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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無我(anatman)】wuwo
  佛教教義。亦稱非我、非身。三法印之一。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着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他們認為房子是磚瓦木石的結合體,人是由五藴(色、受、想、行、識)組成的,在這樣的集合體中,沒有常住不變的“我”,故謂無我
  無我分為兩類:1、人無我(人空)。認為人是由五藴假和合而成,沒有常恆自在的主體——我(靈魂);2、法無我(法空)。認為一切法都由種種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沒有常恆的主宰者。小乘佛教一般主張人無我,大乘佛教則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的,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如幻如化。因此一切事物和現象,按其本性來說都是空的,它們表現出來的,衹不過是一些假象,即所謂“性空幻有”。
  佛教的無我學說,主要為反對婆羅門教的有我論而提出的。婆羅門教主張“梵我一如”,認為“梵”是無所不在的唯一本質,宇宙間的最高主宰,自我(靈魂)是梵的一部分或梵的化身。而這種自我,其量廣大,邊際難測。衹有親證梵我同一,才能達到真正解脫的目的。因此,原始佛教為了反對這種有我理論,提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盤寂靜”三個命題,被稱為三法印。在部派佛教時期,佛教各派對此也曾引起了許多爭論。
  【無我
  (術語)梵語Ana%tman,又云非我。常一之體,有主宰之用者為我,於人身執有此,謂之人我,於法執有此,謂之法我,於自己執有此,謂之自我,於他執有此,謂之他我。然人身者五藴之假和合,無常一之我體,法者總為因緣生,亦無常一之我體,既無人我,無法我,則無自我他我,不待言矣。如此畢竟無有我,是究竟之真理也。金剛經曰:“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十地經論一曰:“無我智有二種,我空法空。”大乘義章二曰:“法無性實,故曰無我。”同三曰:“苦非我體,故名為無我。”俱捨光記二十六曰:“違我見故非我。”又曰:“非自在故非我。”又曰:“即藴自體非我故非我,如言即捨非人。”止觀七曰:“為無智慧故,計言有我。以慧觀之,實無有我。我在何處?頭足支節,一一諦觀,了不見我。何處有人及以衆生?衆生業力機關,假為空聚。從衆緣生,無有宰主,如宿空亭。”原人論曰:“形骸之色,思慮之心,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之,執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嗔癡等三毒。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
  摘自《佛學大辭典》
佛教百科
  【無我(anatman)】wuwo
    佛教教義。亦稱非我、非身。三法印之一。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着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他們認為房子是磚瓦木石的結合體,人是由五藴(色、受、想、行、識)組成的,在這樣的集合體中,沒有常住不變的“我”,故謂無我
    無我分為兩類:1、人無我(人空)。認為人是由五藴假和合而成,沒有常恆自在的主體──我(靈魂);2、法無我(法空)。認為一切法都由種種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沒有常恆的主宰者。小乘佛教一般主張人無我,大乘佛教則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的,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如幻如化。因此不僅主張人無我,而且主張法無我。因為一切事物和現象,按其本性來說都是空的,它們表現出來的,衹不過是一些假象,即所謂“性空幻有”。
    佛教的無我學說,主要為反對婆羅門教的有我論而提出的。婆羅門教主張“梵我一如”,認為“梵”是無所不在的唯一本質,宇宙間的最高主宰,自我(靈魂)是梵的一部分或梵的化身。而這種自我,其量廣大,邊際難測。衹有親證梵我同一,才能達到真正解脫的目的。因此,原始佛教為了反對這種有我理論,提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個命題,被稱為三法印。在部派佛教時期,佛教各派對此也曾引起了許多爭論。
百科辭典
  wuwo
  無我
  an□tman
    佛教教義。亦稱非我、非身。三法印之一。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着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他們認為房子是磚瓦木石的結合體,人是由五藴(色、受、想、行、識)組成的,在這樣的集合體中,沒有常住不變的“我”,故謂無我
    無我分為兩類:①人無我(人空)。認為人是由五藴假和合而成,沒有常恆自在的主體──我(靈魂);②法無我(法空)。認為一切法都由種種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沒有常恆的主宰者。小乘佛教一般主張人無我,大乘佛教則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的,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如幻如化。因此不僅主張人無我,而且主張法無我。因為一切事物和現象,按其本性來說都是空的,它們表現出來的,衹不過是一些假象,即所謂“性空幻有”。
    佛教的無我學說,主要為反對婆羅門教的有我論而提出的。婆羅門教主張“梵我一如”,認為“梵”是無所不在的唯一本質,宇宙間的最高主宰,自我(靈魂)是梵的一部分或梵的化身。而這種自我,其量廣大,邊際難測。衹有親證梵我同一,才能達到真正解脫的目的。因此,原始佛教為了反對這種有我理論,提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寂靜”三個命題,被稱為三法印。在部派佛教時期,佛教各派對此也曾引起了許多爭論。
     (高振農)
    
佛教百科
  【無我】 (術語)梵語Anatman,又云非我。常一之體,有主宰之用者為我,於人身執有此,謂之人我,於法執有此,謂之法我,於自己執有此,謂之自我,於他執有此,謂之他我。然人身者五藴之假和合,無常一之我體,法者總為因緣生,亦無常一之我體,既無人我,無法我,則無自我他我,不待言矣。如此畢竟無有我,是究竟之真理也。金剛經曰:“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十地經論一曰:“無我智有二種,我空法空。”大乘義章二曰:“法無性實,故曰無我。”同三曰:“苦非我體,故名為無我。”俱捨光記二十六曰:“違我見故非我。”又曰:“非自在故非我。”又曰:“即藴自體非我故非我,如言即捨非人。”止觀七曰:“為無智慧故,計言有我。以慧觀之,實無有我。我在何處?頭足支節,一一諦觀,了不見我。何處有人及以衆生?衆生業力機關,假為空聚。從衆緣生,無有宰主,如宿空亭。”原人論曰:“形骸之色,思慮之心,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之,執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嗔癡等三毒。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
佛教百科
  【無我】  1、無有實我。
    2、忘卻自己。
英文解釋
  1. n.:  anatta,  anat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