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煤油 (lamp kerosene;kerosene ;kerosine ),輕質石油産品的一類。由天然石油或人造石油經分餾或裂化而得。單稱“煤油 ”一般指照明煤油 。又稱燈用煤油 和燈油(lamp kerosene),也稱“火油”,俗稱“洋油”,粵語也稱“火水”。 沸程為180~310℃。為C9~C16的多種烴類混合物。純品為無色透明液體,含有雜質時呈淡黃色。平均分子量在200~250之間。密度大大於0.84g/cm3。閃點40℃以上。運動黏度40℃為1.0~2.0mm2/s。芳烴含量8%~15%。不含苯及不飽和烴(特別是二烯烴)。不含裂化餾分。硫含量0.04%~0.10%。燃燒完全,亮度足,火焰穩定,不冒黑煙,不結燈花,無明顯異味,對環境污染小。
不同用途的煤油 ,其化學成分不同。同一種煤油 因製取方法和産地不同,其理化性質也有差異。各種煤油 的質量依次降低:航空煤油 、動力煤油 、溶劑煤油 、燈用煤油 、燃料煤油 、洗滌煤油 。一般沸點為110-350℃。
各種煤油 在常溫下為液體,無色或淡黃色,略具臭味。不溶於水,易溶於醇和其他有機溶劑。易揮發。易燃。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爆炸極限為2-3% 。
煤油 因品種不同含有烷烴28-48%的,芳烴20-50%,不飽和烴1-6%,環烴17-44%。碳原子數為10-16。此外,還有少量的雜質,如硫化物(硫醇)、膠質等。 以石蠟基原油沸點230℃左右的餾分或環烷基原油215℃左右的餾分,經蒸餾、深度精製而得。 主要用於點燈照明和各種噴燈、汽燈、汽化爐和煤油 爐的燃料;也可用作機械零部件的洗滌劑,橡膠和製藥工業的溶劑,油墨稀釋劑,有機化工的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業、鋁板輾軋、金屬工件表面化學熱處理等工藝用油;有的煤油 還用來製作溫度計。根據用途可分為航空煤油 、動力煤油 、照明煤油 等。 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首次進口5000加侖。光緒二十三年後,外國煤油 公司先後在杭開設煤油 公司、煤棧、洋油行等,煤油 進口驟增,全年達到1,731,473加侖,值銀238,798關平兩。三十三年杭城組織“洋油認捐公所”,煤油 運抵杭州後,由公所定期嚮釐局認捐,進一步擴大煤油 銷售量。民國14年(1925年),浙江省將運入內地的商品稅捐並入統捐,受其刺激,煤油 運銷量大增,當年報經杭州關的進口煤油 達9,191,570加侖,值銀2,480,540關平兩,為杭州煤油 進口最高紀錄。煤油 為清末民國時期杭州進口大宗外國貨之一,光緒二十二年至民國26年進口數量共達128,651,908加侖,值銀20,297,481關平兩(不包括光緒三十一年至宣統元年,即1905~1909年)。報經杭州關進口的煤油 有美國煤油 、俄國煤油 、荷蘭煤油 和蘇門答臘煤油 。進口至杭州的各國煤油 銷售地區遍及浙、皖、贛及閩北。民國20年(1931年)以前開設在杭州城內的規模較大的煤油 公司、油棧、油號計有中和煤油 號、永昌火油公司、同義公洋油行、亞細亞火油有限公司、美孚洋油行等十多傢。 人吸入最大耐受濃度為15 g/m3, 10-15分鐘。成人經口LDL0:100 ml。
一般屬微毒-低毒。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一般有吸入氣溶膠或霧滴引起粘膜刺激。不易經完整的皮膚吸收。口服煤油 時可因同時嗆入液態煤油 而引起化學性肺炎。 接觸機會
生産與使用人員。
侵入途徑
消化道、呼吸道、皮膚。
臨床表現
急性中毒極為少見,多為誤服中毒,主要表現為口腔、咽喉和胃腸道的刺激癥狀,如惡性、嘔吐、嗆咳、上腹不適、腹痛和腹瀉等。嚴重者可見糞便帶血。
吸入中毒表現胃呼吸道刺激癥狀,如咳嗽、呼吸睏難、呼吸頻而淺、胸部不適和胸痛,可有肺部幹羅音等體徵。嚴重着發生化學性肺炎。煤油 所至的化學性肺炎為滲出性出血性的支氣管炎。有劇烈咳嗽、咯血痰,有時為血性泡沫痰,呼吸睏難,胸痛,紫紺,聽診可聞濕性羅音,體溫升高,X綫檢查有助於早期診斷。
中樞神經係統癥狀多見於吸入中毒,經口中毒多發生於大量煤油 服入時(30 ml以上)。臨床表現可有短暫的興奮,隨即轉入抑製狀態。常見癥狀為乏力、酩酊狀態、意識恍惚、震顫、共濟失調,嚴重者煩躁不安、譫妄、意識模糊、昏迷、驚厥。其它方面如心血管係統也常受纍,尤其是心室顫動常為死因之一。也有腎髒(主要是腎小管)損害。
新生詞
特指那些使用魅族(MEIZU)産品的人們. meiyou
煤油
kerosene
一種輕質石油産品,復雜的烴類(碳原子數約10~16)混合物,沸點範圍180~310℃,相對密度約0.8。主要由原油蒸餾所得的煤油 餾分經精製(見石油産品精製)製得。是石油煉製工業初期的主要産品,目前産量已居次要地位。用於照明、生活炊事、取暖等。根據用途的不同,有燈用煤油 、爐用煤油 、信號燈煤油 、礦燈煤油 、熒光探傷煤油 等。
燈用煤油 芳烴含量宜在8%~10%左右,以使燈光有必需的亮度而又不冒黑煙;0℃的運動粘度不大於2.4mm+/s,以便能沿燈芯順利流動;沸點 270℃以上餾分盡可能少,以保持火焰平穩;為了使用安全,閃點(在閃點測定儀中,油品遇明火發生閃火的最低溫度)應大於40℃。
(劉濟瀛)
: kerosene oil n.: kerosene, kerosine, karaffin oil, coal oil, paraffin, oil obtained from petroleum, coal, etc and used as a fuel in heaters and lamps and as a solvent n. kérosène 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