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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稱保衛京城或宮廷的軍隊 Ancient said the army to defend the capital or court |
古代稱保衛京城或宮廷的軍隊。 唐 薛能 《昇平樂》詩之四:“曙質絶埃氛,彤庭列禁軍。”《新唐書·韋昭度傳》:“ 李昌符 亂興蒼卒, 昭度 質傢族於禁軍,誓共討賊,士卒感動,乃平 昌符 。” 清 曹寅 《正月二十九日隨駕入侍鹿苑》詩:“濡毫乙夜酬封事,列陛辛盤賜禁軍。” 吳晗 《朱元璋傳》第四章四:“ 朱元璋 直接控製着禁軍和特務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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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代亦稱由中央直接掌握的正規軍。 宋 陳亮 《上孝宗皇帝第一書》:“故京師嘗宿重兵以為固,而郡國亦各有禁軍,無非天子所以自守其地也。”《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慶歷八年》:“嚮因 夏 人阻命,諸路增置禁軍約四十二萬餘人,通三朝舊兵且八九十萬人,其鄉軍義勇、州郡廂軍、諸軍小分剩員等不在此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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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軍
原指皇帝的親兵,即侍衛宮中及扈從的軍隊。歷代有直稱禁軍、禁兵的,也有另立名目的。又有此名義而擴大其任務範圍的。唐代禁軍初有元從禁軍,以後陸續出現飛騎、百騎、千騎、萬騎等名目,演變為左右羽林、左右竜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左右神威等十軍。其中如神策軍即戍守各地,任務不限於宿衛。北宋稱正規軍為禁軍或禁兵。從各地招募,或從廂軍、鄉兵中選拔,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分隸三衙。除防守京師外,並分番調戍各地,使將不得專其兵。每發一兵,均須構密院頒發兵符。編製單位有軍、指揮、都。士兵出自雇傭,且沿五代朱梁定製,文面刺字,社會地位低於一般人民。北宋中葉,禁兵增至八十餘萬人。王安石變法時裁減兵額,置將分領,加強,戰鬥力有所提高。北宋末年,政治腐敗,軍隊缺額極多,京師三衙所統餘萬人,實際僅存三萬人。北宋亡,禁兵主力潰散。南宋時,各屯駐大軍取代禁兵,成為正規軍,而各地尚存的禁兵,則成為專供雜役、不從事戰鬥的部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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