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建築 > 支付能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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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稅收的)支付能力原則ability-to-pay principle(of taxation):
  按照納稅人支付能力確定納稅負擔的原則稱為支付能力原則。納稅人支付能力依據其收入或財富來衡量。
  支付能力原則有時候證明了這樣一種主張:所有公民都應該做出“平等的犧牲”來支持政府。但是,一個人的犧牲量不僅取决於他支付了多少稅收,而且還取决於他的收入和其他環境。一個窮人繳納1000美元的稅收,可能比一個富人繳納10000美元的稅收犧牲還大。
  支付能力原則得出了平等觀念的兩個推論:縱嚮平等和橫嚮平等。縱嚮平等認為,支付能力強的納稅人應該繳納更多的稅款;橫嚮平等認為,有相似支付能力的納稅人應該繳納等量稅收。然而,這些平等的概念雖然被廣泛接受,但很難簡明地運用這些概念來評價一種稅製。這一原則並不具體說明某經濟狀況較好的人到底該比別人多負擔多少。
經濟百科
  支付能力原則(Ability %26#8211;To-Pay Principle)
  支付能力原則指要求按照個人的經濟能力來分配政府支出的負擔,而同個人從政府支出中得到的利益沒有直接聯繫,那麽在實際稅負擔分配中運用該原則就要受到一定的條件限製,即衹有在能夠確定稅收負擔者及其支付能力大小的情況下,該原則纔是適用的。
經濟百科
  支付能力原則:按照納稅人支付能力確定納稅負擔的原則。納稅人支付能力依據其收入或財富來衡量。這一原則並不說明某經濟狀況較好的人到底該比別人多負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