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法定準備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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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規定一個最低限度的準備金為法定準備金,法定準備金占銀行全部存款的比率。
No. 2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規定一個最低限度的準備金為法定準備金,法定準備金占銀行全部存款的比率,
  又稱準備率,貨幣政策的三大工具之一,它是中央銀行為保護存款人和商業銀行本身的安全,控製或影響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以法律形式所規定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取的存款準備金的最低比率。
  商業銀行在吸收存款後,一般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準備金,剩餘部分纔用於放款。在大多數國傢,逐漸對準備金與存款的比率做出了強製性規定,即該比例不能低於某一法定數額。這是商業銀行準備金與存款的最低比例,超過部分稱為超額準備金率,該最低限額則稱為法定準備金率
  中央銀行對法定準備金率的規定,最初是為了降低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保護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以後逐漸把它作為控製信用規模和貨幣供給的貨幣政策工具。在經濟高漲和通貨膨脹時期,中央銀行為了控製信用的過度擴張可以提高法定準備金率,它一方面減少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用於貸款的資金、另一方面使得商業銀行創造的貨幣減少,從而收縮銀根、減少貨幣供給、減少投資、抑製總需求;反之,當經濟處於衰退和高失業時期時,中央銀行可以降低法定準備金率,以增加貨幣供給、增加投資、刺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