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絶對購買力平價的前提包括:
1 對於任何可貿易商品,一價定律都成立.
2 在兩國物價指數的編製中,各種可貿易商品所占的權重相等.
p=ep*
上式的含義是:不同國傢的可貿易商品的物價水平以同一種貨幣計量時是相等的.將上式變形,即e=p/p*
這就是絶對購買力平價的一般形式,它意味着匯率取决於不同貨幣衡量的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水平之比,即取决於不同貨幣對可貿易商品的購買力之比. | | 絶對購買力平價的前提包括:
1 對於任何可貿易商品,一價定律都成立.
2 在兩國物價指數的編製中,各種可貿易商品所占的權重相等.
P=eP*
上式的含義是:不同國傢的可貿易商品的物價水平以同一種貨幣計量時是相等的.將上式變形,即e=p/p*
這就是絶對購買力平價的一般形式,它意味着匯率取决於不同貨幣衡量的可貿易商品的價格水平之比,即取决於不同貨幣對可貿易商品的購買力之比.
絶對購買力平價說解釋了匯率的决定,認為均衡匯率是由兩國貨幣的購買力决定的,購買力一般用一般物價水平表示,假定P表示本國物價水平水平,P*表示外國物價水平,那麽,本幣與外幣的均衡匯率E=P/P*,這實質上是一價定律有應用,即同種商品在不同國傢以不同貨幣表示的價格經過均衡匯率換算後是相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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