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汽車保險理賠 > 推定全損
目錄
No. 1
  推定全損:指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受損貨物殘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復、續運至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其抵達目的地的價值時,視為已經全損。
  推定全損(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實際全損”的對稱。保險標的受損後並未完全喪失,是可以修復或可以收回的,但所花的費用將超過獲救後保險標的的價值,因此得不償失。在此情況下,保險公司放棄努力,給予被保險人以保險金額的全部賠償即為推定全損
  補充: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推定全損。在下列情況下為推定全損:由於實際全損似乎無法避免,或為避免實際全損所支付的費用將超過被保險財産的價值而將被保險財産委付;當被保險人因承保的危險(peril insured against)喪失對被保險財産的占有,而無法恢復占有或意圖恢復占有的費用太高時;或當對被保險財産的修復費用太高時。參見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第60條。在我國,船舶發生保險事故後,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後,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參見《海商法》第246條。
No. 2
  推定全損:指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受損貨物殘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復、續運至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其抵達目的地的價值時,視為已經全損。
  推定全損(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實際全損”的對稱。保險標的受損後並未完全喪失,是可以修復或可以收回的,但所花的費用將超過獲救後保險標的的價值,因此得不償失。在此情況下,保險公司放棄努力,給予被保險人以保險金額的全部賠償即為推定全損
  補充: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推定全損。在下列情況下為推定全損:由於實際全損似乎無法避免,或為避免實際全損所支付的費用將超過被保險財産的價值而將被保險財産委付;當被保險人因承保的危險(peril insured against)喪失對被保險財産的占有,而無法恢復占有或意圖恢復占有的費用太高時;或當對被保險財産的修復費用太高時。參見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第60條。在我國,船舶發生保險事故後,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後,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參見《海商法》第246條。
  推定全損的特徵
  在海上保險中,發生保險事故後,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其範圍僅限於船舶和貨物,主要特徵有:
  (1)推定全損以船舶、貨物發生保險事故,造成部分損失,但實際全損尚未形成為前提。若實際全損已經發生,或尚未發生部分損失,不適用推定全損
  (2)船舶或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的費用超過保險價值。前者指保險事故發生後,根據客觀情況判斷,船舶或貨物的實際全損必然會發生。後者指船舶、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後,經采取措施雖可以獲救、修復,但因此付出的代價超過保險價值,得不償失。
  (3)保險船舶或貨物雖尚未發生實際全損。
經濟百科
  推定全損:是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超過保險價值的,為推定全損
百科大全
  推定全損
  【推定全損】與實際全損相對稱的一種全損。
  保險標的雖未實際全損,但在下列情況下得按
  保險金額作為全損處理的一種方式:保險標的
  的實際全損已無法避免;為避免實際全損而支
  付的費用,如救助、施救費用等將超過保險標
  的的價值;保險船舶受損後修復費用不包括殘
  骸價值將超過船舶的保險價值;保險貨物受損
  後,修復費用加上續延到目的地的費用,將超
  過貨物達到目的地的價值;保險標的遭受保險
  事故,使被保險人失去其所有權,但收回這個
  所有權所花的費用將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
  值。在保險標的構成推定全損情況下,被保險
  人可嚮保險人發出書面或口頭的委托通知,要
  求按全損索賠。
英文解釋
  1. :  constructive total loss