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緑色貿易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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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在國際貿易中,關稅壁壘曾經是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美國、德國、日本等主要發達國傢在發展的過程中都曾依靠關稅壁壘保護本國産業的發展。但是,隨着全球生態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環境與貿易的衝突也越來越激烈,從而使貿易保護主義從傳統的關稅壁壘逐漸轉嚮非關稅壁壘,而緑色壁壘作為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就應運而生了,並成為發達國傢以保護環境為名限製發展中國傢進出口貿易的一種工具。
  緑色壁壘是緑色貿易壁壘的簡稱,也叫環境壁壘,産生於20世紀80年代後期,90年代開始興起於各國,指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傢以保護生態資源、生物多樣性、環境和人類健康為藉口,設置一係列苛刻的高於國際公認或絶大多數國傢不能接受的環保法規和標準,對外國商品進口采取的準入限製或禁止措施。如:美國拒絶進口委內瑞拉的汽油,因為含鉛(pb)量超過了本國規定;歐盟禁止進口加拿大的皮革製品,因為加拿大獵人使用的捕獵器捕獲了大量的野生動物;20世紀90年代開始,歐洲國傢嚴禁進口含氟利昂冰箱,導致中國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了59%等事例。這些都是由於緑色壁壘而産生的一係列事件。
緑色貿易壁壘興起的原因
  1. 世界環境的惡化引起人類價值觀念的變化
  隨着工業化的加速,世界經濟的高速增長,資源和環境的破壞和污染變得日益突出,如氣候變暖、臭氧層破壞、生物多樣性減少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註。人們的思維方式,消費行為和價值觀念都發生了變化,註重生活質量、營造緑色文明的新的價值觀念超越了狹隘的人類中心論;對不污染環境、人體健康無害的緑色産品的需求日益增長。發達國傢消費者緑色價值觀的形成,對緑色産品的需求偏好,也為發達國傢緑色貿易壁壘的形成提供了條件和機遇。
  2. 傳統的非關稅壁壘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
  各國為使本國的“幼稚”産業得到發展,“夕陽”産業減緩衰退,使具有規模經濟的産業獲取超額利潤,都沒有放棄過貿易保護。但是,隨着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的運行,隨着關稅不斷降低,非關稅壁壘受到更多的限製,傳統的貿易壁壘的運用空間也越來越小。在此種情況下,發達國傢為了其自身的利益,開始尋求新的貿易保護措施。緑色貿易壁壘應運而生,成為在各國發展最快的一種貿易壁壘。
  3. 各種緑色組織的存在及其政治影響
  早在70年代,美國成立了兩個青少年環保組織,發起了保護地球生態平衡的“地球日”活動。此後,各國緑色組織紛紛成立。這些緑色組織及緑色政黨的不斷涌現,逐漸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他們的言論和行動直接影響到政府的政策和有關政黨及其領導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涯。因此,許多政黨開始把環境保護政策納入自己的政策體係,使環境問題政治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經濟和貿易領域。同時,發達國傢的政府也受到國內有關産品生産商的壓力,一同促進了緑色貿易壁壘的形成。
  4.各國環境標準的差異
  由於各國的生産力發展水平不同,經濟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進行環境保護的能力和對環境質量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差異,各種環境問題在不同的國傢的嚴重程度也不盡相同,由此决定了不同國傢的環境標準參差不齊,難以協調。環境標準的不同,導致企業環保費用內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響到産品的生産成本,而生産成本的高低直接關係到産品的國際競爭力,影響到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和宏觀經濟的穩定性。因此,環境標準問題就成為各國廣泛關註的一個國際性問題。
  發達國傢經過長期的經濟發展,社會生産力和環境保護的意識遠遠高於發展中國傢。雖然發達國傢環境標準的規定和實施非常嚴格,但對其産品競爭力的影響卻微乎其微;而對於廣大的發展中國傢卻産生巨大的衝擊。因此為限製發展中國傢産品的進口,發達國傢設置緑色貿易壁壘提供了藉口,從而達到貿易保護的作用。
  5. 現行國際貿易規則和協定不完善、缺乏約束力
  貿易和環境問題是一個極為復雜且十分敏感的問題。長期以來各國從各自的經濟利益出發,以求在與貿易有關的環境標準方面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雖經過許多探討和談判,但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由此産生的有關貿易規則含義較寬、含糊,甚至處於兩可之間。並且這些規定的彈性較大,其中一些重要的術語的含義非常不明確,例如,“武斷”、“不合理”、“變相限製”、“所必須的措施”等等,都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這就為各締約方以環境保護為名,實施緑色貿易壁壘提供了合法的藉口。
緑色貿易壁壘的基本特徵
  1.名義上的合理性
  緑色貿易壁壘是以保護世界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行貿易限製和製裁措施之實。現代社會人們對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會很自然地關註環境問題,對於那些可能對環境和健康帶來危害的商品和服務表現出了高度敏感性。緑色貿易壁壘正是抓住了這一共同心理,使貿易保護在名義上和提法上有了合理性的巧妙性。
  2.形式的合法性
  緑色貿易壁壘雖然屬於非關稅壁壘的範疇,但其不同之處在於絶大部分的非關稅壁壘不是通過公開立法來加以規定和實施的,而緑色貿易壁壘措施則是以一係列國際國內公開立法作為依據和基礎。7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通過有關國際組織及國際會議先後製定了許多多邊國際環保協議、規則。它們在形成國際環保習慣法以及在對國際貿易造成衝擊和影響方面,起着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國際貿易中適用的法律有:國內法、國際貿易慣例和國際條約。目前世界上最重要、最有權威、最有普遍性的國際多邊貿易條約是gatt和wto兩個文件。gatt第20條,授予了各國“環保例外權”;wto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前言中也規定了“不能阻止任何成員方按其認為合適的水平采取諸如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以及保護環境所必須的措施”。由此可見,發達國傢采取的嚴格的緑色貿易壁壘措施,從法律的角度看,一般是無可非議的。
  3.保護內容的廣泛性
  緑色壁壘保護的內容十分廣泛,它不僅涉及到與資源環境保護和人類健康有關的許多商品在生産和銷售方面的規定和限製,而且對那些需達到一定的安全、衛生、防污、等標準的工業製成品亦産生巨大壓力,因此對發展中國傢的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挑戰性。同時,由於緑色貿易壁壘保護措施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體實施和操作時,也很容易被某些發達國傢用來對來自於發展中國傢的産品隨心所欲地加以刁難和抵製。
  4.保護方式的隱蔽性
  與傳統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如進口數量與配額等相比,緑色保護壁壘具有更多的隱蔽性。首先,它不像配額和許可證管理措施那樣,明顯地帶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視性,不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其次,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之上的各種檢驗標準不僅極為嚴格,而且煩瑣復雜,使出口國難以應付和適應。例如,1995年4月國際標準化組織開展實施“國際環境監察標準制度”,許多國傢利用此標準限製和拒絶産品進口。
  5.較強的技術性
  即對産品的生産、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的鑒定都包括較多的技術性成分。
  6.技術要求的相對性
  在發達國傢之間,環保技術水平比較接近,它們之間的貿易因環保問題導致的糾紛較少。而在發達國傢與發展中國傢之間,發達國傢較高的環境標準和相應的管理措施,對發展中國傢來說,往往是一道道難以逾越的緑色壁壘。
緑色壁壘的主要形式和制度安排
  在新的一輪貿易保護主義運動中,發達國傢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先後出臺了各種環保法規標準、緑色標志等創新的制度安排,以期達到抑製負外部性的輸入和保護國內經濟的目的。
  1.環境附加稅
  是發達國傢保護環境、限製進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對一些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的進口産品徵收進口附加稅,或者限製、禁止進口,甚至實行貿易製裁。例如美國對原油和某些進口石油化工製品課徵的進口附加稅的稅率比國內同類産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國環保署規定在美國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質必須低於一定水平,國內生産商可逐步達到有關標準,而進口汽油必須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達到,否則禁止進口。
  2.緑色環境標志制度
  是由政府部門或公共、私人團體依據一定的環境標準頒發的圖形標簽,印製或粘貼在合格的商品及包裝上,用以表明該産品不僅質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從生産到使用以及處理全過程都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無害或危害極少,有利於資源的再生産和利用。取得了環境標志意味着取得了進入實施環境標志制度國傢市場的“通行證”。但由於認證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標準嚴格,增加了外國廠商的生産成本和交易成本,成為其他國傢産品進入一國市場的環境壁壘。自德國於1978年第一個實施環境標志制度“藍天使”計劃以來,環境標志制度發展極為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傢和地區實施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環境選擇方案”,日本的“生態標志”,歐盟的“歐洲環境標志”等。
  3.産品加工標準制度
  産品的標準是指針對有形産品在使用時能成功滿足用戶需要程度標準下作出的強製性規範。發達國傢往往擁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而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環保技術標準都是根據本國的生産和技術水平製定的,但靠發展中國傢的技術力量很難達到這些嚴格的環保標準,這就導致了發展中國傢的産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傢市場之外。
  90年代以來,國際標準化組織實施了《國際環境監察標準制度》,要求企業産品達到iso9000係列質量標準體係,1995年開始又推行了iso14000環境管理係統,要求産品從生産前到製造、銷售、使用以及最後的處理都要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而其他的國際性組織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産品品質方面統一規範。
  4.緑色包裝和標簽制度
  緑色包裝指能節約能源、減少廢棄物、用後易於回收再用或再生易於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的包裝。發達國傢製定了各種法規,以規範包裝材料市場。如德國於1992年公佈《德國包裝廢棄物處理法令》,日本於1991年、1992年發佈並強製推行《回收條例》、《廢棄物清除條例修正案》,美國也規定了廢棄物處理的各項程序。這些“緑色包裝”法規有利於環境保護,但同時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也為這些國傢製造“緑色壁壘”提供了藉口。
  5.緑色衛生檢疫制度
  為保護國內消費者的利益,滿足對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隱性需求,各國海關、商檢機構都製定了不同的衛生檢疫制度,對進口商品的品質進行檢測和鑒定。發達國傢往往把海關的衛生檢疫制度作為控製從發展中國傢進口的重要工具。他們對食品、藥品的衛生指標十分敏感, 如食品的安全衛生指標、農藥殘留、放射性殘留、重金屬含量、細菌含量等指標的要求極為苛刻。
  6.緑色補貼制度
  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各國政府采取幹預政策,將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傢將嚴重污染的産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傢以降低環境成本,造成發展中國傢環境成本上升。而發展中國傢的企業大多無力承擔環境治理的費用,政府有時不得不給予一定的環境補貼。按世貿組織修改後的國際補貼與反補貼規則,這類補貼屬於不可申訴補貼範圍,因而為越來越多的國傢所采用。
四.緑色貿易壁壘的現狀
  1.緑色壁壘被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
  緑色壁壘在近十年的時間裏被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成為繼反傾銷措施以後的又一重要的貿易措施。在全球4917種産品中,受緑色壁壘影響的3746種産品的貿易額達47320億美元,占1999年世界進口額的88%,其中直接受影響的達6790億美元,占13%。全球共計有137個進口國采用了緑色壁壘措施。據歐盟環保機構的一項調查顯示:僅1998年,歐盟國傢禁止進口的“非緑色産品”價值就達300億美元,其中90%來自於發展中國傢,涉及紡織、成衣、化妝品、日用品、玩具、傢具和傢用電器等幾千種商品。
  2.緑色壁壘措施使用領域越來越廣泛
  緑色壁壘措施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泛。一方面緑色壁壘本身也隨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在不斷調整和補充,出現了層出不窮、變化多端的緑色貿易措施,涉及包括環境保護、人類健康、生物多樣性、動植物安全等多個領域;另一方面,緑色壁壘所管轄的對象範圍越來越廣泛,近年來,它不僅對産品本身提出緑色環保要求,還對産品的設計開發、原料投入、生産方式、包裝材料、運輸、銷售、售後服務、甚至工廠的廠房、後勤設施、操作人員醫療衛生條件等整個周期的各個環節提出了緑色環保的要求。這些緑色保護措施對發展中國傢的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挑戰性。
  3.緑色壁壘措施具有動態性
  緑色壁壘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不停的在變化着。隨着進口國傢的技術進步、居民對於環境要求的不斷提高,環境標準不斷嚮越來越高的方向發展,這就要求出口商不斷地進行技術改革,達到進口國的環境標準。另外緑色壁壘的動態性還表現在緑色壁壘的實施往往會産生連動反應,一國實施立即會引起其他國傢的紛紛效仿,由一個國傢快速擴散到多個國傢,從而給出口國造成重大的打擊。
五.緑色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1.對我國産品出口市場範圍的影響
  1995年我國主要的外貿出口市場是香港、日本、美國、歐盟、東盟、臺灣、韓國等,對他們的出口份額占我國外貿出口總額的4/5。這表明我國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發達國傢和部分新興工業化國傢和地區。這些國傢和地區多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委員會的成員,環保行動起步早,成效大,公衆環保意識強,環保技術位居世界前列,目前從環保立法進入環保執法階段。如果這些國傢和地區憑藉自身在環保方面的優勢,在世界貿易組織中極力要求將貿易與環境兩者挂鈎,並製定對發展中國傢過於苛刻的統一環境標準,這將使得我國産品出口市場範圍面臨縮小的可能。
  2.對我國産品出口增長速度的影響
  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傢,加快機電産品出口是今後我國擴大對外貿易,躋身世界貿易強國之列的必然選擇和重要依托。但面臨的睏難之一就是發達國傢製定的産品進口標準,例如防污標準、噪聲標準、電磁輻射標準等,為我國機電産品進入發達國傢市場增加了難度。另外,烏拉圭回合談判最後簽署的文件不僅包含工業品貿易,而且還包括農産品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産權和投資等方面的環境保護問題。如果發達國傢在新的多邊自由貿易體製中肆意推進環境壁壘,以保護本國市場為目的而提高産品的環境標準,對於實現我國加快出口的戰略目標將産生影響,産品出口增長速度勢必減緩。
  3.對出口産品成本和企業效益的影響
  環境壁壘的製定實施必然會涉及産品從生産到銷售乃至報廢處理的各個環節。它要求將環境科學、生態科學的原理運用到産品的生産、加工、儲藏、運輸和銷售等過程中去,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無公害、無污染的環境管理體係。因此産品在流通過程中,製造商為了達到進口國的環境標準,不得不增加有關環境保護的檢驗、測試、認證和簽訂等手續並産生相關費用。産品的外觀裝潢、出口標簽和商品廣告也將作大幅度調整。因此,出口産品各種中間費用及附加費用的增多,將使我國目前出口産品日益上漲的生産成本進一步提高。作為出口産品生産企業的經濟效益將因此受到影響。
  對雙邊或多邊貿易關係的影響
  近年來,發達國傢以保護環境為名,經常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限製外國産品的進口,由此引發的雙邊或多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多。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這兩大區域性經濟組織成員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傢,它們的環保水平和環保標準大致接近,個別成員存在的差距也在趨於協調一致。因此發達國傢可以通過區域自由貿易的形式,以低於區域環境標準為由將來自於區域以外的産品,包括中國産品排斥在巨大的區域市場之外。
包含詞
緑色貿易壁壘的現狀緑色貿易壁壘的現狀緑色貿易壁壘法律問題及其對策研究
中國農産品出口的緑色貿易壁壘研究WTO體製下的緑色貿易壁壘法律問題研究體製下的緑色貿易壁壘法律問題研究
四.緑色貿易壁壘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