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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術語
  推理(Inference)定義: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推導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
  推理是形式邏輯。是研究人們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其作用是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推理主要有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演繹推理是從一般規律出發,運用邏輯證明或數學運算,得出特殊事實應遵循的規律,即從一般到特殊。歸納推理就是從許多個別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則或結論,即從特殊到一般。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不能考察某類事物的全部對象,而衹根據部分對象作出的推理,不一定完全可靠。
  思維形式是人們進行思維活動時對特定對象進行反映的基本方式,即概念、判斷、推理。思維的基本規律是指思維形式自身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相互關係的規律,即用概念組成判斷,用判斷組成推理的規律。它有4條: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簡單的邏輯方法是指,在認識事物的簡單性質和關係的過程中,運用思維形式有關的一些邏輯方法,通過這些方法去形成明確的概念,作出恰當的判斷和進行合乎邏輯的推理
  學習形式邏輯知識,可以指導我們正確進行思維,準確、有條理地表達思想;可以幫助我們運用語言,提高聽、說、讀、寫的能力;可以用來檢查和發現邏輯錯誤,辨別是非。同時,學習形式邏輯還有利於掌握各科知識,有助於將來從事各項工作。
推理及其語言形式
  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形式。例如“客觀規律總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規律是客觀規律,所以,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這段話就是一個推理。其中“客觀規律總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規律是客觀規律”是兩個已知的判斷,從這兩個判斷推出“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這樣一個新的判斷。任何一個推理卻包含已知判斷、新的判斷和一定的推理形式。作為推理的已知判斷叫前提,根據前提推出新的判斷叫結論。前提與結論的關係是理由與推斷,原因與結果的關係。
  推理與概念、判斷一樣,同語言密切聯繫在一起,推理的語言形式為表示因果關係的復句或具有因果關係的句群。
  常用“因為……所為……”“由於……因而……”“因此”、“由此可見”、“之所以……是因為……”等作為推理的係詞。
推理的種類
  推理推理過程的思維方向劃分,主要有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1.演繹推理
  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和推理
  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形式。
  1.1三段法
  1.2假言推理
  1.2.1肯定式
  1.2.2否定式
  1.3選言推理
  1.3.1肯定否定式
  1.3.2否定肯定式
  2.歸納推理
  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的推理
  歸納推理有以下幾種類型:
  2.1完全歸納法
  2.2不完全歸納法
  2.2.1簡單枚舉法
  2.2.2科學歸納法
  2.2.2.1挈合法(求同法)
  2.2.2.2差異法(求異法)
  2.2.2.3共變法
  2.2.2.4剩餘法
  3.類比推理
  它是從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的一種推理,也就是從一個對象的屬性推出另一對象也可能具有這屬性。
推理的幾種具體方法及分類
  a.三段演繹法:由一個共同概念聯繫着的兩個性質判斷作前提,推出另一個性質判斷作結論的推理方法。
  b.聯言分解法:由聯言判斷的真,推出一個肢判斷真的聯言推理形式的一種思維推理方法。
  c.連鎖推導法:在一個證明過程中,或一個比較復雜的推理過程中,將前一個推理的結論作為後一個推理的前提,一步接一步地推導,直到把需要的結論推出來。
  d.綜合歸納法:以大量個別知識為前提概括出一個一般性結論的推理方法。
  e.歸謬反駁法:從一個命題的荒謬結論,論證其不能成立的思維方法。分為:硬漢派、社會派、懸疑派、本格派、變革派。
推理小說
  指推理小說,是偵探小說的一種。推理小說這個名稱由日本起用。著名的作品有:
  《名偵探柯南》
  《金田一少年事件簿》
  《海貓鳴泣之時》
  《推理之絆》
  《死亡筆記》
  《偵探學院Q》
  《民俗學者八雲樹》
  《名偵探21休》
  《名偵探夢水清志郎》
  《美食偵探》
  《神通小偵探》
  《多重人格偵探》
  《天使怪盜》
  《CLAMP偵探學院》
  《黑之契約者》
  《寒蟬鳴泣之時》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魍魎之匣》
  阿加莎剋裏斯蒂【推理女王】係列《無人生還》等
  柯南道爾 非福爾摩斯係列《帶金表的男人》等
  艾勒裏奎恩係列《埃及十字架之謎》《希臘棺材之謎》《中國橘子之謎》等
  江戶川亂步係列《D坡殺人案》等
  《七宗罪》
  《007》
  《非常嫌疑人》
推理的誤區
  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在看過《福爾摩斯》或者《柯南》以後喜歡上推理的,或者說是看過那些以後纔開始創作推理題的。這本無可厚非,可是現在卻有些人以此為樂,將事先設計好的情節留下漏洞讓讀者當猜謎遊戲來猜。許多人因此還沾沾自喜,甚至張狂的不可一世。
  推理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其中包括幾個主要的大分類,科學理論性推理、案件偵破推理、常識性推理、應用性推理,等等。
  冥王星的發現便是科學理論性推理的結果,非典由冠狀病毒引起也是科學推理的結果,這些就存在於我們的周圍,而不是人的想象中。
  給你綫索1+1=2,1+2=3,請問你的推理結果是什麽?請註意,這是推理題不是數學題。
  正確的推理答案是1+1+1=3。
  如果你的推理結果是2-1=1或者3-2=1,那麽你並不瞭解推理的基本方法,綫索中衹給出了加號,你答案中的減號是你常識性的臆斷。
  其他的答案也是一樣錯誤,真正的推理雖然有無數的可能性,但是結論衹有一個,這也代表着推理表象的鬆散和實質的嚴謹。
  以常識假設綫索便是推理過程中最常見的錯誤之一,而現在鋪天蓋地的原創推理題卻大部分是這個樣子,情節中故意製造綫索缺失,然後讓讀者去猜這部分綫索,這衹是猜謎遊戲,不是推理遊戲。
  要知道,推理遊戲不是這麽簡單的,看過《福爾摩斯》的人都知道,作者柯南·道爾並沒有讓福爾摩斯去破當時影響極大的惡魔傑剋連環殺人案,為什麽?
  因為《福爾摩斯探案係列》畢竟衹是小說,小說中的部分案件推理過程雖然相當嚴謹,甚至達到了以假亂真的地步。但是仍然很難應用在現實中,不過這也是它吸引人的所在,其中的許多特異的方法確實值得我們學習。
  相比之下,《名偵探柯南》係列就要遜色的多,許多破案情節根本不是靠推理完成的,而是靠作者的一張嘴,也就是說,無論綫索如何,到最後破案總是作者怎麽說怎麽是。綫索混亂,有的推理過程甚至有些無稽。
  作為動畫片《名偵探柯南》是出色的,而作為推理故事,它卻是失敗的。
  如果說《福爾摩斯探案係列》是藝術性的,《名偵探柯南》便是商業性的,純粹是為了投觀衆所好罷了,根本不在乎什麽是科學理論。
  小說畢竟是小說,硬把小說中的推理和真實的推理混為一談,那便是大錯特錯了。如果硬要把小說的情節套用在推理題的綫索中,那純粹就是在紙上畫了一張餅,然後硬說它可以吃。
  寫推理故事沒有關係,衹要吸引人就可以了,但是寫推理題,就必須要對讀者負責,也必須對自己負責。
  其實推理就在我們身邊,就象福爾摩斯靠一個人的外表就可以知道這個人的許多事情,比如你QQ上新加了一位朋友,如果你根據和他聊天獲得的綫索,去推理他的真實身份,真實年齡,真實職業等等,也是很有樂趣的。
推理的訣竅
  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
  所謂事物的屬性,就是事物具有的各種性質,關係。如事物的
  形狀 顔色 體積 容積 動作 速度,以及和其他事物相比而表現出的大小 上下 左右 輕重 壓迫 反抗等等,都是該事物的屬性。例如,人有五官 四肢 有男女之別 老少之分,這些都是人具有的性質。此外人與人之間,人有其他事物之間還存有很多關係,如父子 朋友 認識喜歡等等。人的這些性質 和 關係 就是人的屬性。
  事物與屬性是不可分離的。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屬性,而任何屬性又都有一定的事物。脫離具體事物的屬性是不存在的。
  在事物具有的許多屬性中,有的是本質屬性,有些是非本質屬性。所謂本質屬性,就是該類事物獨有的 必然具有的 因而也是能夠與別的事物 區別開來的那些屬性。例如,人具有的許多屬性中,它獨有的 必然具有的 並且也是能與其他動物區別開來的屬性是:能勞動 能思維 會說話 有社會性等,這樣一些屬性决定了人之所謂成為人而區別於其他的動物。所以,這些屬性就是人這類事物的本質屬性。至於人的其他屬性,如有口鼻眼耳 四肢 高矮 性別等,則是人的非本質屬性。
  區別事物的本質屬性與非本質屬性,這是形成概念的關鍵。人們衹有在感性材料的基礎上,藉助於分析 綜合 比較 抽象 概括等邏輯方法,捨棄事物的非本質屬性,抽取其本質屬性,並反映到人的頭腦中,便形成了概念。以“商品”這個概念的形成來說,就是首先在各種物品之間分析,比較它們的屬性,從中瞥開非本質屬性,把其 為交換而生産的勞動産品 的本質屬性抽象出來,然後,再把這個本質屬性擴大到所有具有這種本質屬性的物品上去,這樣就産生了“商品”這個概念。
  概念同語詞有着密切的聯繫。概念是語詞的思想內容,語詞是概念的語言表現形式。概念的産生和存在都離不開語詞,不以來於語詞的赤裸裸的概念是沒有的。
  概念同語詞雖有密切的聯繫,但是,二者又不是一回事。概念 是反映客觀事物的思維形式,是邏輯學研究的對象,而語詞則是表達概念的語音或語形,是語言學研究的對象。具體來說,它們還有如下區別:
  1.任何概念都要用語詞表達,但並不是所有的語詞 都表達概念。一般來說,實詞如名詞 動詞 形容詞 量詞等都是表達概念的。
  虛詞如介詞 助詞 嘆詞等不表達概念。但是,虛詞中的連詞如“或者”,“如果……那麽……”,“不僅……而且……”等分別表達了選擇關係 條件關係 並存關係 在邏輯上有特殊的意義,因而這類虛詞也叫概念,並且稱為邏輯概念。
  2.同一個概念 可以用不同的語詞來表達。語法中的同義就是這樣。例如醫生與大夫,電動機與馬達,死刑與極刑 等等,其中每一對語詞都不同,表達的卻是同一個概念。
  3.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表達不同的概念,語法中的多義詞就是這樣。例如:“運動”這個語詞,既可以指體育運動,又可以指物體運轉,還可以用來指政治活動。
  概念的內涵及外延
  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概念具有的二個基本邏輯特徵。
  概念的內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那類型年感事物的本質屬性,也就是這個概念的實質含義;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質屬性的那些對象;也就是這個概念的適用範圍。概念的內涵,指的是這個概念反映的對象“是什麽”;而概念的外延,則是指這個概念反映的對象“有哪些”。例如,“人”這個概念的內涵就是能勞動、能思維、會說話、有社會性等。它的外延就是張三、李四等古今中外的一切人。“國傢”這個概念的內涵是:階級鬥爭不可調和的産物、階級同志的暴力工具;它的外延就是中國、日本等古今中外的一切國傢。
  但有一點必須註意,不要把概念的內涵、外延與事物的本質屬性、數量範圍混為一談。它們二者的關係是反映者與被反映者的關係。事物的本質屬性和對象的數量範圍是客觀存在的,這些事物的本質屬性和對象的數量範圍,又衹有被人們認識之後,纔成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否則就不會成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大傢知道,正確思維首先必須概念明確。所謂概念明確,就是指概念的內涵、外延要明確,明確了一個概念反映的本質屬性是什麽,瞭解了它所指的哪些對象,這纔談得上掌握了某個概念。例如,我們要掌握刑事訴訟法中關於概念的內涵及外延“證據”這個概念,就要瞭解其內涵、外延是什麽?衹有懂得了它的內涵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它的外延包含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邊界;堅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等六種。衹有掌握了 “證據”的內涵與外延時,纔說得上明確了 “證據”這個概念。
反推理
  反推理
  所謂的反推理,就是巧合
  我曾經聽人這麽說過,推理最怕的,就是巧合,巧合違反一切邏輯規
  律有些時候根本沒有邏輯規律
  曾經看過金田一的女王蜂的案子,那個密室就是在一係列巧合下完成
  的,所以完美的幾乎無懈可擊。。。
  巧合的不斷的組成,就組合成了反推理,
  這就是我的看法
  假設,一個間諜與另一個間諜相遇
  雙方都是屬於不同的勢力,是敵對,但是今天他們巧合地在一起了
  那其中一個間諜就會想了,怎麽今天這麽巧?
  當然,前提就是這樣想的這個間諜並不知道對方的身份
  這個這樣想的間諜在一個很偏僻的地方
  然後遇見了這個他認識的人
  但是他不知道這個人身份
  那這個時候這個巧合就不能用推理
  因為這種巧合根本沒辦法推理
  這就是我說的巧合就是反推理的一點依據
  所以這個時候他衹能相信巧合
  推理完全沒辦法進行
  我所說的就是反推理不止一個巧合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說好了
  首先,是這個間諜遇見了對方正好是在這個間諜要去的地方遇見了對
  方
  這時候就有二個巧合
  一,就是這個間諜遇見了對方
  二,就是這個間諜正好是在要去的地方遇見了對方
  雖然很繞,但是卻是事實,這就是二個巧合
  說白了,就是遇見了對方,正好又是同一個地方
  這就是我想說的反推理,也是我這麽認為的根據
  那可能大傢就會問了,能不能用在案件裏,
  比如說一個案子,什麽樣的案子算反推理
  其實真的很難說清楚,因為我所瞭解的這個,
  是完全的巧合,沒有邏輯規律的
  也就是邏輯規律在上面簡直就是廢物
  我根本找不到任何頭緒
  這就是我的看法反推理,反的不是別的,恰恰是依靠邏輯規律的推理
  這就是我的意思
  為什麽要在前面加上反字?
  就是因為違反根本的邏輯規律,一切邏輯規律都不適用
  違反所有的邏輯規律,這就是反推理
  也就是我所認為的反推理
推理的學習方法
  邏輯推理的學習方法跟抽象概括的學習方法不同。抽象概括的學習方法是直接分析經驗或感性知識並予以概括而形成概念。它的思維過程是從生動的直觀到抽象的思維。邏輯推理的學習方法是對已知知識的引伸和發展而獲得新知識,其思維過程是從抽象的思維到實踐,也就是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思維活動。這兩種學習方法的思維活動是相反而相成的,它們構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學習結構。
  推理,就是人們在已有知識所形成的判斷的基礎上,由一個或幾個已知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科學思維過程。儘管人們探求新的知識的方法和途徑十分復雜,但都離不開推理這種思維方法。學習也是一樣,要理解係統的科學知識和發展智能,也要經常開展邏輯推理的思維活動。在學習過程中,溝通已知知識和未知知識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通過邏輯推理的思維活動把它們聯繫起來。這種聯繫和思維形式,都是由前提和結論構成的。已知知識就是前提,未知知識就是結論。這種學習方法的主要特點,在於推出的結論是對客觀對象進行矛盾分析的結果,其推理過程就是分析矛盾的過程,是主觀能動性的積極作用。這種積極作用是符合學生理解知識和發展智能所需要的。
  人類的思維是復雜的,推理這種思維過程也有多種形式,最常用到的是演繹推理、類比推理和歸納推理
  ( 一 ) 演繹推理最常見的是直言三段論形式。 其意義是由普通的原理到特殊事實的推理,即以普通的原理為前提,以特殊事實為結論。例如亞裏斯多德的三段論法是:
  2 、蘇格拉底是人的 ( 小前提 ) 。
  3 、故蘇格拉底必死 ( 結論 ) 。
  在這個三段論推理中,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是已知的判斷,結論則是一個新的判斷。為了從已知判斷推出新的判斷,有兩個基本條件必須遵守:一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判斷必須是真實的;二是推理過程必須符合正確的邏輯形式和規則。正如恩格斯所說:如果我們有了正確的前提,並且把思維規律正確地運用於這些前提,那麽,結果必定與現實相符。
  前提如果不真實,就得不出正確的結論。亞裏斯多德有過一段推理,“如果宇宙無限,就不會有中心;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以,宇宙是有限的。”這一推理之所以得出“宇宙有限”的錯誤結論,在於小前提“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一個虛假的判斷。有些人在公式、定律的推導中,常常不註意前提條件,因而費了很大力氣,得出錯誤結論。在作習題時,如果用錯公式,也會造成根本性錯誤。
  直言推理過程如果違反正確的邏輯規則,也不可能得出正確結論。直言三段論推理的一條規則是:中項至少在一個前提中是周延的。例如:“一切比重小於水的物體都能浮在水面上;所有的瓷碗都能浮在水面上;所以所有的瓷碗比重都小於水。”大、小前提顯然都是正確的,問題在於中項在大小前提中都是不周延的。所謂中項,是指在大小前提中都出現,並把大小前提中的事物聯繫在一起而在結論中不出現的詞句。在這個例子中:“浮在水面上”是中項。所謂周延,是指在判斷中,所論及的概念包括了這一概念的全部外延,否則稱為不周延。在這一例子中,大前提不能反過來說:“所有浮在水面上的物體比重都小於水。”也就是說,“比重小於水的物體”衹是“浮在水面上”的物體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所以在大前提中“浮在水面上”的概念不周延。同樣,在小前提中,更不能說“浮在水面上的物體都是瓷碗”,所以中項在小前提中也不周延。這樣,當然不會有正確的結論。
  直言三段推理的另一條重要規則是:中項衹能有一個。例如:“凡金屬通電就會産生磁場;磁鐵有磁場;所以磁鐵必然通電了。”這裏從表面看來,中項“磁場”似乎是個,而實際上,在大前提中指的是“電磁場”,即通電産生的磁場,而小前提中指的是“闢永磁場”,即磁鐵所具有的磁場,這叫“中項歧義”,中項在大、小前提中指的不是一回事,結論也必然是錯誤的。
  ( 二 ) 演繹推理的另一種形式是假言推理。 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斷作為大前提,以直言判斷作為小前提未推出結論的推理形式。假言推理是通過假說的方法研究自然規律的思維形式,即運用已知的事實或規律,對未知的事物規律性所作的假定性說明。科學的假說,既不是毫無根據的臆測,又不是一種完全肯定的推論。我們在學習中運用普遍原理來解决特殊的具體問題時,都會大量應用假言推理的形式。
  ( 三 ) 演繹推理的第三種形式是選言推理。 選言推理的大前提是選言判斷,小前提和結論都是直言判斷。在運用選言推理過程中,衹有大前提中的兩個選言肢不相容,也就是說衹有在“非此即彼”的情況下,才能用否定一個選言肢的方式,而肯定另外一個選言肢。如果是相容的選言判斷,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第三種情況,就無法得出肯定結論。
  ( 四 ) 演繹推理的第四種形式是二難推理。 這是一種假言和選言推理結合起來運用的復雜推理形式。在究復雜問題時,假言選言推理是經常用到的。 B歸納推理是從個別事實中概括出一般原理的思維形式。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就是用歸納推理的形式提出來的。1742 年,德國數學家哥德巴赫根據奇數 77=53+17+7 , 461=449+7+5=257+199+5 等例子,看到許多奇數都可以由三個素數相加而得到,於是,他歸納出一個規律:所有大於 5 的奇數都可以分解為三個素數之和。他把這個猜想告訴歐拉,歐拉肯定了他的想法,而且補充提出: 4 以後每個偶數都可以分解為兩個素數之和。後來,這兩個命題就合稱為哥德巴赫猜想。然而,這種歸納的方法是不完全的,它沒有也不可能舉出無限個對象,因而 200 多年來始終是一種猜想。這種不完全的歸納推理,雖然結論不一定是可靠的,但卻是發現真理的一條重要途徑。 16 世紀中期哥白尼提出“日心說”以後的階段,科學上的理論思維主要以歸納推理為主,直到 18 世紀康德提出“星雲假說時”,演繹推理纔逐步發展起來。愛因斯坦說過,適應於科學幼年時代以歸納法為主的方法,正在讓位給探索性的演繹法。但是,歸納推理的思維形式,在學習中仍然有着極為重要的作用。恩格斯說: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繫着的。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應當把每一個都用到應該用的地方,而要做到這點,就衹有註意它們的相互關係、它們的相互補充。
  類比推理是根據兩類不同對象的某些屬性相同或相似而推出其他屬性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邏輯方法和思維形式。這種思維形式,在創造學中,稱為“相似思維”。傳說哈格裏沃斯發明紡紗機,是因為有一次老式紡車傾倒,紡錘直立受到的啓發所致;醫生看病用的叩診方法,是奧地利醫生奧恩布魯格受到了敲叩木桶估計桶中酒量的啓發;我國魯班發明木鋸是受茅草割手的啓發;等等。近代仿生學的許多發明創造,都是受生物某些結構和功能的啓發而得到的。愛因斯坦說:在物理學上往往因為看出了表面上互不相關的現象之間有相互一致之點而加以類推,結果竟得出很重要的進展。有些共同的特點,都隱藏在外表上的差別的背後,要能發現這些共同點,並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一個新的理論,這纔是重要的創造性工作。在學習中,我們藉助類比法,可以更快地掌握未知知識。但是,和歸納推理中的不完全歸納法一樣,類比推理的客觀基礎和邏輯根據也都是不夠充分的,因而衹能從中得到啓發,所得的結論還必須經過實踐的檢驗。
百科辭典
  tuili
  推理
  inference/reasoning
    從若幹命題(前提)直接得出一個命題(結論)的思維過程。推理雖然也有其心理和認識活動方面的問題,但它不同於猜測、想象和聯想,因為從若幹前提能否推出某個結論,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推理(確切地說是推理形式)是邏輯研究的主要對象,邏輯是從形式方面研究推理的科學,推理的作用在於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推理可分為演繹推理與非演繹推理兩類。演繹推理如:
     凡闊葉植物都是落葉的,
     凡葡萄樹都是闊葉植物,
     所以,凡葡萄樹都是落葉的。演繹推理的特點在於如果前提都真,則結論必然真。演繹推理常常簡稱為推理,其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反映了事物情況之間的必然聯繫。非演繹推理主要是歸納推理,這是包含在歸納方法中的某些推理。如有人曾根據地球與火星都是太陽係的一個行星,都有大氣層,都是溫度適中,都有水分,而地球上有高等動物存在,便推出火星上也有高等動物存在。歸納推理的前提都真,結論也衹有一定概率的真。
    推理形式 推理是由命題組成的,推理形式是由命題形式組成的。把組成推理的各命題中的支命題或詞項(命題的主謂項)轉換為不同種類的變項,相同的支命題或詞項轉換為相同的變項,不同的支命題或詞項轉換為不同的變項,而邏輯常項保持不變,就得到該推理的形式。如在推理“凡闊葉植物都是落葉的,凡葡萄樹都是闊葉植物,所以,凡葡萄樹都是落葉的”中,“闊葉植物”轉換為變項M,“落葉的”轉換為P,“葡萄樹”轉換為S,邏輯常項保持不變,就得到如下推理形式:
     凡M是P,
     凡S是M,
     所以,凡 S是P。邏輯史上這個形式稱作barbara。又如:
     如果柏拉圖活着則柏拉圖呼吸,
     柏拉圖活着,
     所以,柏拉圖呼吸。把這一推理中的“柏拉圖活着”轉換為變項A,“柏拉圖呼吸”轉換為B,邏輯常項保持不變,就得到該推理的形式:
     如果A則B,
     A,
     所以, B。邏輯史上稱該形式為modus ponens。最基本的邏輯常項有兩類,一是命題聯結詞“並非”、“或者”、“並且”、“如果,則”等等;一是全稱量詞“對所有個體…而言”,存在量詞“至少有一個體…使得”。僅僅涉及命題聯結詞的推理屬於命題邏輯的範圍,還包括量詞及有關變項的推理屬於謂詞邏輯的範圍。一個推理形式是有效的,當且僅當把此形式中的變項都代之以命題或詞項,從而得到的前提如果都是真的,則結論必然也是真的。如barbara和modus ponens都是有效的推理形式,不論用什麽詞項代入barbara的變項,不論用什麽命題代入modus ponens的變項,衹要前提都是真的,其結論必然也是真的。形式有效的推理是有效的推理,而不能保證從真前提得到真結論的形式則是錯誤的、無效的。形式錯誤的推理儘管前提和結論事實上都真,也是錯誤的推理
    真實性和有效性 組成推理的前提和結論都是命題,而命題有真假的不同,這叫做真實性問題。推理形式有有效與錯誤之分,這叫做有效性問題。真實性與有效性的聯繫有以下幾個要點:①有效的推理形式保證從真前提得到真結論。這也就是演繹推理的主要的認識意義。但這不等於說,如果一個具體推理的前提、結論都真,其推理形式一定有效。②一個具體推理的前提都真而結論卻假,那麽它的推理形式一定是錯誤的。由此可提供一個檢驗推理形式是否有效的方法。例如,對於形式“如果A則B,所以,如果B則A”來說,衹要找到一個具體例子,使得具有形式“如果A則B”的命題為真,而具有形式“如果B則A”的
英文解釋
  1. :  inference, reasoning
  2. n.:  consecution,  consequence,  illation,  inference,  logic,  ratiocination,  reasoning,  sequitur,  speculative
  3. v.:  ratiocinate
  4. vt.:  evolve,  reconstruct,  theorize
法文解釋
  1. n.  déduction, raisonnement, inférence
近義詞
推斷, 自然的結果, 演繹, 推理的方法獲緻, 推演, 推知, 由已知事實估計, 推論, 根據現有資料, 設計, 投擲, 發射, 投射, 投影放映, 突出, 計畫, 預測, 對未來形勢的估計, 理解, 思考, 運用思考, 槍炮聲, 射擊
相關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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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詞
推理法推理力倒推理推理者推理的
推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