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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中的操縱中場行為,是指個人或機構背離市場自由競爭和供求關係原則,人為地操縱證券價格,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為。中國證監會於1996年11日頒布的《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對操縱市場的行為進行了明確界定。這類行為包括:①通過合謀或者集中資金操縱證券市場價格;②以散布謠言,傳播虛假信息等手段影響證券發行、交易:③為製造證券的虛假價格,與他人串通,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虛買虛賣;④以自己的不同賬戶在相同的時間內進行價格和數迢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⑤出售或者要約出售其並不持有的證券,擾亂證券市場秩序;(6)以擡高或壓低證券交易價格為目的,連續交易某種證券;(7)利用職務便利,人為地壓低或者擡高證券價格;(8)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股評人十利用媒介及其他傳播手段製造和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市場正常運行;(9)上市公司買賣或與他人串通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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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中的操縱中場行為,是指個人或機構背離市場自由競爭和供求關係原則,人為地操縱證券價格,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為。中國證監會於1996年11日頒布的《關於嚴禁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通知》,對操縱市場的行為進行了明確界定。這類行為包括:①通過合謀或者集中資金操縱證券市場價格;②以散布謠言,傳播虛假信息等手段影響證券發行、交易:③為製造證券的虛假價格,與他人串通,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虛買虛賣;④以自己的不同賬戶在相同的時間內進行價格和數迢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⑤出售或者要約出售其並不持有的證券,擾亂證券市場秩序;(6)以擡高或壓低證券交易價格為目的,連續交易某種證券;(7)利用職務便利,人為地壓低或者擡高證券價格;(8)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股評人十利用媒介及其他傳播手段製造和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市場正常運行;(9)上市公司買賣或與他人串通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強操縱市場行為是指參與市場交易的機構、大戶為了牟取暴利,故意違反國傢有關期貨交易規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規則.違背期貨幣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單獨或合謀使用不正當手段、嚴重扭麯期貨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操縱市場者主要是利用其在資金、商品、信息等方面的優勢,違規大量建倉,影響期貨市場的價格和製造期貨市場假象。從而操縱市場價格,牟取暴利。其采用的主要手段有:
(1)分倉。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超量持倉,以影響價格,操縱市場,藉用其他會員席位或其他客戶名義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規避交易所持倉限量規定,其在各個席位上總的持倉量超過了交易所對該客戶或會員的持倉限量。
(2)移倉(倒倉)。交易所會員為了製造中場假象,或者為轉移盈利,把一個席位上的持倉轉移到另外一個席位上的行為。叫移倉(倒倉)。例如,甲會員席位上有10手大豆多頭持倉,買入時的價格是2 800元/噸,當中場價格上漲為2 850元/噸時,甲會員的浮動盈利為50元/噸(2850一2800).這時甲會員在自己席位上以2850元/噸的價格賣出10手大豆合約平掉原來的多頭持倉,實現盈利50元/噸,同時在與自己有關的乙席位上,以之呂50元/噸的價格買入10手大豆合約、這樣甲會員總的持倉仍為10手多頭持倉,但是浮動盈利已經轉換為實際盈利。
(3)對敲。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了製造中場假象,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者中場持倉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的行為。例如,期貨幣場大豆期貨合約最新成交價是2800元/噸,而甲會員以2850元/噸的報價賣lm手合約,如果事先沒有約定、不同能有人按此高價買入甲賣出的合約。乙會員則事先和甲會員約定,按報價2850元/噸買入100手臺約,於是由計算機撮合成交,這時市場就出現了2 850元/噸的成交價格,把原來的中場價格拉高了50元/噸。
(4)逼倉。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製期貨交易頭寸或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故意擡高或壓低期貨市場價格,超量持倉、交割.迫使對丁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根據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為”多逼空”和“空逼多”兩種方式。
①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操縱市場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即憑藉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的多頭持倉以拉高期貨價格,同時大量收購和囤積可用於交割的實物,於是現貨市場的價格同時升高。這樣當合約臨近交割時,追使空頭會員和客戶要麽以高價買回期貨合約認賠平倉出局:要麽以高價買入現貨進訂實物交割,甚至因無法交出實物而受到違約罰款,這樣多頭頭寸持有者即呵從中牟取暴利。
③空逼多。操縱市場者利用資金或實物優勢,在期貨市場上大量賣出某種期貨合約,使其擁有的空頭持倉大大超過多方能夠承接實物的能力。從而使期貨市場的價格急劇下跌,迫使投機多頭以低價位賣出持有的合約認賠出局,或出尤資金實力接貨而受到違約罰款,從而幸取暴利。
當出現操縱市場的情況時、往往造成期貨價格的劇烈波動,使廣大的中小散戶發生巨大虧損。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或者保證金已經虧損到交易所或經紀公司規定的最低水平。而且又沒有再追加保證金的能力時.不得不平倉認賠出局,這就是斬倉。如果期貨價格出現連續的同方向漲跌停板時,客戶即使想認賠斬倉出局,也無法成交,客戶的虧損進一步加大,最終保證金賬戶全部虧光甚至出現赤字(負數),當無力追加而形成透支狀態時,稱為穿倉或爆倉。製平倉一般是指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商根據保證金制度或持倉限額制度。當會員或客戶的保證金虧損至規定的水平時或者客戶違反限倉規定時,對會員或客戶的持倉強製進行平倉的行為,主要目的是為了控製交易風險,在操縱市場現象發生時,強製平倉又被交易所作為減少巨量持倉、降低市場風險的一種手段。
操縱市場行為嚴重扭麯期貨市場價格,阻礙了期貨幣場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發揮,危害極大。所以,各國監管部門和期貨交易所都采取嚴厲措施,防範和打擊操縱市場行為。經常采用的措施有:
(1)嚴格控製非法資金流入期貨市場。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製定嚴格的制度,對會員和客戶的資金來源進行審查,防止信貸資金及來源不明的資金流入期貨市場。
(2)完善期貨保證金制度。這是期貨交易所控製風險的最有效的手段,所以必須完善和嚴格執行保證金制度。操縱市場者主要是憑藉其資金優勢來大量建倉,影響價格。當發現市場上有人試圖操縱市場時、期貨交易所應該適當對多空雙方或某一方提高保證金,提高其交易成本,使操縱市場者知難而返。對進入交割月份的合約。為防止逼倉,可實行分階段逐步提高保證金的辦法,保證實物交割的順利進行。
(3)嚴格執行限倉制度和大戶報告制度,為防止大戶操縱市場,交易所必須針對會員和客戶規定某一期貨合約的最大持倉量。如果會員、客戶超過規定的持倉量、期貨交易所或采取強行平倉的措施,或加收額外的保證金。同時,期貨交易所也必須規定每個會員和客戶的合理持倉量,當超過規定的持倉量時,會員和客戶必須嚮交易所報告其交易目的、資金情況等。
(4)嚴格執行交割制度。期貨交易所合理確定期貨商品的交割等級,以便進行實物交割的交易者在現貨市場很容易找到符合期貨交割標準的商品。在交割制度的設計上,應該保證衹要商品符合交割標準就可以交割的原則,不能以任何理由限製實物交亂並盡可能降低交割成本、簡化交割程序,使實物文割簡單易行,從而減少大戶逼倉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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