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生産經營單位 | 生産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
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 生産經營單位的决策機構 |
兩個以上生産經營單位 | 四川省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責任規定 |
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産工作全面負責 | 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
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 生産經營單位不具備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
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時 | 由生産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 |
生産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 | 對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
生産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 | 生産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 |
生産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 | 生産經營單位將生産經營項目場所 |
生産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 | 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
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 | 進入生産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嚮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
依法對生産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産的法律法規 | 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的生産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
生産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 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嚮生産經營單位建議 |
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 | 發現生産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 |
工會對生産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 生産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 |
生産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産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 兩個以上生産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産經營活動 |
生産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傢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産安全的工藝設備 | 生産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 |
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産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 生産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製定的保障安全生産的國傢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
生産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 | 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産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産違法行為時 |
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 | 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産管理職責的 |
對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 | 責令生産經營單位停産停業整頓 |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産經營單位停産停業整頓 | 致使生産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 |
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産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 |
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後 | 生産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産保障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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