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岱廟東御座大殿露臺前西側的秦泰山刻石,是泰山石刻中時代最早的作品。鎸刻着由丞相李斯篆書的秦始皇功德銘和二世詔書。刻石原在岱頂玉女池旁,後迭移至此。刻石原文222字,歷經滄桑,現僅存十字:“臣去疾臣請矣臣”七字完整,“斯昧死”三字殘泐。秦泰山刻石列為國傢一級文物,堪稱稀世珍寶。
《泰山刻石》的作者秦相李斯(?—公元前208年),可稱得上是我國書法史上第一個有記載的書法傢。《泰山刻石》的書體是秦統一後的標準字體,小篆。其結構特點,直接繼承了《石鼓文》的特徵,比《石鼓文》更加簡化和方整,並呈長方形,綫條圓潤流暢,疏密勻停,給人以端莊穩重的感受。唐張懷瑾稱頌李斯的小篆是:“畫如鐵石,字若飛動”,“骨氣豐勻,方圓妙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