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紅豆杉屬所有種均為國傢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和科學研究價值.為保護好這一寶貴的自然資源,促進資源增長和合理利用,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在紅豆杉原生地劃建自然保護區,建立專門保護機構,嚴厲打擊亂砍濫伐,亂采濫剝及非法經營紅豆杉的行為,並通過大力引種繁育,發展紅豆杉資源,探索科學合理利用的途徑,取得了顯著成效.然而,從目前情況來看,仍有少數企業和個人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在野生紅豆杉採集或采伐,紫杉醇及其他紅豆杉産品加上經營及進出口等環節,違反國傢有關規定,致使部分地區野生紅豆杉種群遭受嚴重破壞.為切實保護好野生紅豆杉資源,扶持紅豆杉的人工培育和基地建設,促進資源增長和産業發展,國傢林業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野生紅豆杉資源保護和規範紅豆杉資源經營利用管理工作.
一,切實加強野生紅豆杉資源的保護 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受理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或采伐野生紅豆杉直接用於商業性生産紫杉醇或其它産品的申請.因科學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採集野生紅豆杉的,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及其相關規定,根據採集地野生紅豆杉資源狀況提出採集或采伐作業方案和監督檢查措施,報國傢林業局批準.經批準後,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核發《採集證》(林木采伐的,還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採集單位方可憑證在當地林業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批準的範圍和數量實施採集或采伐作業,嚴禁超範圍和超量採集或采伐.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區域野生紅豆杉資源狀況,研究製定野生紅豆杉保護專項措施,特別是野生紅豆杉集中分佈的地區,應通過積極劃建自然保護區,保護小區或保護點等有效措施,改善野生紅豆杉生存條件,為其自然發展提供基本保障.國傢林業局駐各有關省區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紅豆杉資源保護管理的監督.
二,規範管理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的行為 人工培育紅豆杉資源是促進資源增長的有效途徑.為扶持人工培育紅豆杉資源,對因人工培育資源目的需要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的,可繼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備齊項目立項,場地條件,技術能力,建設規模,主要利用方向以及野生紅豆杉資源狀況,採集作業方案和監督檢查措施等相關材料,嚮國傢林業局提出申請,並嚴格執行以下規範管理措施. (一)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僅限於采穗圃建設,禁止直接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用於紫杉醇原料基地建設或其他商業活動. (二)因建設采穗圃需要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的,須首先對野生紅豆杉植株進行選優,確定相應數量的采條母株.采條作業僅限在選優確定的母株上進行,不得在非優樹植株上擅自采條. (三)經批準採集野生紅豆杉枝條的,在其採集人員經培訓合格後,方可按批準的數量,區域在采條母株上從事采條作業,並嚴格執行以下技術指標:(1)采條作業應優選母株中上部枝條,禁止採集母株主梢,單株采條數量不超過母株枝條總量的20%,采條作業後,應使母株上保留的枝條均勻分佈;(2)採集的枝條應為當年生的嫩枝和去年生的枝條,附帶3年生(含當年)枝條的長度不得超過5釐米;(3)胸徑小於20釐米的野生植株不得作為采條母株;(4)扦插育苗成活率應不低於60%. (四)對野生紅豆杉采條作業,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製定專項管理辦法,並負責對采條作業的全程監管.采條扦插活動結束後,扦插剩餘物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收集並妥善處理,不得用於紫杉醇的商業性生産,銷售和出口. (五)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紅豆杉資源保護,繁育,利用技術的研究與應用應予以大力支持,提高野生紅豆杉資源保護,優良種源和優良單株選育,人工繁育,天然母樹林改造和人工林高效培育等技術水平,促進紅豆杉資源保護,發展和可持續利用.
三,開展紅豆杉資源經營加工企業清理 為規範紅豆杉資源經營利用行為,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於近期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對本行政區域內紅豆杉資源經營加工企業組織開展一次清理,調查掌握加工企業基本情況及其紅豆杉原料來源,對依賴野生紅豆杉資源從事加工經營的企業,要立即改正,在未解决人工培育原料前,要一律停止其加工經營紫杉醇或其他紅豆杉産品的行為;對其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盡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具備技術能力,經營管理規範,有穩定的人工培育原料來源的,應附具原料來源證明,原料培育基地建設情況以及經營加工規模,加工技術,生産産品種類等相關材料,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強化出口紫杉醇及其他紅豆杉産品的出口管理 為防止亂采濫伐野生紅豆杉所獲紫杉醇及其他紅豆杉産品用於出口貿易,導致對野生紅豆杉資源的危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對申請出口紫杉醇及其他紅豆杉産品的,要嚴格審核其原料來源是否全部為人工種植紅豆杉資源,核實其原料産地,原料培育基地(場)種源來源證明,基地規模,培育狀況及原料利用動態等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傢林業局或其授權機構審批,經批準並取得國傢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核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書後,申請單位方可憑允許出口證明書辦理出口報關,報檢手續.
五,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大保護宣傳和執法監督力度 野生植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重要的環境因素,在維護生態平衡中發揮着無法取代的作用,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關係到人民的長遠利益.各地要充分認識保護紅豆杉等天然林資源的重要性,加強領導,製定切實有效的保護管理措施,使紅豆杉資源的保護工作落到實處.要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普法教育,增強群衆的法律意識,提高守法的自覺性.同時,加大執法監督力度,要會同有關部門,對破壞和非法經營紅豆杉資源的行為嚴格依法查處,進一步依法規範紅豆杉人工種植和加工經營等環節,使紅豆杉資源保護工作和人工培育經營産業嚮良性和健康方向發展.各級野生植物保護管理機構,森林資源林政管理機構,森林公安機關要互相配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執法監督,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紅豆杉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國傢林業局辦公室 2002-12-18
從植物中提取抗癌藥物的發展過程
摘要:
從60年代起,抗癌新藥的發現主要從原植物的代謝産物中尋找。實際上,好幾種正在使用的抗癌化療試劑不是從高等植物中分離得到的化合物,就是其結構類似物;比如從長春花中分離到長春花類生物鹼,從盾葉鬼臼中分離得到的表鬼臼毒素類衍生物,從紅豆杉中分離到的紫杉二萜類成分,從喜樹中分離到的喜樹鹼類衍生物。
目前我們仍在這四個化學係列進行藥物研發,其中包括新化合物臨床或臨床前的試驗。此外,也致力於從其它高等植物發現先導化合物,例如以Sarcomelicope生物鹼為母核的一類具有前景的新型acronycine衍生物。
未來的研究仍主要依靠篩選天然産物及其結構類似物來尋找到具有抑製腫瘤細胞和體外腫瘤的化合物,並且為了尋找到機理不同的新型抗癌藥,采取全球策略是絶對必要的。
另一種策略就是建立天然産物庫,高通量篩選已知的和新的具有潛力的目標化合物。
最後,應該強調的是細胞毒藥物的一般毒性研究仍然是找到更好的以腫瘤為靶的藥物的重要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