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安全事故傷亡 | 防止生産安全事故 |
特大生産安全事故 | 發生生産安全事故 |
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 生産安全事故的責任人 |
導致發生生産安全事故 | 重大生産安全事故報告 |
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 容易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 |
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 | 及時如實報告生産安全事故 |
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 | 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及時消除生産安全事故隱患 | 追究生産安全事故責任人員 |
生産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 煙花爆竹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紡織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冶金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機械製造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 |
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 化工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煙草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四川省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
北京市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 | 習水縣較大以上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建築企業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册 | 生産安全事故預防與案例剖析 |
生産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 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 |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 | 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
《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 | 對生産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
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時 | 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産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無效 |
導致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導致發生生産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 |
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情況 | 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情況並定期嚮社會公佈 |
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 | 接到重大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後 |
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後 | 特大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製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
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 生産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根據生産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 生産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 |
落實生産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 規範生産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 |
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的生産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 因生産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 |
因生産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 | 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産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
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 | 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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