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 潤滑油 : 西歐 >法國 > 阿爾薩斯 > 下萊茵省 >斯特拉斯堡 > 歐洲議會
顯示地圖
目錄
No. 1
  歐洲議會聯繫方式 地址: f-67075 strasbourg cedex france 。
  電話: +33 (0)3 88 41 20 00
  傳真: +33 (0)3 88 41 27 81
  歐洲議會開放時間 內部一般不對外開放。
  歐洲議會交通 有軌電車:b綫到conseil de l’europe下。
  
  歐洲議會是一個國際性的組織,第二次大戰結束後,由10個會員國在1949年5月5日於倫敦確立了這個組織,它的角色是在加強會員國的民主政治、人權、及法治狀況。目的是維持歐洲(西歐)的民主及和平。
  
  自1989年東歐解體,歐洲議會的會員國也增加至現在的41國,它的議題及角色隨着時代的變遷,不僅衹是探討會員國的政治問題,也漸漸關心整個歐洲會員國的內部問題,包括了社會問題,毒品問題、犯罪問題、移民問題、日新月異的科技方向等,企圖使整個歐洲會員國有一致的生活品質,成為共存共榮歐洲共同體。
  
  所以,歐洲議會大廈這樣一座建築必須表現歐洲的文化和歷史。它也必須是我們時代的代表和支持時代的民主機構:正在創造一份新的遺産,它將體現出歐洲議員們决議的全面價值。建築結構表現了西方的基礎:古典主義和巴洛剋風格。
No. 2
  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ies
  西歐國傢推行歐洲經濟、政治一體化,並具有一定超國傢機製和職能的國際組織。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總稱。又稱歐洲共同市場,簡稱歐共體。
  成立和發展 歐洲統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進入高潮。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R.舒曼提出歐洲煤鋼共同體計劃(即舒曼計劃),旨在約束德國。1951年 4 月18日,法、意、聯邦德國、荷、比、盧 6 國簽訂了為期50年的《關於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的條約》。1955年6月1日,參加歐洲煤鋼共同體的 6 國外長在意大利墨西拿舉行會議,建議將煤鋼共同體的原則推廣到其他經濟領域,並建立共同市場。1957年3月25日,6國外長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兩個條約,即《羅馬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 8日,6國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决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統一起來,統稱歐洲共同體。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 。歐共體總部設在比利時布魯塞爾。1991年 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的《歐洲聯盟條約》 ,(通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2年2月1日,各國外長正式簽署馬約。經歐共體各成員國批準,馬約於 1993 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歐共體開始嚮歐洲聯盟過渡。
  成員 歐共體創始國為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 6 國。1973年,丹麥、愛爾蘭和英國加入歐共體,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歐共體。1992年12月召開的歐共體愛丁堡首相會議决定,從1993年起開始與奧地利、瑞典、芬蘭並稍後與挪威就其加入歐共體的問題進行正式談判。1993年10月29日,歐共體布魯塞爾特別首腦會議計劃於1994年3月1日前結束談判,以使4國得以於1995年1月1日加入歐共體。
  宗旨和組織機構 歐洲共同體的基礎文件《 羅馬條約 》規定其宗旨是:在歐洲各國人民之間建立不斷的、愈益密切的、聯合的基礎,清除分裂歐洲的壁壘,保證各國經濟和社會的進步,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和就業的條件,並通過共同貿易政策促進國際交換。在修改《羅馬條約》的《歐洲單一文件》中強調:歐共體及歐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實促進歐洲團结的發展,共同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歐共體下設:①理事會。包括歐洲聯盟理事會和歐洲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原稱部長理事會,是歐共體的决策機構,擁有歐共體的絶大部分立法權。由於馬約賦予了部長理事會以歐洲聯盟範圍內的政府間合作的職責,因此部長理事會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稱作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聯盟理事會分為總務理事會和專門理事會,前者由各國外長參加,後者由各國其他部長參加。歐洲理事會即歐共體成員國首腦會議,為歐共體內部建設和對外關係製定大政方針。1974年12月歐共體首腦會議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腦會議制度化,並正式稱為歐洲理事會。1987年7月生效的《歐洲單一文件》中規定,歐洲理事會由各成員國國傢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主席組成,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馬約則明確規定了歐洲理事會在歐洲聯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②委員會。歐共體委員會是常設執行機構。負責實施歐共體條約和歐共體理事會作出的决定,嚮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處理歐共體日常事務,代表歐共體進行對外聯繫和貿易等方面的談判。委員會由17人組成 ,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員國各1人。主席由首腦會議任命,任期 2 年;委員由部長理事會任命,任期 4 年。③歐洲議會。歐共體監督、咨詢機構。歐洲議會有部分預算决定權,並可以2/3多數彈劾委員會,迫其集體辭職。議員共有 518 名,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蘭25名,比利時、希臘、葡萄牙各24名,丹麥16名,愛爾蘭15名,盧森堡6名。議長任期2年半 ,議員任期 5 年。議會秘書處設在盧森堡。每月一次的議會例行全體會議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特別全體會議和各黨團 、委員會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④歐洲法院。歐共體的仲裁機構。負責審理和裁决在執行歐共體條約和有關規定中發生的各種爭執。⑤審計院。歐共體審計院成立於1977年10月,由12人組成,均由理事會在徵得歐洲議會同意後予以任命。審計院負責審計歐共體及其各機構的賬目,審查歐共體收支狀況,並確保對歐共體財政進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為盧森堡。
  此外,歐共體還設有經濟和社會委員會、歐洲煤鋼共同體咨詢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等機構。
  經濟實力 歐共體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力量。12國面積為236.3萬平方千米,人口3.46億。1992年歐共體12 國國內生産總值為 68412 億美元(按當年匯率和價格)。歐共體是世界上最大的貿易集團,1992年外貿總額約為 29722 億美元,其中出口14518.6億美元,進口15202.7億美元。
  主要活動 在內部建設方面,歐共體實行一係列共同政策和措施。①實現關稅同盟和共同外貿政策。1967年起歐共體對外實行統一的關稅率,1968年 7 月 1 日起成員國之間取消商品的關稅和限額,建立關稅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 年加入後,與其他成員國間的關稅需經過10 年的過渡期後才能完全取消)。1973年,歐共體實現了統一的外貿政策。馬約生效後,為進一步確立歐洲聯盟單一市場的共同貿易制度,歐共體各國外長於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國實行的6400多種進口配額,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護低科技産業的措施。②實行共同的農業政策。1962年7月1日歐共體開始實行共同農業政策。1968年 8 月開始實行農産品統一價格 ;1969年取消農産品內部關稅;1971年起對農産品貿易實施貨幣補貼制度。③建立政治合作制度。1970年10月建立。1986年簽署,1987年生效的《歐洲單一文件》,把在外交領域進行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歐共體條約。為此,部長理事會設立了政治合作秘書處,定期召開成員國外交部長參加的政治合作會議,討論並决定歐共體對各種國際事務的立場。1993年11月 1 日馬約生效後,政治合作制度被納入歐洲政治聯盟活動範圍。④基本建成內部統一大市場。1985年 6 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批準了建設內部統一大市場的白皮書,1986年 2 月各成員國正式簽署為建成大市場而對《羅馬條約》進行修改的《歐洲單一文件》。統一大市場的目標是逐步取消各種非關稅壁壘,包括有形障礙(海關關卡、過境手續、衛生檢疫標準等)、技術障礙(法規 、技術標準)和財政障礙(稅別、稅率差別),於1993年1月1日起實現商品、人員、資本和勞務自由流通。為此,歐共體委員會於1990年 4 月前提出了實現上述目標的282項指令。截至 1993 年12月10日,264 項已經理事會批準,尚有18項待批。在必須轉化為12國國內法方可在整個聯盟生效的219項法律中,已有115項被12國納入國內法。需轉化為成員國國內法的法律,平均已完成87%。1993年1月1日,歐共體宣佈其統一大市場基本建成,並正式投入運行。⑤建立政治聯盟。1990年 4 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和聯邦德國總理科爾聯合倡議於當年底召開關於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同年10月,歐共體羅馬特別首腦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政治聯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歐共體有關建立政治聯盟問題的政府間會議開始舉行。經過 1年的談判,12 國在1991年12月召開的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上通過了政治聯盟條約。其主要內容是12國將實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並將最終實行共同的防務政策。
  此外還實行了共同的漁業政策、建立歐洲貨幣體係、建設經濟貨幣聯盟等措施。
  在對外關係方面,歐共體同世界上許多國傢和地區建立和發展了關係。至1993年,已有 157 個國傢嚮歐共體派駐外交使團,歐共體委員會也已在 107 個國傢及國際組織所在地派駐代表團。歐共體同其中的絶大多數國傢締結了貿易協定、經貿合作協定或其他協定,並與一些地區性組織建立了比較密切的關係。歐共體於1975年 5 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關係。
  歐洲議會是歐盟三大機構(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之一,為歐盟的立法、監督和咨詢機構,其地位和作用及參與决策的權力正在逐步擴大。
  歐洲議會成立於1958年,其前身是歐洲煤鋼共同體議會,由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個西歐國傢的議員組成。1962年正式改稱現名。
  歐洲議會共有8個議會黨團和1個無黨派人士小組,設有17個專門委員會和6個臨時委員會負責决議的準備工作,另設約30個對外關係代表團。
百科大全
  Ouzhou Yihui
  歐洲議會
  European Parliament
  見歐洲共同體。
相關詞
人物政治選舉歐盟西班牙
包含詞
歐洲議會議員歐洲議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