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傢各種建築工程法律、規章及地方建築工程法規的陸續出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大力監管、工程監理製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築工程施工單位整體素質的提高,建築工程的質量意識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有了相當大的提高。與之不相適應的是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卻未能與建築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惡性安全事故頻發。客觀上,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勢必增加各種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從而導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産方面的投資是不能直接産生經濟效益的,因此施工單位從自身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往往對安全生産管理工作積極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還是部分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未能提高到應有的高度,工程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往往衹註重了質量、成本及工期的控製,而忽略了對安全生産工作的管理。同樣,目前的建築工程監理單位或多或少在施工安全的監理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誤區,往往偏重於對工程質量、進度方面的監理,而不能充分認識到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性。這一方面與長期形成的管理意識有關,另一方面,現場監理人員安全監理工作相關業務知識的缺乏也製約了他們更好地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針對以上情況,作為監理單位從業人員,必須首先從思想上加強安全管理意識,加強安全監理工作業務知識和經驗的積纍,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監理目標。在此,本人想從目前安全事故多發的模板承重架、外腳手架、施工機械及施工臨時用電方面,對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要求談一些自己的經驗和看法,以期與監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監理水平。
一、模板承重架
近兩年來,省、市發生的支模架坍塌事故不在少數,而支模架因其承重結構的特殊性,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而對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處罰也是最嚴厲的,因此,對此方面的安全監理工作,應特別引起施工現場監理人員的重視。
模板承重架倒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基本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1.方案方面問題:無專項方案或方案抄襲套用,無針對性;計算錯誤(如將梁底中間立桿與梁兩側面的立桿按平均受力進行計算)或沒有考慮材料的質量因素;方案中沒有支模架的搭設構造要求的內容。
2.材料方面問題:鋼管、扣件不合格。這種現象在目前建築市場上相當普遍。
3.搭設方面問題:主要表現為未按方案要求進行搭設,如立桿間距偏大、不設掃地桿和水平桿或掃地桿和水平桿衹單嚮設置(由材料力學原理計算得出,立桿不設掃地桿衹有設掃地桿承載力的27%)、立桿上部搭接不符要求、垂直和水平剪刀撐不到位等等。這裏要特別指出一點,發生安全事故的支模架,往往不是由專業架子工搭設,而是由工地木工根據個人經驗進行搭設的,而這種現象在許多工地普遍存在,實在是相當大的事故隱患。
針對以上情況,監理工程師對模板承重架的管理應重點從施工方案的審批、支模架所用鋼管、扣件的進場檢查及現場搭設質量三方面進行。
施工方案審查主要應對支模架係統的承載力計算及穩定性驗算、構造能否滿足係統剛度及穩定性要求,安裝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業條件以及運輸、堆放的要求等。對於模板和支撐係統的材料規格、接頭方法、構造大樣及剪刀撐、水平桿均應詳細註明並繪製施工詳圖。立桿底部支撐結構必須具有支撐上層荷載的能力,同時,由於模板立桿承受的施工荷載往往大於樓板的設計荷載,因此常需要保持兩層或多層立柱(應計算確定)。為合理傳遞荷載,立柱底部應設置木墊板,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為保證立柱的整體穩定,應在安裝立柱的同時,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立桿高度大於2m時,應設兩道水平支撐;滿堂模板立桿的水平支撐必須縱橫雙嚮設置,其支架立桿四邊及中間每隔四跨立桿設置一道縱嚮剪刀撐。立桿每伸高1.5-2m時,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撐外,尚應每隔2步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立柱的間距應經計算確定,當使用Φ48鋼管時間距不應大於1m。
另外,當支模架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m2,或集中綫荷載大於15 KN/M時,嚴禁使用扣件式鋼管支撐體係,應采用鋼柱、鋼托架或鋼管門型架的組合支撐體係,以保證其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搭設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鋼管、扣件進場後應按要求進行抽樣復試,如測試結果不合格,必須根據測試強度對原方案進行調整和加固。
現場搭設質量控製首先應對搭設操作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其次應檢查搭設是否按批準的方案內容進行,最後應檢查立桿、掃地桿、水平桿、剪刀撐的搭設、各部位扣件的數量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二、腳手架
腳手架搭設之前,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工藝對腳手架搭設方案進行審批,主要審查內容包括:構造要求及技術措施、搭設及拆除施工工藝、材料及質量保證體係、文明施工要求、穩定承載計算、施工詳圖及大樣圖。審查過程中應註意:施工方案必須有針對性,能有效指導施工,並應註意方案與現場的一致性。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的縱、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最大立桿縱距、橫距及連墻件間距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對搭設在樓面上的腳手架,應對樓面承載力進行驗算,包括屋面、雨棚、陽臺及後澆帶等懸挑結構。當搭設高度在25-50m時,應對腳手架整體穩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並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施工詳圖及大樣圖包括連墻件與建築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佈置圖及其他特殊構造部位示意圖。
在腳手架的搭設過程中,應對其所用材料及搭設構造進行檢查。鋼管、扣件必須進行檢測,如不合格,應對方案進行補充。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二步。開始搭設立桿時,應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立桿基礎應平整夯實,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預製塊上。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餘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且應交錯佈置。腳手架的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強度、穩定性和連接強度須進行計算。連墻件的水平距離不大於7m,垂直距離不大於4m,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高度在24m以下的雙排腳手架,均應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並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淨距不應大於15m。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的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的踢腳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於二道,高度分別是0.9m和1.3m;如遇作業層時,應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欄桿的高度分別為1.2m和0.6m,擋腳板的高度不應小於180mm。腳手架作業層裏立桿與建築物之間應進行封閉,作業層以下每隔3步及底步應用密目網或其他措施進行封閉。
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鬆動,立桿是否懸空;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範規定。
腳手架拆除時,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時高差不應大於2步,如高差大於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三、建築機械
建築機械同建築材料一樣,進場前應嚮監理單位進行報驗。監理工程師應檢驗其生産(製造)許可證、産品合格證和有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重點應查驗相關資料的有效期,相關證書、檢測報告與實際進場設備的型號是否相符。各種建築機械必須經驗收合格並挂驗收合格牌後方能使用。一般來說,小型機械可由項目部進行驗收;井架等中型機械由施工企業安全技術部門進行驗收;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由裝拆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驗收,且每次頂升或降節後需繼續使用的,應重新驗收。井架、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大型機械的書面驗收記錄,監理工程師應留存備案。這裏要特別註意的是,監理工程師在塔吊、施工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等裝拆前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批;從事塔吊、施工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等裝拆,應具備起重設備安裝工程資質後方可進行;上述機械設備的裝拆及操作人員,也必須取得相應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持證上崗;監理工程師應查驗現場實際操作人員與施工單位上報的上崗證人員是否相符。
物料提升機(井字架)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鋼絲繩、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吊籃、安裝驗收、架體、傳動係統、聯絡信號、捲揚機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項內容。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捲筒應用壓緊裝置卡牢,在捲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吊籃處於工作最低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於3圈。提升機應具有安全停靠裝置或斷繩保護裝置、樓層口停靠欄桿(門)、上極限限位器及緊急斷電開關。附墻架與架體及建築之間,均應采用剛性件連接,並形成穩定結構,不得連接在腳手架上。提升機的纜風繩應經計算確定,在架體四角有橫嚮綴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提升機高度在20m以下時,纜風繩不少於1組(4~8根);提升機高度在21~30m時,不少於2組。在安裝、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機的過程中設置的臨時纜風繩,其材料也必須使用鋼絲繩。使用提升機時,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佈,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
塔吊檢查的項目包括:力矩限製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墻裝置與夾軌鉗、安裝與拆卸、塔吊指揮、路基與軌道、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和安裝驗收十項內容。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製器、起重量限製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過程中,監理人員應註意的是:塔吊指揮人員按規範要求也應持證上崗,塔吊的使用應符合操作規程,遵守“十不吊”規定。
四、施工臨時用電
施工臨時用電方面的監理工作,首先應由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專項安全方案》進行審批,方案必須由施工單位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製,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施工用電現場檢查的項目包括: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係統、配電箱、開關箱、現場照明、配電綫路、電器裝置、變配電裝置和用電檔案九項內容。
當施工現場的外腳手架,臨設和塔吊等等與外電綫路達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時應采取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等外電防護措施。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綫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係統。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綫連接。保護零綫不得做為工作零綫,必須采用多股銅芯綫,統一標志為黃緑雙色,截面不小於工作零綫的截面;保護零綫上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在電箱內必須通過端子板連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頭。
每個工地重複接地裝置不得少於三處,阻值<10Ω。接地綫應由二根以上的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接地體應采用角鋼、圓鋼、鋼管和扁鋼,嚴禁采用蠃紋鋼。
電纜幹綫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以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架空綫必須采用絶緣銅綫或絶緣鋁綫。電纜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並用絶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綫作綁綫。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於2.5m。
配電箱與開關箱應三證齊全,箱體必須采用鐵板製作,進出綫路應在箱底進出。箱體內工作零綫和保護零綫的連接必須通過接綫端子板,配電箱、開關箱的連接綫必須采用絶緣導綫,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應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
配電係統應按三級配電三級保護,總—分—開進行設置,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製,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製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施工安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上述內容是每個建築工程施工現場都會遇到的安全監理工作方面的細節問題,當然,不可能面面俱到,目的是拋磚引玉,與監理同行進行交流與切磋,共同提高監理水平。但要真正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發揮真正的作用,監理人員不但要瞭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專門知識,學習相關法規和技術規範,充分發揮在施工安全監理方面的預控作用,還必須對作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的施工單位加強監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單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證體係並切實搞好自控,衹有這樣,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發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實現安全監理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