶、禦者、車馬以及其他人物。希臘邁錫尼(Mycenae)曾發現青銅時期的英雄萬人塚。近年在秘魯發現之巴卡拉(Paraca)墓,斲鑿至地下5公尺(18呎),竟集體埋葬400人及其生前器物。但按一般習俗,死者是個別埋葬。古希伯來人利用天然洞窟鑿石為坑以埋葬死者,最初視為聖地,但後來則視為不潔之地加以回避,並用石灰塗成白色俾便辨認而免誤入,此即隱喻「白色墳墓」之語源。但此類洞窟墓地極多民族仍視為聖地並予朝拜,如西印度及斯裏蘭卡數以千計之岩窟廟即是。 死者一般作臥姿,面對方位每與宗教有關,如穆斯林死者必令右側朝著聖地麥加;佛教徒頭部北指;古埃及人面西,當即是通往西方極樂世界之謂。非洲達加裏族(Dagari)男女有別,據某學者謂︰男屍面東,意指日出而作——狩獵耕種;女屍面西,意指日落應炊晚膳。巴比倫及蘇美人臥姿僅限高階層身分,賤役祇能作屈身姿,像是在待命侍候。美洲印第安人死者土葬時踡伏作胎兒狀,似有返本歸源之意。若幹民族采立葬,尤以戰士為然。1970年維也納有所謂「立葬愛好者俱樂部」,會員死後置入塑膠筒,掘地為洞直立埋葬。
火葬
傳統葬式。以火焚屍,將骨灰貯於盒內的殯葬方式。始於歐洲新石器時代。中國最早流行火葬的是春秋戰國時的氐羌人,其後藏、彝、拉祜、納西、普米、怒、哈尼、傣等族在歷史上也行火葬。部分地區仍保持此種習俗。藏族衹有活佛、上層喇嘛和貴族行火葬。
水葬
水葬是世界上比較古老的葬法。水葬在世界上大體有三種不同的方式:1.漂屍式即將死屍置於專門製作的死亡船上,放入江河湖海,任其自然漂流。2.投河式即將死屍背到河邊肢解後,投入河中。3.撒灰式。即將火化後的骨灰撒入江河湖海。許多文化均有水與不死相關聯之神話,因此領袖人物及英雄乃多行水葬,置於精緻葬儀船中隨波漂流。英格蘭沙福剋(Suffolk)郡距河1公裏(0.5哩)處所掘出之水葬儀船遺跡最為著名,該船長26公尺(85呎),船夫38名。挪威奧斯堡(Oseberg)亦掘得維京船,內有2名婦女,這個例子說明婦女也有享受這種待遇的。但水葬並非皆附船衹,所羅門群島死者僅置於竹筏上漂出供鯊魚吞噬;也有地方將屍體包裹後加石塊令其沉至水底。在西藏,貧民、乞丐、麻瘋病人、嬰兒屍體常投入水中。更有若幹地區在屍體入水前先予肢解。西方習俗中海難遇害者行海葬,近年火葬後骨灰撒入水中之風氣漸廣,以美國西岸及若幹亞洲國傢為尚。印度死者則停置1年後投入恆河聖水。
天葬
就是將死者的屍體喂鷲鷹。鷲鷹食後飛上天空,藏族則認為死者順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場舉行,各地有固定地點。人死後,停屍數日,請喇嘛念經擇日送葬。天葬師隨即將屍體衣服剝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屍體,肉骨剝離。最後用哨聲呼來鷲,按骨、肉順序別喂食。 將屍體棄至曠野供野獸撕噬,為極多民族所采行,認為既方便又有益於死者靈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視屍體為不潔。孟買之帕西人(Parsi)有所謂「靜默之塔」,塔圓而高,死者被擡至塔頂,由侍者排列於環繞深坑之石臺上;屍體經禿鷹撕噬數小時後僅剩骨架,侍者乃將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遊牧民族視死於曠野為高貴之死,臨終者尚未斷氣即被棄於野,供野獸吞噬;童屍或嬰屍則裝袋置於十字路口,首先路過者有責任將袋口解開,俾靈魂獲得解放、轉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幹北美印第安人如蘇族,將屍體盛妝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縫合,置於樹上或平臺上,距地2.5公尺(8呎)高,1年後再予埋葬。
洞葬
甲定洞葬位於甲定村慄木山的半山腰上,上下有兩個洞口,棺柩擺放在為繁樹濃陰所掩的上洞,洞口豁敞,高十餘米,寬亦有十餘米,縱深約有三四十米,目測可看見上百具棺柩置於“井”字形木架之上,列成五排,棺柩或頭朝外,或頭朝裏,其中似乎有其規則。
樹葬
樹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樹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裏。樹葬沒有墓穴,沒有或者使用可降解的特製骨灰壇。它衹作標記,如:僅在樹下放一塊石頭,石頭上釘一塊銅板,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樹葬是當今世界最先進的殯葬理念和行為之一。
懸棺葬
中國古代葬式的一種。即人死後,親屬殮遺體入棺,將木棺懸置於插入懸崖絶壁的木樁上,或置於崖洞中、崖縫內,或半懸於崖外。往往陡峭高危,下臨深溪,無從攀登。其俗流行於南方少數民族地區,懸置越高,表示對死者越是尊敬。
沙葬
新疆沙漠最為盛行。將死者用麻袋裝好,投入流沙中,使其慢慢陷進沙子裏。由於氣候關係,許多屍體進入沙子裏面就立即脫水,使得屍體不會腐爛,可以天然保存幾百年甚至上千年。
風葬
風葬亦稱“露天葬”。包括樹葬、崖葬、洞察洞窟葬、懸棺葬等。一般將死者遺體裸露於樹木或曠野之中,或置於岩石下、山崖間、洞窟或樹洞內;有的將屍體放入棺柩,再擱置在用茅草和木板製成的停棺棚或小茅屋中。有的民族對所崇拜的圖騰物實行風葬。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若幹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傢中,由傢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裏島人認為死者要經過42天才會完全離傢;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傢始能恢復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係採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屆時死者屍骸均移至社區墓地集中埋葬。若幹南美及歐洲國傢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後將骨骸掘出,置於壁龕或骨罈裏,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木乃伊
即“人工幹屍”。此詞譯自英語mummy,源自波斯語mumiai,意為“蠟”。世界許多地區都有用防腐香料或用香油(或藥料)塗屍防腐的方法,而以古埃及的木乃伊為最著名。屍體經過風幹,從而使屍體不會腐爛,可存放數千年之久
20世紀之西方葬禮業已相當標準化,遺體置於簡單裝飾之有襯裏柩內,經頌揚式及告別式後,埋入2公尺(6呎)深之土坑內,再以泥土覆蓋。19世紀以來,葬禮多已不在教堂側院舉行,而改在墓地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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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基督教葬禮由牧師或神父主持,在墓穴周圍舉行禱告願死者安息升入天堂。有時候前半部分在教堂舉行。天主教還為死者舉行追思彌撒等。基督教和西方傳統葬禮的主要色調為黑色。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認為應盡快舉行簡單的土葬,有“亡人奔土如奔金”之說。一般在死亡三天內舉行。由死者親人或其他穆斯林用水清洗屍體後以白布包裹。為死者行站禮祈禱。之後運往墓地土葬,屍體面朝聖地麥加天房(剋爾白)方向,無棺材或陪葬品。整個葬禮過程中要求參與者節哀沉默。
佛教
佛教葬禮一般為火葬,有僧人唱誦經文,作法會超度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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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葬禮的主色調為白色和黃色,故亦有白事之稱,與紅事(喜事)相對。隨死者的信仰和經濟情況,整個過程中經常伴有有關的佛教、道教或風水儀式。
其主要過程有:
小殮:為屍體淨身整容,穿上壽衣。這個步驟要盡早,甚至有時在斷氣之前就進行。因為過幾個小時,由於肌肉細胞死亡,會出現稱為屍僵的四肢僵硬現象,影響穿壽衣。壽衣不能用皮質,因傳統認為這樣死者會轉世成動物。
報喪:正式通知遠近各處的親友死亡時間、情況和葬禮安排。經常有嚴格的形勢和順序規定。
奔喪:親友攜帶禮品、禮金、輓聯、花圈等從外地來參加葬禮。
停靈:又稱暫厝,將屍體在靈堂停放若幹天,等待前來奔喪的親友;同時有助於確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靈堂可為傢中房間、臨時搭製的靈棚、或殯儀館的專用房間。靈堂內設悼念條幅、死者遺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蠟燭、紙錢等。另外,在暫時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況下,將棺材寄放在寺廟等地,等待未來下葬,也可稱作停靈。
守靈:停靈期間,已在場的親友,特別是死者的晚輩在靈堂輪流守護死者,接受奔喪者的吊唁。在整個葬禮期間,死者親近的晚輩(稱為孝子/孝女)穿不縫邊的白色粗麻布衣服或褂子,腰係草繩或麻繩,腳穿草鞋,稱為孝服。
大殮:當着傢屬的面,將死者移入鋪有褥子的棺材,蓋上被子,釘上釘子封棺。富裕的人傢可能用內棺和放置隨葬品的外棺兩層。
出殯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殯開始的標志是孝子將一個瓦盆摔碎,稱為“摔盆兒”。由孝子執“引魂幡”帶隊,有樂隊吹打,沿途散發紙錢到墓地。下葬儀式有風水師協助。
燒七:下葬後,親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並燒紙錢,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還有類似的叫魂、燒紙錢等活動,稱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儀式稱為“斷七”,為正式葬禮部分的結束。
守孝:按儒教的傳統,孝子應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傢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囿年:就是死者一周年。
三年:就是死者第二個周年。三年後,就可以給故者掃墓了。
掃墓:親友於清明節及鼕至、春節期間修理、打掃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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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死者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安葬、殯儀、舉哀等。除近現代纔出現的非宗教性葬禮外,各種喪葬儀規均與宗教觀念有關。從原始社會的舊石器時代起,人類便産生了靈魂觀念。原始人認為,人死靈魂不死,仍能幹預活人的人事、禍福。受這種靈魂不滅觀念的製約及各國各民族文化傳統、宗教信仰的差異,産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禮風俗:有的葬禮盛大隆重;有的簡易樸素;有的充滿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學而又衛生。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洞葬、樹葬、懸棺葬、壁櫥葬、食葬等多種形式。
在信奉基督教的國傢和一些民族中,死者臨終前要請牧師做最後的懺悔和禱告。送葬時,親屬們身着黑色喪服,跟隨在牧師身後,在挖好的墓穴前,牧師念誦經文,超度亡靈,然後由親屬將白色、紫色的花束扔在墓棺之上,最後以土掩埋。印度人死後,一般都實行火葬。一個虔誠的印度教徒總希望自己的遺體能焚化在聖河——恆河的岸邊。他們認為在恆河岸邊舉行葬禮,死者的靈魂才能升入天堂。送葬人直接將遺體擱在河邊的柴堆上,由死者的主要親屬點燃。印度的托達人,則要前後進行兩次火化才能完成葬禮。阿拉伯人死後一般先將埋體(亡人)擡到清真寺,洗埋體之後,穿上剋番(裹上寫有經文的白布),然後放入埋體匣子。送葬時,由親友們擡着埋體匣子送往墓地。到達墓地後,先嚮墓穴的四周遍撒驅蟲香料,隨後在誦經聲中將埋體入葬。在非洲,葬禮儀式常伴隨着幾天幾夜的狂歌勁舞,人們集合在死者靈柩前或墓穴周圍,聞鼓起舞,不停地嚮死者歌唱或哭訴,同時殺雞宰羊,念咒誦經,大宴衆人,以此來哀悼、紀念、評價亡人,寄托哀思。
中國的葬禮一般是召開規模大小不等的追悼會。追悼會的主要程序有嚮遺體或遺像緻哀、有關人員緻悼詞、奏哀樂、嚮死者傢屬表示慰問等。由於各國的社會制度、宗教信仰及文化習俗存在差異,治喪活動的內容也有許多不同,此外民間流行與政府提倡的治喪活動也有許多區別。元首逝世舉行的治喪活動較為隆重,其程序一般包括:發佈訃告、宣佈緻哀期、全國停止各種娛樂活動、下半旗緻哀、嚮遺體告別或瞻仰遺容、接受各界人士的吊唁、舉行追悼大會(葬禮)。追悼儀式後,由黨政軍領導人或治喪委員會負責人及死者傢屬護送遺體前往火葬場火葬(或將骨灰送至安放處)。重要的黨政軍負責人或開國元勳逝世後,治喪程序與元首大致相同,但規模略小、規格略低。一般人逝世,悼念儀式較為簡單,衹有嚮遺體告別和追悼會兩項。中國政府提倡簡葬,許多生前擔任黨政軍要職的,死後也衹舉行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不開追悼會,儀式過後即行火葬。
來源:青島時尚生活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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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禮】 (儀式)葬送之禮式也。(參見: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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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burial, exequies, exequy, interment, obit, obsequies, attend a wedding [a funeral], burial service, burial rites, funeral rites, the burial service, mortuary, mortuary rites, funeral ceremonies
- adj.: fu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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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funérail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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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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