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露 : 冶金 > 斷離
謂經官府判處斷絶婚姻關係 The official sentenced to sever that marriage  謂經官府判處斷絶婚姻關係。《元典章·戶部四·嫁娶》:“通姦成親斷離。” 清 袁枚 《隨園詩話》捲四:“此事不應斷離;然纔女嫁俗商,不稱,故釋其背逃之罪,且放歸矣。”《醒世姻緣傳》第九八回:“ 狄希陳 將太守所説言語,分付補呈,要將 素姐 斷離的事體悄悄與 寄姐 説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