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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即文翰之林,意猶文苑。翰林一詞最早見於漢代文學家揚雄的《長楊賦》。而以其名官,則始於唐代。
唐
武德時,高祖設立由各種藝能之士供職的翰林院,除文學之士外,醫卜、方伎、書畫、甚至僧道等皆可入選,以待詔於院,史稱“翰林初置,雜流並處”。玄宗時,遴選擅長文詞之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詔製,翰林院因此逐漸演變為草擬機密詔製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翰林待詔。此前,起草詔製本是丞相府屬官“中書捨人”之專職,而玄宗以其草詔難以保密且難應急需,從而挑選擅長文學之親信官員充待詔,以備草擬急詔,兼有撰寫詩文、以頌太平之責。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另建翰林學士院,將文學之士從雜流中分出,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本身無品秩,以原品入值。從此,“職清地禁,雜流不入”。著名詩人李白、白居易,皆曾供職於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初置時,並無員額,後依中書捨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憲宗時,擇其中資深者一人為承旨,以統領諸學士。“安史之亂”後,戰事頻繁,翰林學士地位愈發重要,不但在草詔方面分割中書捨人之權,且在得參謀議論方面分割宰相之權。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隨着時光推移,翰林學士與中書捨人分工日趨明確。學士負責起草任免將相大臣、宣佈大赦、號令徵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製,稱內製;而中書捨人負責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稱外製。二者並稱兩製,而內製重於外製。學士院有兩名由宦官充任的學士院使(或稱翰林院使),在皇帝與翰林學士間起傳達聯繫的作用 ,在政治上有很大影響。後晉天福五年(940)曾宣佈廢除翰林學士,將草擬詔製之權歸還中書捨人,但不久又恢復。
宋
翰林辦公宋沿唐製設學士院,也稱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充皇帝顧問,宰相多從翰林學士中遴選。北宋前期,翰林學士亦無品秩。元豐改製後,翰林學士承旨和翰林學士成為正式官職,正三品,不任他職,專司內製,例加知製誥銜。此外,宋因唐製,另設專掌方術伎藝供奉之事的翰林院。此做法也影響到其他少數民族政權。
西夏、遼、金、元
西夏國曾設有翰林學士院,官員有學士等;遼朝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漢文文書及刑獄諸事,長官為翰林學士及翰林學士承旨等;金朝置翰林學士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等,掌草詔等事;元朝設翰林兼國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員與金代同,分掌製誥文字、纂修國史及譯寫文字。
明
明代是翰林院長足發展的黃金時期。將前代之翰林學士院正式定名為翰林院,而與雜流諸如方術伎藝等供奉之事脫離幹係。掌製誥、史册、文翰之事,考議制度,詳正文書,備皇帝顧問,主官為翰林學士,下有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修撰、編修、檢討等官,另有作為翰林官預備資格的庶吉士。明代將翰林院定為五品衙門,翰林官品秩甚低,卻被視為清貴之選。翰林若得入直文淵閣參與機密,則更是貴極人臣。
清
清因明製,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兩人,滿、漢各一人,從二品,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之長,其他翰林官設置多因命製。而自康熙時起,掌院學士歷由殿閣大學士兼領,地位更加突出。按清製,翰林官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而與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有較多接近機會,多蒙優待厚遇。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均由翰林官主持,形成座師制度,文脈與人脈相互交織,使翰林影響延伸至各個領域。翰林在知識界享有崇高聲望,對社會的方方面面發揮着巨大的影響力。翰林院制度不始於清代而以清代為最完備,資料最為豐富,機構最為龐大,品秩最為突兀,規模最為壯觀,是集歷代大成的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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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自出現便與科舉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而發軔於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是教育制度和選舉制度相結合的産物。其核心是通過考試以選拔官員,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並促進社會成員規範化地垂直流動。此製儘管有其種種欠缺與不足,而在當時社會條件下,卻不失為一項較為公正的選材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用人制度上的血緣、地緣局限,確立了以文化為本位的標準,成為與社會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金本位並行的另一標準。科舉制度給無數棲身社會下層的民間士子帶來了出頭的希望,為其扶搖直上提供了可靠的階梯。諸多寒士終日苦讀,以期博得金榜題名。歷代王朝統治者則藉此網羅到大批知識精英,既提高了統治效能,鞏固了統治,也消弭了民間可能孕育的躁動與不滿,在延長王朝壽命,緩解統治危機等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
在科舉製的發展過程中,翰林院逐漸成為文化層次最高的官僚機構。自唐代創翰林學士草詔並應奉文字之責後,靠科舉而晉身者的比例逐漸增加。宋代,科舉制度與翰林院制度接軌。至明代,翰林院成為外朝官署,並規定一甲進士三人直接入翰林之製,狀元授修撰(從六品),榜眼、探花授編修(正七品);還創立庶吉士制度。所謂庶吉士,就是在新科進士中再行選拔,以《尚書·立政》篇中所云“庶常吉士”之簡稱名之,在院學習三年後再試,合格者留院,稱留館,餘者外委為他官。但因曾就學於翰林院,世人對不能留館之庶吉士也以翰林視之。自此,“非進士不入翰林”。而自明太祖廢丞相之後,成祖設內閣,置大學士,與丞相相類。大學士均出自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翰林院成為培育高級文官的搖籃和涵養高層次學者的場所。
清代科舉,沿襲一甲進士直入翰林之成法,二三甲進士則通過考選庶吉士纔得入翰林,稱為朝考。名義上由皇帝親自主持,合格者由皇帝親筆勾定,稱“欽點翰林”。為了防止冒濫現象,還在會試與殿試間增設復試,復試合格者方準參加殿試。另外,對已經躋身翰林者,創立大考制度加以監督和激勵。制度之嚴格、措施之細密可知一斑。為籠絡漢族知識分子,清廷仿宋朝故事,實行製科徵士,大批漢族士人被羅緻入彀,直接進入翰林院,以成士林佳話,影響並吸引知識分子,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前人闡述明清科舉制度,多囿於成說,衹談秀纔、舉人、進士三級結構,以考中進士為科舉制度的終結;而考察教育制度者,則從府、州、縣學直至國子監,以及清代出現的八旗官學、宗學、覺羅學,就以為概括了所有的教育機構。兩者於不經意間,都把翰林院制度中的庶吉士培養制度摒棄於視野之外。其實,明清兩代特別是清代,由進士館選而庶常,庶常而留館,加之清朝特創的翰林大考、考差,無不是科舉制度的延伸和發展,悄然又於三級結構之上又多出一個層次——翰林。所以筆者依此提出了明清科舉制度為四級人才結構的新見解,並日益得到學界的認可與采納。瞭解翰林院制度和翰林群體,不僅可以加深對歷史上科舉考試制度的瞭解和認識,同時對全面瞭解中國的傳統教育制度和體係也具有啓迪意義。
由於長期施行科舉制度,中國歷史上形成了不少學術世傢。而翰林院制度的完善,使學術世傢無論從層次還是規模,都比以前任何朝代有過之而無不及,出現了大量“翰林世傢”。清代最盛之翰林世傢乃六世翰林之安徽桐城張氏。自康熙朝張英始,至來孫聰賢,共6代12人得入翰林,且代無間斷,誠為空前絶後之盛事。從時間方面考察,以張英得館選之康熙六年(1667年)始,至聰賢得館選之嘉慶十年(1805年)止,該傢族綿延於翰林近140年,足見其傢風崇文重教之盛。此外,五世、四世、三世、兩世翰林之傢更多,成為士林一道特殊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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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漢以來,中國尤其是北方地區諸多民族交匯頻繁,少數民族其興也勃,大約三分之一的時間在其統治之下。北魏鮮卑拓拔、遼代契丹、金代女真等民族都曾憑藉其強大武力入主中原,在中國北部建立政權,而元代蒙古族、清代滿族則更是建立起統治中國全境的中央政權。其中,清朝統治時間最為長久,約二百七十年。清朝作為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在各項制度上不能不帶有深深的自身烙印。就翰林院制度而言,由女真人建立的金朝,曾首創殿試一甲頭名即狀元例授翰林院應奉的制度,使翰林與科舉不可分割;元代創立蒙古翰林院,使將本民族士人安置其中;而就清代翰林而論,除漢族出身者外,不乏滿、蒙翰林躋身其間,還有回族翰林和南方少數民族的優秀士子得選,遂使翰林院成為中華民族多元文化交匯、融合之所。翰林院為此專門製訂一係列相關制度,頗具獨創性。
《易經·益卦·彖》有曰:“益,損上益下,民說(悅)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清代滿族統治者因有翰林培育,漢學功底精深,深諳損益之道。為不傷漢族士人自尊,特定“滿不點元”之策,即滿族士子例不點狀元,頗合“損上益下,民悅無疆”之理;而為提高本族總體文化水準以適應統治需要,自皇帝、皇子至普通旗人,皆如饑似渴地學習漢文化,使一個文化層次原本較低、與漢文化體係差異巨大的關外民族,在數十年內便完成了知識主體的根本轉換,面貌煥然一新。尤其是上書房的建立,乃專為皇子讀書而設。因有培養未來皇帝之責,特延請翰林官為師傅。在皇室表率下,滿蒙貴族及官員乃至平民紛紛移樽就教,文風大盛,重師重教成為時尚,對提高滿蒙等少數民族的文化素質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頗合“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之旨。有清一代,滿蒙文人輩出,名士如雲,正是“名師出高徒”的結果。
另外,清代尚有皇帝特準而入翰林一途,無需科考,稱為特選館職,但隨着形勢的發展和滿蒙士人漢學水準的提高,除有相當一部分滿蒙士人以館選方式進入翰林院成為正式翰林官之外,還創造了外班翰林之法,即揀選科甲出身(進士、舉人)之滿蒙官員進入翰林院,以保翰林清望。而當時朝野將舉人出身的滿蒙翰林戲稱為“鬥字翰林”。“鬥字”者,識字少之謂也。以翰林之人材翹楚者而被冠以“鬥字”,其褒貶之意顯而易見。隨着滿蒙翰林群體的不斷壯大,總數達600人之多。其對滿族蒙古族整體文化修養的提高方面起到過強大的引領和促進作用。文官、武將行列中到處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其影響遍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外交、宗教等諸多領域。
在此過程中,滿蒙科舉世傢也應運而生,甚至出現了四世翰林之傢,即滿洲正白旗索綽絡氏傢族。該傢族翰林之盛,始於德保。乾隆二年(1737年),德保以三甲進士獲館選,後留館任檢討。其後又有其子英和,其孫奎照、奎耀,曾孫錫祉入選翰林,四世五人躋身翰林,為滿洲科舉第一傢。當奎照點翰林時,德保傢族得入玉堂已纍三世。朝野一致稱道,認為乃滿洲之清望。乾隆之子、著名書法大傢成親王永瑆乘興揮毫,命人製成“祖孫父子兄弟翰林”一匾以贈,世人榮之。至錫祉入翰苑,更為一時佳話。上所好,下必甚焉。長此以往,滿蒙兩大民族形成了濃厚的敦儒崇學的社會風氣,勢在必然。
滿族以馬背民族起傢,講求“文武並用”,翰林院不僅是培養高級文官的搖籃,且有不少將軍悍將亦翰林出身。滿蒙翰林中,多有持帥印、掌軍旅之機會,如雍正朝的年羹堯、嘉慶朝的那彥成等,便是典型代表。此輩亦文亦武,大有儒將風采。
由於清代翰林群體居於科舉金字塔型人才排列的頂端層次,而有機會接觸最高統治者,不僅得以入值南書房而草擬詔書,參與機要;且入值上書房訓導皇子,皇子一朝繼位,翰林便成帝師。諸如康熙朝張英、李光地、熊賜履、湯斌、法海、徐元夢,雍正朝張廷玉、朱軾、嵇曾筠,乾隆朝蔡新、那彥成,嘉慶朝汪廷珍、徐頲,道光朝杜受田,鹹豐朝及同治朝李鴻藻、光緒朝翁同龢等,無一不是名重一時的博學碩彥。他們以人品與學識砥礪並哺育新一代統治者,與之相互影響,為提高其綜合素質發揮過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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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年來,中國歷代中央政權一嚮強大,必有其深刻的社會歷史原因。一方面是頻繁的自然災害,遼闊的國土,惡劣的周邊環境;一方面是一盤散沙般的農牧經濟,低下的生産力和衆多的人口。為應對上述問題,早在秦代,便形成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製。漢代,又以“獨尊儒術”的方式完成了思想文化領域的專製。二者相互依存,最高統治者與知識界建立起共生關係,正式確立了法統(政權體係)、道統(文化體係)二元格局。皇帝據法統而南面稱尊,君臨華夏;士人倚道統而安身立命,承傳文明。皇帝可操利刃而生死、榮辱士人;士人可搦禿筆而臧否、褒貶君主。皇帝授士人以官爵,士人扶君主以智力。對士人之需求與對歷史之敬畏的雙重因素使得君主不敢過於驕縱,為所欲為;而士人亦可售才學於朝廷,待價而沽。人主或為尋求智力支持而禮賢下士,如劉備之三請諸葛;或為不留千載駡名而強壓怒火,如曹操之不斬彌衡。士人或為保持自然天性而辭官高蹈,如陶潛之采菊東籬;或因註重享受生命而放浪形骸,如杜牧之江南落拓,由漢至唐,士人之地位雖有沉浮,但基本穩定,中華文化於穩定中走嚮昌盛。這一時期,作為皇帝首席助手和百僚之長,丞相的選取標準一直以才學為主流,地位尊崇而相對穩定,也是士人尊嚴與權益的重要依托。
就在這一時期,科舉制度與翰林院制度應運而生。其初始目的,就是最高統治者藉其獲得知識翹楚所提供的智力支持,而其發展脈絡則顯示出雙方在互動過程中一直在探索實現二者結盟的最佳途徑。但令人遺憾的是,此後二者的關係卻一直嚮着法統日隆而道統日損的方向發展。士人逐步將所有權力與尊嚴奉獻給最高統治者,而作為知識界的幸運兒的翰林群體和功名獲得者以犧牲自身尊嚴的方式換得剝奪其他人尊嚴的權力,如法炮製,逐層效仿,使得社會底層成員幾乎喪失了一切尊嚴和權力,掙紮於水深火熱之中。君臣關係從漢唐之坐而論道,經宋代之立而聽命,發展為明清之跪而請旨,尊卑關係絶對而僵硬。中華文化體係中的民主精華被不斷蕩滌,迫使億萬蒼生不得不匍匐於專製強權的腳下。在此過程中,翰林院與翰林群體一直起着决定性作用。
明代,以廢除丞相制度為標志,皇權更加惡性膨脹,繼而以翰林為主要選擇的對象的大學士制度開始出現。與丞相相較,大學士無論是權力還是地位,均無法與之相提並論,士人地位也隨之沉淪。時至清代,滿族以關外牧獵民族入主中原,奴隸社會的野蠻性與政治體製的原始性,造成了二百餘年間凄風苦雨,星月無光。為適應執政需求,清代摸索出一係列提高最高統治者個人素質的有效方法,由翰林培養出的清代諸帝大多聰明天縱,精力過人。他們立於權力之顛,控製着龐大的統治網絡的弛張,顧盼自雄,不可一世。一方面利用科舉和翰林院制度,給無數士人以誘人的天梯,定期製造出些許幸運個體,以粉飾太平,引導天下士子皓首窮經,在科場拼殺至死;另一方面又張牙舞爪,對一切他們認為的不穩定的文化因素予以圍剿、蕩滌,直至大開殺戒。康熙時,滿洲翰林朱天保,雍正時,漢族翰林、榜眼戴名世,皆因文字獄而成刀下之鬼。有清一代,共羅織文字獄160餘起,終於使知識界形成了萬馬齊喑,上下失語的可悲局面。探究清帝心靈深處,文化上以低製高帶來的自卑感與人數上以少製多帶來的恐懼感交織一處,致使他們終日惶惶,變態過敏。他們倚重滿蒙翰林尤其是奴性十足的滿洲翰林,視為心腹,並通過他們帶動、改造漢族翰林,使之最終幾乎不知氣節為何物,死心塌地甘當帝王之鷹犬。其所作所為,不僅使明代時士大夫尚存留着的東林黨之氣節至清代已無從尋覓,乃至對近現代乃至當代不少知識分子的政治軟骨癥與氣節缺失癥的形成,亦負有不容推委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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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清代,約有6000人得入翰林。這樣一個高層次的龐大知識群體,對社會影響之大不言而喻。清代,靠將無限專製的政權組織模式維持統治的模式的潛力已發掘殆盡,所謂“康乾盛世”無疑是中國傳統文明模式的回光返照,無不可再現的輝煌。與此同時,一種嶄新的文明模式在西方崛起,並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在西方文明扣擊國門之時,我們所面對的是“三千年未有之變局(李鴻章語)”。自此,西風東漸,事變日亟。翰林群體也必然出現分化。雖其中大部分理所當然地成為保守官僚,但仍有不少人以天下為使命,以自強、求變為取嚮,在中國近代化的過程中發揮過不可替代的中堅作用。從林則徐到曾國藩,從李鴻章到張之洞,在救亡圖存的行列中,到處都活躍着翰林的身影。
辛亥鼎革,清朝祚終。翰林院也與之偕亡,但翰林群體仍在。民國初年,在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等諸多領域,仍不難覓得翰林蹤跡。譬如,學界翹楚有教育總長蔡元培,政界首領有北洋總統徐世昌,商界巨擘有民族實業傢張謇,軍界名將有湖南督軍譚延闓,外交領域有外交總長顔惠慶等。
由於學術世傢的形成,翰林後裔的文化優勢也不容低估。民國時期,活躍於文化界的精英中,不乏翰林傳人。如清代首科狀元傅以漸後人,著名教育傢傅斯年,翰林呂鳳岐之女,女子教育前驅呂碧城,翰林張佩倫之女孫,著名作傢張愛玲,庶吉士周福清之孫,著名作傢魯迅(周樹人)和周作人等。
直至新中國成立後,翰林後裔仍不乏各界翹楚。如末科探花商衍鎏之子,國學大師商承祚,學術巨擘俞麯園曾孫、紅學大師俞平伯,軍機大臣瞿鴻禨之孫、社會史大傢瞿同祖,嘉慶狀元趙文楷後人,佛學大師趙樸初,宗室翰林毓隆之孫、國學大師兼書法大傢啓功,溥儀帝師陳寶琛侄孫、經濟學泰鬥陳岱孫等,體現出翰林世傢明顯的文化優勢。
綜上所述,翰林院與翰林的輝煌已成往事,但卻給世人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財富。盤點、評估這筆財富,使其惠及當世並啓迪後人,是我們這一代學人的不容推卸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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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的職責是:
(一)充經筵日講:每年秋天舉行經筵典禮,先由翰林院開列直講官滿、漢各8人(滿講官由大學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漢講官以翰林出身之大學士、尚書、侍郎、內閣學士、詹事、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充任),奏請皇帝欽派四人值講。
(二)掌進士“朝考”之事:清代科舉制度,每科於“殿試傳臚”後,禮部以新進士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學士奏請“禦試”於保和殿。
(三)論撰文史:其所撰有祝文、册寶文(册立、册封後妃)、册誥文(册封王公)、碑文、諭祭文等。此外,纂修實錄、聖訓、本紀、玉牒及其他書史,或由翰林院承辦,或由翰林院派編修、檢討參與纂修。而對書史的編輯校勘,則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職務。
(四)稽查史書、錄書:六科根據紅本輯錄的史書(送內閣),錄書(存科),為防止“玩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兩人專司稽查。
(五)稽查官學功課:宗人府的宗學、覺羅學,內務府的鹹安宮官學及八旗的官學,都派翰林官稽查教習功課。
(六)稽查理藩院檔案:理藩院的檔案關係重大,須隨時整理,例由翰林院派翰林官稽查,以重其事。
(七)入值侍班: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諭,翰林各官,原係文學侍從之臣,分班值宿,以備顧問,並在景雲門內建造值房,翰林官分班入值。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定翰林官在尚書房侍值。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又定於圓明園值班。
(八)扈從: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定皇帝巡幸京城內外及王府等處,翰林院例應派員隨從。
(九)每遇直省文武鄉試、會試、殿試時充主考官、讀捲官;順天鄉試,掌院學士充正、副主考、侍讀、侍講以下擔任考官。各省鄉試,學士以下、編修、檢討以上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會試,掌院學士充任正副考官,侍讀、侍講學士以下充同考官。武科會試,侍讀、侍講學士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十)考選、教習庶吉士:開列教習庶吉士職名,從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中選擇學問優異者擔任小教習。
翰林院內部組織有典簿廳與待詔廳。
典簿廳掌奏章、文移及吏員、差役的管理事務,並保管圖書。額設典簿滿、漢各1人,孔目滿、漢各1人,筆帖式若幹人(滿40人,漢軍4人,分在兩廳辦事)。
待詔廳:掌繕寫、校勘之事,額設滿、漢待詔各2人,筆帖式若幹人。滿待詔掌校時,翻譯章奏、文史;漢待詔掌校對,繕寫所撰之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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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linyuan
翰林院
唐代開始設立的各種藝能之士供職的機構。自唐玄宗李隆基選擅長文詞的朝臣入居翰林以起草詔製後,演變為草擬機密詔製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翰林學士。
唐代翰林院何時設置,目前尚無定論,史載多見於唐玄宗時。當時在翰林院供職的有詞學、經術、合煉(煉丹)、僧、道、卜、祝、術、藝、書、弈等各色人才,稱為待詔,即聽候皇帝隨時召見和差遣。其中詞學之士最受重視。起草詔製本是中書捨人的專職,但在唐代初期已有他官被召草擬詔製的事例,唐高宗、武後時的北門學士劉懿之、周思茂、元萬頃等尤為著名,僅當時還沒有設專門機構。唐玄宗感到中書捨人草擬詔製的制度難以保守機密和應付急需,因此,他挑選擅長文學的親信官員如張說、張九齡、徐安貞等人充翰林院待詔,以備起草急詔(兼撰擬詩文),又稱翰林供奉。
翰林院設置在宮內深處,麟德殿之西,比屬於中書省的中書捨人院更接近於寢宮內殿(這是在長安大明宮內的情況,皇帝若住在興慶宮、西內或東都時,翰林院的位置也比中書捨人院密近)。大致由於待詔翰林的各色人才很雜,不能保證機密不外泄,故開元二十六年(738),又在原翰林院之南另建翰林學士院,專供草擬詔製者居住,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學士院建立之後,待詔於原翰林院的文學之士仍稱供奉或待詔,也有學士與待詔二名兼稱者,如天寶七載(748)所立的《封北嶽安天王碑》,撰者李荃自題銜名為“直翰林院學士供奉”;大詩人李白被稱為翰林學士,也被稱為翰林供奉。這種待詔於舊翰林院的文學藝能之士長期存在,而且為數甚多,據《順宗實錄》記載,順宗即位後,曾一次即罷翰林陰陽、星、卜、醫、相、覆棋諸待詔者三十二人,可見人數之衆。而順宗所倚以主持政策的王叔文是翰林棋待詔,王□是詩書待詔(見二王八司馬)。
學士本是文學儒生的泛稱,後來隨着各類機構的設置而成為一種差遣職,如唐代有弘文館、崇賢館、集賢院等學士。張說入充翰林院待詔時也是集賢院學士。供職於翰林學士院的學士也是差遣職,本身並無秩品,都帶本官,上自尚書(三品),下至校書郎(九品),均可充任,也有中書捨人充任的。初置時並無員額,少或一兩人,多或五六人,由皇帝遴選。後來依照中書捨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擇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承旨”。安史之亂以後,軍事頻繁,“深謀密詔,皆從中出”,翰林學士於其間起着極大作用,地位愈來愈重要,不但在草擬詔製方面分割了中書捨人之權,也在參謀密計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權。唐德宗時翰林學士陸贄因此被稱為“內相”。唐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
學士院設置之後,與中書捨人院有了明確分工。學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將相大臣、宣佈大赦、號令徵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製,稱為“內製”,用白麻紙書寫,故又稱“白麻”;中書捨人所起草的則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稱為“外製”,用黃麻紙書寫,故又稱“黃麻”。有時翰林學士缺人,也臨時召取中書捨人代草內製,但不經常。此外,還有專侍皇帝讀書寫字的侍讀學士、侍書學士,則不負起草詔製之責。
翰林學士地位的增高,引起皇帝的猜忌,敬宗寶歷二年(826)曾打算別置東頭學士以抑之,由於敬宗不久被宦官所殺,這個計劃沒有實現,但反映了封建文官由卑而高,由親而疏的發展規律。
學士院有兩名由宦官充任的學士院使(或稱翰林院使),在皇帝與翰林學士間起傳達聯繫的作用,在政治上有很大影響,這是唐代後期宦官專政情況下的産物。
後晉天福五年(940)曾宣佈廢除翰林學士,將草擬詔製之權歸還中書捨人,但不久又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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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the Imperial Acad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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