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列傳〗
蘇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宋代眉州(今四川省眉山市)人,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傢。。父蘇洵、弟蘇轍都是著名古文學家,世稱“三蘇”。嘉祐進士,任鳳翔府簽判,主張改革弊政。神宗時反對變法,但在密州、徐州任上抗洪滅蝗,賑貧救孤、頗多政績。後以“謗訕朝廷”貶黃州。哲宗時任翰林學士,出知杭、潁、揚、定四州。徽宗初遇赦召還。詩、詞和散文都代表北宋文學最高成就。
他的父親蘇洵,即是《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傢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大傢。
嘉祐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
嘉祐二年(1057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高中進士。
嘉祐六年 (1061年)蘇軾應中製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
熙寧二年(1069)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藝術成就
蘇軾的詩大都抒寫仕途坎坷的感慨,也有反映民生疾苦、揭露現實黑暗之作。詩風豪邁清新,尤長於比喻。與黃庭堅並稱“蘇黃”。
蘇軾的詞題材廣泛,記遊、懷古、贈答、送別、說理無不入詞,對嚴格的音律束縛也有所突破,促進了詞的發展。名作有《念奴嬌》、《水調歌頭》等,開豪放詞派的先河,與辛棄疾並稱“蘇辛”。
蘇軾散文中議論文汪洋恣肆,記敘文結構謹嚴,明白條暢,如《石鐘山記》、《放鶴亭記》等與《赤壁賦》、《後赤壁賦》同為傳誦名篇。與歐陽修並稱“歐蘇”,是“唐宋八大傢”之一。文學思想強調“有為而作”,崇尚自然,擺脫束縛,“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致力提拔後進,黃庭堅、秦觀等均出其門下。
蘇軾還擅長行、楷書,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傢”。他曾遍學晉、唐、五代名傢,得力於王僧虔、李邕、徐浩、顔真卿、楊凝式,而自成一傢。自云:“我書造意本無法”;又云:“自出新意,不踐古人。”黃庭堅說他:“早年用筆精到,不及老大漸近自然”;又云:“到黃州後掣筆極有力。”晚年又挾有海外風濤之勢,加之學問、胸襟、識見處處過人,而一生又屢經坎坷,其書法風格豐腴跌宕,天真浩瀚,觀其書法即可想象其為人。人書並尊,在當時其弟兄子侄子由、邁、過,友人王定國、趙令畤均嚮他學習;其後歷史名人如李綱、韓世忠、陸遊,以及[明代]的吳寬,清代的張之洞,亦均嚮他學習,可見影響之大。
蘇軾在繪畫方面畫墨竹,師文同,比文更加簡勁,且具掀舞之勢。米芾說他“作墨竹,從地一直起至頂。餘問:何不逐節分?曰:竹生時,何嘗逐節生?”亦善作古木怪石,米芾又云:作枯木枝幹,虯麯無端;石皴硬,亦怪怪奇奇無端,如其胸中盤鬱也。”均可見其作畫很有奇想遠寄。其論書畫均有卓見,論畫影響更為深遠。如重視神似,主張畫外有情,畫要有寄托,反對形似,反對程式束縛,提倡“詩畫本一律,天工與清新”,並明確提出“士人畫”的概念等,為其後“文人畫”的發展尊定了理論基礎。存世書跡有《黃州寒食詩》、《赤壁賦》、《答謝民師論文》與《祭黃幾道文》等。存世畫跡有《古木怪石圖捲》;又近年發現的《瀟湘竹石圖捲》當亦係他的作品。詩文有《東坡七集》,詞有《東坡樂府》等。清代王文浩有《蘇文忠公詩編註集成》。
蘇軾一生
蘇軾出生在一個富有教養的家庭,父親蘇洵是著名的散文傢,母親程氏是有文化明大義的女子。少年蘇軾在父母的培育下,勤奮好學,博通經史。他成長在一個表面承平而內裏各種社會矛盾漸趨尖銳的時代。這時代一方面號稱“百年無事”,經濟文化都有相當的發展;另一方面又是既有遼、夏入侵的外患,又有豪強兼併、人民困苦不堪的內憂。社會危機四伏,積貧積弱的形勢日益嚴重,改革的呼聲,在士大夫層中漸次高漲。蘇軾在這樣的家庭與社會氣氛熏陶下,受儒傢經時濟世思想的影響,早年即立下用世之志,以身許國,並主張針對現實中的種種弊端進行改革。他二十一歲隨父入京參加進士考試,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與弟蘇轍同科及第。時父蘇洵也深受重視,父子三入,一時名噪京師, 蘇軾中進士後,二十五歲卜父、弟再至汴京。授他河南主簿,不赴。二十六歲參與製科考試,隊三等,授大理評事,簽判鳳翔府,從此踏上仕途。蘇軾在風翔三年還京,差判登聞鼓院,又授直史館。因父蘇洵病故,回鄉睜喪。三十四歲再到汴京,判官告院。這時王安石正推行靳法,蘇雖也有志於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狀況,但在變法思想上與王安石檸在分歧。他不主張遽變,反對“求之過急”,於是接連上書抻宗,反時王安石變法方案,於是引起王安石一派的排擠。蘇軾為了遠身禍,求為外任,先後出任杭州通判,密州、徐州、湖州知州.
蘇軾出京作地方官,勤政愛民,盡心職守。八九年的時間,他撮然輾轉遷徙,但每到一地都興修水利,賑濟災民,減免租稅,體察民間疾苦。而對於新法實行中的一些流弊,也“不敢默視”.後因“托事以諷”寫了一些與新法有關的詩文,被言官何正臣、舒宦、李定晦人彈劾為“包藏禍心”、“指斥乘輿”,於是在湖州任上被突然逮捕送交御史臺論罪。從元豐二年七月被押,到十·一月釋放,蘇軾在獄中倍受詬辱,幾置死地,幸得多方營救,纔得貶出。這就是有名酌“烏臺詩案”,蘇軾生活、思想與創作也從此開始了巨大的轉折。蘇軾山獄後,被貶為黃州團陳副使,但不得簽押公事,近於流放。他因經濟睏難,申請城東坡荒地,躬耕求食,並自號東坡居士。黃州五年,蘇軾思想轉變很大。一方面他沒有放棄儒傢經世濟民思想,繼續關心國傢政局,因壯志難酬而苦悶;另方面他閉門思過,消極彷徨,又時時嚮佛老思想去求解脫。但這幾年卻是蘇軾創作上的豐收時期,雄偉的江山,淳厚的民風,溫暖的友情,不能忘懷現實的壯心,促使他寫出了許多著名的詩文,或雄健豪放,或清曠淡遠,成為他一生創作的高峰。元豐八年,神宗病故,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政局發生變化,起用舊黨人物司馬光、呂公著等人,全面廢除王安石新法,史稱“元祐更化”。蘇軾即被起用為起居捨人、中書捨人、翰林學士知製誥。但蘇軾對待新法,又主張“參用所長”(《辯試館職 策問札子》),反對執政大臣們:的全盤否定新法。這種註重現實利害的精神和耿直態度,又和司馬光等舊黨人物産生分歧。司馬光病死,蘇軾為舊黨官僚所忌恨,又要求外放,於是在元祐四年三月又出知杭州。蘇軾十五年後再次至杭,“江山故國,所至如歸,父老遺民,與臣相問”(《杭州謝表,)。他勤政愛民,開瀎西湖,賑濟災民,興建醫坊,為百姓作了許多好事.
至元祐六年二月,以翰林學士承旨召還京都。入朝後本擬有所建樹,不料又為舊黨賈易等誣陷,心情鬱悶不願留在京城,於是又上書請求外放,不久便被派知潁州,後又改知揚州、定州。 蘇軾從黃州被召還,第一次在朝期間,主持過學士院考試和進士貢舉。他為國傢振興積極薦舉擢拔後進,於是有黃庭堅、秦觀、張耒、晁補之、陳師道等纔士雲集京都,一時文壇興盛。蘇軾儼然成為文壇盟主,為北宋後期文學的發展,開創出一個新的局面。遠謫惠、儋時期 舊黨的支持者高太後病死,哲宗執政,又恢復神—票薪荏;於幂新黨人物又紛紛上臺。但這時的新黨拋棄了王安石變法的精神,將打擊“元枯黨人”作為主要目標,於是舊派人物紛紛遭到貶斥。王安石變法這一具有偉大意義的政治運動,蛻化為爭權奪利的黨派之爭,蘇軾竟成為黨爭的犧牲品。他被擠出朝廷,先是貶為建昌軍司馬,惠州安置;未到惠州又貶為寧遠軍節度副使,仍到惠州安置。蘇軾在惠州度過兩年謫居生活,雖是衰邁之年,處境睏頓,仍然關心人民,積極發展農業與興修水利,為改善百姓生活不遺餘力。紹聖四年蘇軾已六十多歲高齡,又被改貶為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即被流放到海南島。當時海南地處天涯海角,境況極其荒涼,生活極端艱苦,“食無肉,病無藥,居無室,出無友,每無炭,夏無寒泉”(《與程天侔書》)。但蘇軾不戚戚於個人憂患,積棋為當地土族人民做好事,奬勵農業生産,傳播文化知識,破除陋習培養纔,一直樸樸工作到最後赦還。遠貶惠、儋時期,條件最為艱苦,但蘇軾思想曠達,隨遇而安,並沒被睏難壓倒,反而出現了刀次的創作豐收。這時期他寫了大量的和陶詩與書札散文,詩風恬淡、超拔,精深華妙,成為蘇軾一生創作的最後錦綉。元符三年,鞭宗繼位,蘇軾獲赦北還,海南父老“執手涕泣”(《遁齋閑覽)。剪杜過大庾嶺時,有“問翁大庚嶺頭住,曾見南遷幾個回’的躺慨,還膽回朝再竭忠誠.不料行至常州病死,結束了他宦海升沉的卜生。蘇軾的思想主要是尊崇儒學,迫慕韓琦、范仲淹、富鄭、歐陽骼等政治與文壇元老,有用世之志。他關心國計民生,揭露時弊,曾氍出鞏固中央、改革官製、解除邊患等一係列政治改革主張:他在幂州領導軍民防洪救城.在杭州疏瀎西湖.築堤引水.開設瘸坊,抗策減稅。直到遠貶惠州,仍“疾苦者畀之藥,殞斃者納之富。臯率衆靶橋以濟病涉者”(蘇轍《墓志銘》)。蘇軾一生積極人世,是封建時代仁政愛民的清廉官吏。但蘇軾早年也接受過道傢思想的奉響,喜敢《莊子》。入仕後,由於政治上不斷受挫折,佛、道思想影響加深,井成為他尋求解脫政治苦悶的工具。他通判杭州時,經常出入佛司,拜訪名僧。黃州五年,他的佛老思想更加急劇發展。但是直到遠貶惠、儋時期,他仍然有用世之心。以儒為主,融合佛老,進退行藏,禾施不可,這就是蘇軾一生的思想狀態。這種思想境界表現在文學佛作上,既有對現實的批判,又有人生如夢的感喟,也有瀟灑自適的抒情。蘇軾作品內容的復雜性.正是他復雜思想的表現。
反對新法
蘇軾幾年不在京城,朝裏已發生了天大的變化。神宗即位後,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當國王安石意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
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這樣持續了有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麯,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大臣的國策,蘇軾纔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餘便帶領傢人開墾荒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為自己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王安石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啓用為相。蘇軾於是年被召還朝。這之後短短一兩年內,蘇軾從登州太守,拔升翰林學士,至上禮部尚書。
俗語:“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製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嚮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有不能見諒與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竜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
蘇軾在杭州的唯一政績便是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沒過多久,王安石再度執政,他就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被外放潁州。
之後蘇軾幾次入朝、貶官、貶官、入朝……飽嘗宦海沉浮之苦。一度曾被貶到惠州、儋州(在今海南島),至徽宗建宗靖國元年(1101年)再次被召還京時,病逝於常州,享年六十六歲。
從蘇軾的履歷來看,他做官是不成功的;他的主要功勳在文學創作上。他是有名的唐宋古文八大傢之一,同時還是宋代四大書法傢(蘇、黃、米、蔡)之一。就現存蘇軾的作品看來,他詩詞歌賦,樣樣精通,在人才濟濟的兩宋王朝,他無論詩,詞,還是散文,都是大傢。
附:宋史 捲三三八 蘇軾傳
蘇軾(子過)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遊學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程氏讀東漢《範滂傳》,慨然太息,軾請曰:“軾若為滂,母許之否乎?”程氏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
比冠,博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好賈誼、陸贄書。既而讀《莊子》,嘆曰:“吾昔有見,口未能言,今見是書,得吾心矣。”嘉祐二年,試禮部。方時文磔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修思有以救之,得軾《刑賞忠厚論》,驚喜,欲擢冠多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後以書見修,修語梅聖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頭地。”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復對製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製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
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叛官。關中自元昊叛,民貧役重,岐下歲輸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經砥柱之險,衙吏踵破傢。軾訪其利害,為修衙規,使自擇水工以時進止,自是害減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製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辭矣。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纍之也。”英宗曰:“且與修註如何?”琦曰:“記註與製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復入三等,
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求贈一官,於是贈光祿丞。洵將終,以兄太白早亡,子孫未立,妹嫁杜氏,卒未葬,屬軾。軾既除喪,即葬姑。後官可蔭,推與太白曾孫彭。
熙寧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製、三館議。軾上議曰: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皂隸未嘗無人,而況於學校貢舉乎?雖因今之法,臣以為有餘。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責實,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而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製,臣以為不足。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雖聖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法製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復之,則難為力。慶歷固嘗立學矣,至於今日,惟有空名僅存。今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食遊士。百裏之內,置官立師,獄訟聽於是,軍旅謀於是,又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乃無大更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歷之際何異?故臣謂今之學校,特可因仍舊製,使先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至於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視祖宗之世,貢舉之法,與今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所得人才,今為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辦?較此四者之長短,其議决矣。今所欲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詞,或曰專取策論而罷詩賦,或欲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經生不帖墨而考大義,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願陛下留意於遠者、大者,區區之法何預焉。臣又切有私憂過計者。夫性命之說,自子貢不得聞,而今之學者,恥不言性命,讀其文,浩然無當而不可窮;觀其貌,超然無著而不可挹,此豈真能然哉!蓋中人之性,安於放而樂於誕耳。陛下亦安用之?
議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軾議,意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軾退,言於同列。安石不悅,命權開封府推官,將睏之以事。軾决斷精敏,聲聞益遠。會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軾疏言:“陛下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衆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於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夫製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例司。今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部度五千餘人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率意爭言。官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廩,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自古役人,必用鄉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顧役,而欲措之天下。單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
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謂至矣。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於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徵商之額,所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幸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國傢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衆,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能,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臺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臺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藉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姦臣之萌也。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姦臣,萬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臺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議所與,臺諫亦與之;公議所擊,臺諫亦擊之。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
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恆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高麗入貢,使者發幣於官吏,書稱甲子。軾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吾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安。徙知密州。司農行手實法,不時施行者以違製論。軾謂提舉官曰:“違製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提舉官驚曰:“公姑徐之。”未幾,朝廷知法害民,罷之。
有盜竊發,安撫司遣三班使臣領悍卒來捕,卒兇暴恣行,至以禁物誣民,入其傢爭鬥殺人,且畏罪驚潰,將為亂。民奔訴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散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徙知徐州。河决曹村,泛於梁山泊,於南清河,匯於城下,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民皆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决不能敗城。”驅使復入。軾詣武衛營,呼卒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且為我盡力。”卒長曰:“太守猶不避塗潦,吾儕小人,當效命。”率其徒持畚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臺,尾屬於城。雨日夜不止,城不瀋者三版。軾廬於其上,過傢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復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徙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托諷,庶有補於國。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語,並媒蘖所為詩以為訕謗,逮赴臺獄,欲置之死,鍛煉久之不决。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
三年,神宗數有意復用,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國史至重,可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曰:“軾不可,姑用曾鞏。”鞏進《太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紥移軾汝州,有曰:“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材實難,不忍終棄。”軾未至汝,上書自言饑寒,有田在常,願得居之。朝奏入,夕報可。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連年不解,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啓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不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安石厲聲曰:“安石須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須是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爭減半年磨勘,雖殺人亦為之。”安石笑而不言。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復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軾舊善司馬光、章敦。時光為門下侍郎,敦知樞密院,二人不相合,敦每以謔侮睏光,光苦之。軾謂敦曰:“司馬君實時望甚重。昔許靖以虛名無實,見鄙於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譽,播流四海,若不加禮,必以賤賢為纍’。先主納之,乃以靖為司徒。許靖且不可慢,況君實乎?”敦以為然,光賴以少安。
遷起居捨人。軾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於宰相蔡確。確曰:“公徊翔久矣,朝中無出公右者。”軾曰:“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確曰:“希固當先公耶?”卒不許。元祐元年,軾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賜銀緋,遷中書捨人。初,祖宗時,差役行久生弊,編戶充役者不習其役,又虐使之,多緻破産,狹鄉民至有終歲不得息者。王安石相神宗,改為免役,使戶差高下出錢雇役,行法者過取,以為民病。司馬光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復差役,差官置局,軾與其選。軾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十室九空,斂聚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姦。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三代之法,兵農為一,至秦始分為二,及唐中葉,盡變府兵為長徵之卒。自爾以來,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𠔌帛以養兵,兵出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大類此。公欲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罷長徵而復民兵,蓋未易也。”光不以為然。軾又陳於政事堂,光忿然。軾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力,韓公不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光笑之。尋除翰林學士。
二年,兼侍讀。每進讀至治亂興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開導,覬有所啓悟。哲宗雖恭默不言,輒首肯之。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軾歷言:“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入鎮戎,殺掠數萬人,帥臣不以聞。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軾嘗鎖宿禁中,召入對便殿,宣仁後問曰:“卿前年為何官?”曰:“臣為常州團練副使。”。曰:“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後、皇帝陛下。”曰:“非也。”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驚曰:“臣雖無狀,不敢自他途以進。”曰:“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卿耳。”軾不覺哭失聲,宣仁後與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賜茶,徹御前金蓮燭送歸院。
三年,權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軾寬其禁約,使得盡技。巡鋪內侍每摧辱舉子,且持曖昧單詞,誣以為罪,軾盡奏逐之。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竜圖閣學士、知杭州。未行,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作詩藉郝處俊事以譏太皇太後。大臣議遷之嶺南。軾密疏:“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纍。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後出手詔赦之,則於仁孝兩得矣。”宣仁後心善軾言而不能用。軾出郊,用前執政恩例,遣內侍賜竜茶、銀合,慰勞甚厚。
既至杭,大旱,饑疫並作。軾請於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復得賜度僧牒,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春,又減價糶常平米,多作饘粥藥劑,遣使挾醫分坊治病,活者甚衆。軾曰:“杭,水陸之會,疫死比他處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復發橐中黃金五十兩,以作病坊,稍畜錢糧待之。
杭本近海,地泉鹹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於水。白居易又瀎西湖水入漕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頃,民以殷富。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歲輒瀎治,宋興,廢之,葑積為田,水無幾矣。漕河失利,取給江潮,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淘,為民大患,六井亦幾於廢。軾見茅山一河專受江潮,????橋一河專受湖水,遂瀎二河以通漕。復造堰閘,以為湖水畜泄之限,江潮不復入市。以餘力復完六井,又取葑田積湖中,南北徑三十裏,為長堤以通行者。吳人種菱,春輒芟除,不遣寸草。且募人種菱湖中,葑不復生。收其利以備修湖,取救荒餘錢萬緡、糧萬石,及請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楊柳其上,望之如畫圖,杭人名為蘇公堤。
杭僧淨源,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舶至高麗,交譽之。元豐末,其王子義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淨源死,其徒竊持其像,附舶往告。義天亦使其徒來祭,因持其國母二金塔,雲祝兩宮壽。軾不納,奏之曰:“高麗久不入貢,失賜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若受而不答,將生怨心;受而厚賜之,正墮其計。今宜勿與知,從州郡自以理卻之。彼庸僧猾商,為國生事,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未幾,貢使果至,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費二萬四千餘緡。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民獲交易之利,無復侵撓之害矣。
浙江潮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而浮山峙於江中,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洄洑激射,歲敗公私船不可勝計。軾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門,並山而東,鑿為漕河,引浙江及溪𠔌諸水二十餘裏以達於江。又並山為岸,不能十裏以達竜山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嶺,鑿嶺六十五丈以達嶺東古河,瀎古河數裏達於竜山漕河,以避浮山之險,人以為便。奏聞,有惡軾者,力沮之,功以故不成。軾復言:“三吳之水,瀦為太湖,太湖之水,溢為鬆江以入海。海日兩潮,潮濁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輒滌去,海口常通,則吳中少水患。昔蘇州以東,公私船皆以篙行,無陸輓者。自慶歷以來,鬆江大築輓路,建長橋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吳多水,欲鑿輓路、為十橋,以迅江勢”。亦不果用,人皆以為恨。軾二十年間再莅杭,有德於民,傢有畫像,飲食必祝。又作生祠以報。
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轍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轍辭右丞,欲與兄同備從官,不聽。軾在翰林數月,復以讒請外,乃以竜圖閣學士出知潁州。先是,開封諸縣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澤,註之惠民河,河不能勝,緻陳亦多水。又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且鑿黃堆欲註之於淮。軾始至潁,遣吏以水平準之,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若鑿黃堆,淮水顧流潁地為患。軾言於朝,從之。郡有宿賊尹遇等,數劫殺人,又殺捕盜吏兵。朝廷以名捕不獲,被殺傢復懼其害,匿不敢言。軾召汝陰尉李直方曰:“君能禽此,當力言於朝,乞行優賞;不獲,亦以不職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與母訣而後行。乃緝知盜所,分捕其黨與,手戟刺遇,獲之。朝廷以小不應格,推賞不及。軾請以己之年勞,當改朝散郎階,為直方賞,不從。其後吏部為軾當遷,以符會其考,軾謂已許直方,又不報。
七年,徙揚州。舊發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徵商不得留難。故操舟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傢,補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近歲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睏,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舊,從之。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
是歲,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導駕入太廟。有赭繖犢車並青蓋犢車十餘爭道,不避儀仗。軾使禦營巡檢使問之,乃皇后及大長公主。時御史中丞李之純為儀仗使,軾曰:“中丞職當肅政,不可不以聞之。”純不敢言,軾於車中奏之。哲宗遣使賫疏馳白太皇太後,明日,詔整肅儀衛,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謁。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高麗遣使請書,朝廷以故事盡許之。軾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猶不肯予。今高麗所請,有甚於此,其可予乎?”不聽。
八年,宣仁後崩,哲宗親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時國事將變,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天下治亂,出於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極,小民皆能自通;迨於大亂,雖近臣不能自達。陛下臨禦九年,除執政、臺諫外,未嘗與群臣接。今聽政之初,當以通下情、除壅蔽為急務。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下聖智絶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物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蚤,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幸甚。”
定州軍政壞馳,諸衛卒驕惰不教,軍校蠶食其廩賜,前守不敢誰何。軾取貪污者配隸遠惡,繕修營房,禁止飲博,軍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戰法,衆皆畏伏。然諸校業業不安,有卒史以贓訴其長,軾曰:“此事吾自治則可,聽汝告,軍中亂矣。”立决配之,衆乃定。會春大閱,將吏久廢上下之分,軾命舉舊典,帥常服出帳中,將吏戎服執事。副總管王光祖自謂老將,恥之,稱疾不至。軾召書吏使為奏,光祖懼而出,訖事,無一慢者。定人言:“自韓琦去後,不見此禮至今矣。”契丹久和,邊兵不可用,惟沿邊弓箭社與寇為鄰,以戰射自衛,猶號精銳。故相龐籍守邊,因俗立法。歲久法弛,又為保甲所撓。軾奏免保甲及兩稅折變科配,不報。
紹聖初,御史論軾掌內外製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無所蒂芥,人無賢愚,皆得其歡心。又貶瓊州別駕,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藥餌皆無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築室,儋人運甓畚土以助之。獨與幼子過處,著書以為樂,時時從其父老遊,若將終身。微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團練副使,徒永州。更三大赦,遂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軾自元祐以來,未嘗以歲課乞遷,故官止於此。建中靖國元年,卒於常州,年六十六。
軾與弟轍,師父洵為文,既而得之於天。嘗自謂:“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駡之辭,皆可書而誦之。其體渾涵光芒,雄視百代,有文章以來,蓋亦鮮矣。洵晚讀《易》,作《易傳》未究,命軾述其志。軾成《易傳》,復作《論語說》;後居海南,作《書傳》;又有《東坡集》四十捲、《後集》二十捲、《奏議》十五捲、《內製》十捲、《外製》三捲、《和陶詩》四捲。一時文人如黃庭堅、晁補之、秦觀、張耒、陳師道,舉世未之識,軾待之如朋儔,未嘗以師資自予也。
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但為小人忌惡擠排,不使安於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以其孫符為禮部尚書。又以其文置左右,讀之終日忘倦,謂為文章之宗,親製集贊,賜其曾孫嶠。遂崇贈太師,謚文忠。軾三子:邁、迨、過,俱善為文。邁,駕部員外郎。迨,承務郎。過字叔黨。軾知杭州,過年十九,以詩賦解兩浙路,禮部試下。及軾為兵部尚書,任右承務郎。軾帥定武,謫知英州,貶惠州,遷儋耳,漸徙廉、永,獨過侍之。凡生理晝夜寒暑所須者,一身百為,不知其難。初至海上,為文曰《志隱》,軾覽之曰:“吾可以安於島夷矣。”因命作《孔子弟子別傳》,軾卒於常州,過葬軾汝州郟城小峨眉山,遂傢潁昌,營湖陰水竹數畝,名曰小斜川,自號斜川居士。卒,年五十二。
初監太原府稅,次知潁昌府郾城縣,皆以法令罷。晚權通判中山府。有《斜川集》二十捲。其《思子臺賦》、《颶風賦》早行於世。時稱為“小坡”,蓋以軾為“大坡”也。其叔轍每稱過孝,以訓宗族。且言:“吾兄遠居海上,惟成就此兒能文也。”七子:籥、籍、節、笈、篳、笛、箾。論曰:蘇軾自為童子時,士有傳石介《慶歷聖德詩》至蜀中者,軾歷舉詩中所言韓、富、杜、範諸賢以問其師。師怪而語之,則曰:“正欲識是諸人耳。”蓋已有頡頏當世賢哲之意。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師,一日而聲名赫然,動於四方。既而登上第,擢詞科,入掌書命,出典方州。器識之閎偉,議論之卓犖,文章之雄雋,政事之精明,四者皆能以特立之志為之主,而以邁往之氣輔之。故意之所嚮,言足以達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為。至於禍患之來,節義足以固其有守,皆志與氣所為也。仁宗初讀軾、轍製策,退而喜曰:“朕今日為子孫得兩宰相矣。”神宗尤愛其文,宮中讀之,膳進忘食,稱為天下奇才。二君皆有以知軾,而軾卒不得大用。一歐陽修先識之,其名遂與之齊,豈非軾之所長不可掩抑者,天下之至公也,相不相有命焉,嗚呼!軾不得相,又豈非幸歟?或謂:“軾稍自韜戢,雖不獲柄用,亦當免禍。”雖然,假令軾以是而易其所為,尚得為軾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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