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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收管轄權
  國傢在稅收領域中的主權,是一國政府行使主權徵稅所擁有的管理權力。它具有獨立性和排他性。各國所得課稅制度的納稅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徵稅對象是各類應稅所得。一國政府有權自行决定對什麽人徵稅、課徵哪些稅以及徵收多少稅,這種權力,就是稅收管轄權
  照屬地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稱為地域管轄權,按屬人原則確立的稅收管轄權稱為居民管轄權和公民管轄權,地域管轄權是對納稅人的收入來源地進行管轄的權力,居民管轄權是對納稅人所在地行使管轄權。
  稅收管轄權是一個主權國傢在徵稅方面所擁有的不受任何約束的權力。它還是對國際間所得徵稅的依據,同時也是國傢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傢行使主權的一種表現,國際稅收理論中所指的稅收管轄權,是指各國政府在處理對跨國所得徵稅方面所擁有的權限。稅收管轄權可按屬地主義原則和屬人主義原則確立,其內容主要包括地域管轄權、居民管轄權和公民管轄權。
  稅收管轄權是一國政府在徵稅方面的主權,是國傢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際上通行做法,我國選擇了地域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的雙重管轄權標準,以維護國傢稅收利益。
稅收管轄權概述
  稅收管轄權是指主權國傢根據其法律所擁有和行使的徵稅權力。是國際法公認的國傢基本權利。除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1)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1963)對外國使、領館官員的稅收管轄權規定有限製的條款以外,主權國傢有權按照各自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選擇最適合本國權益的原則確定和行使其稅收管轄權,規定納稅人、課稅對象及應徵稅額,外國無權干涉。
  一國采用何種稅收管轄權,由該國根據其國傢權益、國情、政策和在國際所處的經濟地位等因素决定。一般地說,資本技術輸入較多的發展中國傢,多側重維護地域管轄權;而資本技術輸出較多的發達國傢,則多側重維護居民(公民)管轄權。大多數國傢為維護本國權益,一般都同時行使兩種稅收管轄權。在國際上單一行使地域管轄權的國傢有文萊、法國、荷蘭、玻利維亞、多米尼加、危地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巴西、厄瓜多爾、巴拿馬、委內瑞拉等;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的國傢有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阿富、日本、印度、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菲律賓、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芬蘭、瑞士、盧森堡、德國、希臘、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國、愛爾蘭、摩納哥、墨西哥、哥倫比亞、薩爾瓦多、孟加拉、洪都拉斯、秘魯、澳大利亞、新西蘭、斐濟、巴布亞新幾內亞等。美國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公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各國同時行使兩種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必然導致國際雙重徵稅的擴大化。
稅收管轄權的範圍
  一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的範圍,在地域上,指該國的領土疆域;在人員上,指該國的所有公民和居民,包括本國人、外國人、雙重國籍人、無國籍人和法人。
稅收管轄權的原則
  國際上確定稅收管轄權通常有:
  ①屬人原則,亦稱屬人主義。即按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國籍、登記註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機構所在地為標準,確定其稅收管轄權凡屬該國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該國稅收管轄權管轄,對該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
  ②屬地原則,亦稱屬地主義。即按照一國的領土疆域範圍為標準,確定其稅收管轄權。該國領土疆域內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受該國稅收管轄權管轄,對該國負有有限納稅義務。
稅收管轄權的分類
  世界各國行使的稅收管轄權,大體分為居民管轄權、公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實質上,前兩者是基於屬人原則所確立的稅收管轄權,後者是基於屬地原則所確立的稅收管轄權。故稅收管轄權亦可歸納為居民(公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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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uishou guanxiaquan
  稅收管轄權
  tax jurisdiction
    主權國傢根據其法律所擁有和行使的徵稅權力。是國際法公認的國傢基本權利。除《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1)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1963)對外國使、領館官員的稅收管轄權規定有限製的條款以外,主權國傢有權按照各自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選擇最適合本國權益的原則確定和行使其稅收管轄權,規定納稅人、課稅對象及應徵稅額,外國無權干涉。
    範圍 一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的範圍,在地域上,指該國的領土疆域;在人員上,指該國的所有公民和居民,包括本國人、外國人、雙重國籍人、無國籍人和法人。
    原則 國際上確定稅收管轄權通常有:①屬人原則,亦稱屬人主義。即按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國籍、登記註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機構所在地為標準,確定其稅收管轄權。凡屬該國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該國稅收管轄權管轄,對該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②屬地原則,亦稱屬地主義。即按照一國的領土疆域範圍為標準,確定其稅收管轄權。該國領土疆域內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受該國稅收管轄權管轄,對該國負有有限納稅義務。
    分類 世界各國行使的稅收管轄權,大體分為居民管轄權、公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實質上,前兩者是基於屬人原則所確立的稅收管轄權,後者是基於屬地原則所確立的稅收管轄權。故稅收管轄權亦可歸納為居民(公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
    概況 一國采用何種稅收管轄權,由該國根據其國傢權益、國情、政策和在國際所處的經濟地位等因素决定。一般地說,資本技術輸入較多的發展中國傢,多側重維護地域管轄權;而資本技術輸出較多的發達國傢,則多側重維護居民(公民)管轄權。大多數國傢為維護本國權益,一般都同時行使兩種稅收管轄權。在國際上單一行使地域管轄權的國傢有文萊、法國、荷蘭、玻利維亞、多米尼加、危地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巴西、厄瓜多爾、巴拿馬、委內瑞拉等;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的國傢有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阿富□、日本、印度、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菲律賓、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芬蘭、瑞士、盧森堡、德國、希臘、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國、愛爾蘭、摩納哥、墨西哥、哥倫比亞、薩爾瓦多、孟加拉、洪都拉斯、秘魯、澳大利亞、新西蘭、斐濟、巴布亞新幾內亞等。美國同時行使居民管轄權、公民管轄權和地域管轄權。各國同時行使兩種不同的稅收管轄權必然導致國際雙重徵稅的擴大化。
    參考書目
    惟熹主編:《國際稅收教程》,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北京,1987。
     (龐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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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傢在稅收領域中的主權,是一國政府行使主權徵稅所擁有的管理權力。它具有獨立性和排他性。各國所得課稅制度的納稅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徵稅對象是各類應稅所得。一國政府有權自行决定對什麽人徵稅、課徵哪些稅以及徵收多少稅,這種權力,就是稅收管轄權稅收管轄權是一個主權國傢在徵稅方面所擁有的不受任何約束的權力。它還是對國際間所得徵稅的依據,同時也是國傢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傢行使主權的一種表現,國際稅收理論中所指的稅收管轄權,是指各國政府在處理對跨國所得徵稅方面所擁有的權限。稅收管轄權可按屬地主義原則和屬人主義原則確立,其內容主要包括地域管轄權、居民管轄權和公民管轄權。
包含詞
雙重稅收管轄權居民稅收管轄權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