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式驅逐戰車
  獵豹式驅逐戰車(德文:Jagdpanther)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德國以五號豹式坦剋車體開發出來的一款驅逐戰車,許多歷史學家認為它是二次大戰中最佳的驅逐戰車。
  開發過程
  1942年晚期,納粹德國政府下令開發一款使用豹式坦剋車體,武裝為Pak 43 88mm坦剋炮的重型驅逐戰車,賦編型號SdKfz 173。此款驅逐戰車在1944年前期開始投入生産,同時希特勒親自命名為“獵豹”(Jagdpanther)。
  為了容納88mm坦剋炮,原始豹式坦剋尺寸必需擴充以提供較寬敞的內部空間,同時還要保持非常低的車姿,所以後來豹式坦剋G型及獵豹式的側面裝甲尺寸兩者都予以修改、增加,以便在共享車體及生産上取得協調。
  獵豹主要武裝為一門與虎王坦剋相同的(Pak 43/KwK 43)88mm 71倍徑坦剋炮,並配備一挺自衛用的MG34 7.92mm機槍。獵豹擁有良好的馬力負載比及威力強大的主炮,可以擊破盟軍任何型式的坦剋,同時由於低車姿,也很容易進行偽裝掩護。因為使用既有的豹式坦剋車體,所以也沒遭遇太多機械性問題。搭載乘員五名:一名車長、一名駕駛、一名通信員、一名炮手及一名裝填手。
  獵豹有兩種較知名的分支車型,一型使用焊接式炮盾,其他使用蠃栓式炮盾,衹有搭載Pak 43/4型坦剋炮的車型纔使用焊接式炮盾。獵豹早期有一個整體炮身及兩個駕駛觀察鏡,到後期衹剩一個觀察鏡。
  生産
  在1944年至1945年間約生産了392輛獵豹,主要配發於重裝甲獵兵營(schwere Panzerjäger Abteilung)並在東部戰綫服役,但也有相當數量的獵豹投入了西綫突出部之役作戰。盟軍第一次在西綫遭遇獵豹是在諾曼底戰役,有12輛德軍第654重裝甲獵兵營的獵豹對抗英軍。
  幸存車輛
  戰爭結束後衹有三輛獵豹還保持在可動狀態。德國方面,明斯特的德國裝甲兵博物館(Deutsches Panzermuseum)與科布倫茨的防衛科技研究博物館(WTS - Wehrtechnische Studiensammlung)各收藏一輛可以行駛的獵豹。英國的德軍裝甲車輛基金會(SDKFZ Foundation)也保存一輛可以行駛的獵豹,不過此輛獵豹是用兩輛殘損獵豹拼湊組成。
  另外還有許多獵豹散布收藏於世界各地軍事博物館做靜態展示。
  主要設定
  乘員 5人
  (車長、駕駛、通信員、炮手及裝填手)
  長度 9.87 m
  闊度 3.42 m
  高度 2.71 m
  重量 45.5 噸
  裝甲與武器
  裝甲 80 mm(正面),
  180 mm(炮盾部份)
  主要武器 Pak 43/3(4) L/71 88mm 71倍徑坦剋炮 X 1
  57發炮彈
  次要武器 MG 34 7.92 mm 機槍 X 1
  600發子彈
  機動性
  發動機 V12 梅巴赫HL230 P30發動機
  690匹
  懸挂係統 雙扭力棒
  平地時速 46公裏/小時
  馬力/重量 15.4匹/噸
  行動距離 250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